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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速递 | 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新范式与新进展

刘志阳林嵩邢小强 志阳创谈
2024-08-23


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新范式与新进展


作者:刘志阳 林嵩 邢小强

来源:《研究与发展管理》2021年第1期

后台发送“20210312”,即可获取原文献PDF版


摘要:

数字技术改变了传统创新创业要素、流程和组织管理的基本内容,催生了新的价值创造和分配途径。数字化创新创业实践的大量涌现使学者们开始反思现有创新创业理论和方法的解释力和适用性。本文从数字创新创业的概念出发,对比分析了数字创新创业与传统创新创业的内涵特征,重点梳理了不同学科、产业以及流程视角下的现有数字创新创业研究主题,着重强调未来数字创新创业研究应该基于多学科交叉、多维度方法和中国情景应用进行深入拓展。

关键字:数字创新 数字创业 文献综述 研究范式


由数字技术变革引发的创新创业浪潮,不仅直接推动了数字产业化(Verhoef等., 2019)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Sussan等,2017),也导致了创新创业内核的改变(Nambisan等, 2019)。一方面,数字技术作为数字创新的支撑要素改变了传统的产品边界(Yoo等,2010)、组织流程(Lyytinen等,2016)及商业模式(Berman等,2012)等,颠覆了传统创新理论;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创业,更具开放性、无边界性和强互动性(余江等,2018),突破了经典创业理论的创业机会、创业资源和创业团队“三重奏”(Timmons,1989)。和潮涌的数字创新创业实践相比,现有零散的数字创新创业研究尚未形成一个稳定的融合多学科的数字创新创业研究范式,对于数字实践的研究支撑作用也十分有限。本研究在文献综述基础上,试图探索以下研究主题:(1)数字创新创业范式的本质内涵是什么?(2)不同学科视角下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涌现出哪些主题?(3)数字创新创业研究的未来议题将会是什么?本文研究将有助于形成一个跨学科的整合式研究框架,进而推动后续相关深入系统的研究。


▋ 1.正在兴起的数字创新创业研究范式


1.1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溯源

数字创新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Negroponte N等(1995)开展的有关数字化内容能够提升创新过程中内容可溯源性的研究。之后学者进行了对数字创新开发过程特性的讨论(Nambisan等.,1999;Franke和Hippel,2003)。Yoo等(2000)基于数字技术与模拟技术的比较,指出与数字创新相关的数字技术具有可重编程性(the re-programmability)、数据同质化(the homogenization of data)与自我指涉性(the self-referential nature)三个关键特征。2010年,Yoo等学者正式提出数字创新(Digital innovation)这一概念,即通过数字组件和物理组件(component)的新组合生产新颖的产品,以区别于传统以IT创新为主导的流程创新。之后这一概念被不断丰富,但目前关于数字创新的内涵界定并不一致。Bharadwaj等(2013)将数字技术创新定义为信息、计算、沟通和连接的技术组合。Fichman等(2014)提出数字创新的概念界定应突出新产品、新工艺或新商业模式的出现。而Nambisan等(2017)则一般化地认为数字创新就是在创新过程中对数字技术的运用。国内学者近几年也逐渐开始关注数字创新的研究。余江等(2017)在Yoo等学者研究基础上,首次对数字创新的内涵进行了阐述,强调数字创新是产品或服务的数字、物理组件通过新的组合以产生新产品或提供新服务的过程,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可扩展性、可复制性以及可重新组合性也是数字创新的重要特征。刘洋等(2020)把数字技术与创新结果都更为具体化,认为数字创新是在创新过程中采用信息、计算、沟通和连接技术的组合,从而带来产品、生产过程、组织模式与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改变。从以上内涵来看,数字创新的本质是数字技术嵌入创新各个层面与方面(产品服务、组织流程、商业模式)并发挥作用,从而为个人或组织带来多元化的创新结果。


Rosenbaum和Cronin(1993)对数字创业企业形成的影响因素的探讨可以被看作是数字创业(Digital entrepreneurship)领域研究的萌芽。Hull等(2007)从创业的子研究范畴首次提出数字技术创业内涵,是指部分或全部的创业内容以数字化形式进行。近年来数字创业研究开始被重视,Giones和Brem(2017)从过程视角解读了数字创业的内涵,认为数字创业是通过创造数字产品或服务以识别和开发机会的过程。Song(2019)从内容视角补充了数字创业的内涵,将数字创业界定为专注于构建与物联网(IoT)、数据安全、连接解决方案、云平台、网络软件、管理解决方案、智能家居等相关数字生态系统产品的企业的创业活动。国内学者余江等(2018)提出数字创业是大量使用数字化技术和社交媒体以及其它新兴信息通信技术参与创业机会的识别、发展、实现和改进的过程。刘志阳等(2020)在数字创业基础上,拓展指出数智创业的内涵为创业者利用并协同数智技术智能甄别创业机会,精准匹配创业资源,从而实现最优创业解决方案的过程。从以上内涵来看,数字创业都强调了在创业机会的识别、评估和改进过程中数字化技术、社交媒体以及其它新兴信息通信技术的作用,其关键特征是创业过程和结果中应对不确定性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Nambisan,2017)。


1.2 数字创新创业的多维度比较

为了更加清晰直观识别数字创新创业的内涵,本文从传统创新与数字创新、传统创业与数字创业、数字创新与数字创业三个方面加以比较。


1.2.1数字创新与传统创新

(1)在创新主体方面。传统创新以单一实体企业为中心,政产学研多主体参与(Leminen S等,2014)。数字创新主体则更加开放多元,呈现出去中心化和平台化的特征,强调各参与主体的动态交互(刘洋等,2020),特别是用户成为数字创新重要的创新主体(Nambisan等,2019);(2)在创新要素方面。熊彼特式的传统创新强调对传统生产要素(土地、人力、资本、技术)的重组,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供应链创新和生产组织创新等五种典型形式。而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创新(Teece,2018),更加凸显数据要素在数字创新中的重要性,数据要素贯穿体现在数字组件、数字平台(Saadatmand等,2019)和数字基础设施之间的复杂作用中;(3)在创新特征方面。传统创新从创意产生,研究开发到商业化,各环节边界清晰且确定(Desouza等,2009),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模块化创新特征(余江等,2017),其创新过程和结果是相对确定的。但数字创新具有显著的融合性(Yoo等,2012),其产业、组织、部门甚至产品边界均趋于模糊且不确定(Nambisan等,2017),跨部门协同以及跨界融合创新变得重要(Fichter,2009),数字创新过程中强调数字技术的可供性(Autio等,2018),具有更强的复杂性、破坏性和不可预测性,其创新过程和结果是强互动的(Nambisan,2017),能够自生长和再演化(柳卸林等,2020);(4)在理论基础方面。传统创新的研究逻辑偏重于对物理知识和有形资源的研究,理论视角多从产业经济学(Porter,1980)、资源基础观和核心能力(Barney,1991)等出发。但数字创新的研究逻辑偏重于对数字技术和组织架构的研究,在融合传统创新管理理论基础上,更加关注创新生态系统观(Adner,2017;Jacobides等,2018)和社会治理等。



1.2.2数字创业与传统创业

(1)在创业要素方面。传统创业需要创业机会、创业资源、创业团队三种关键要素。但数字创业突破了Timmons经典创业框架,数字创业企业需要数字技术、数字创业能力、数字创业机会、数字创业资源、数字商业模式五种要素(Nambisan,2017;Nambisan等,2019);(2)在创业团队方面。传统创业主体是相对单一且明确的创业个体或团队组织(李扬等,2020),但数字创业主体呈现多层次、多样化(余江等,2018)和可持续演化(Sussan等,2017)的特征,创业团队具有不确定性和无预定义性(Nambisan,2017),数字技术可以赋能加速创业团队成长(刘志阳等,2020);(3)在创业机会方面。传统创业机会主要来源于创业者的个体经验或创业团队对某一市场机会的深挖(余江等,2018)。但数字创业机会具有碎片化和创业机会识别过程的动态化特征(Gregoire D A等,2012),数字技术加速了以市场和用户为导向的创业机会识别及评估的过程(Huang等,2017);(4)在创业资源方面。传统创业资源相对有限,沟通成本和资源拼凑成本较高(Ross P K等,2015)。但数字创业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可替代性更高,资源获取的门槛和成本降低(Kimk等,2019)。海量资源对数字创业企业的资源编排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朱秀梅等,2020);(5)在创业过程和结果方面。传统创业过程中,其产品或服务具有清晰稳定的边界,创业产出具有确定性(余江等,2017)。但数字创业过程具有开放性、无边界性和动态迭代性,创业产出具有自生长性(Lyytinen等,2016);(6)在理论基础方面。传统创业涉及的理论包括创新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和不确定性理论等(Baker T等,2005)。但数字创业涉及诸如平台理论、数字创新等理论(Fichman R G等,2014)。



1.2.3数字创新与数字创业

数字技术嵌入到数字创新和数字创业中,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发挥重要赋能作用(Nambisan等,2019;Sahut等,2019)。Nambisan提出,数字创新是在广泛的创新过程中应用数字技术,而数字创业则是将数字技术和创业机会融合的新模式。数字创新与数字创业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区别和关联。


数字创新与数字创业之间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本质特征方面。数字创新更加强调技术研究与开发过程,这一过程本质上是一种破坏性创新过程(刘洋等,2020)。而数字创业更加强调商业化应用过程,数字创业应对不确定性的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Nambisan,2017),具有产品扩散成本低(高价值性)、人员时空约束小(高数字性)、创新迭代速度快(高创新性)等特征,本质上能够产生巨大的辐射效应和溢出效应(朱秀梅等,2020)。数字创新与数字创业之间也存在关联:(1)数字创新创业紧密嵌入在数字技术活动中。一方面,数字技术对创新的作用。ICT技术能够赋能数字创新产品、数字创新流程、数字创新组织、数字创新商业模式的出现。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对创业的作用。ICT技术的可供性能够降低数字创业成本(余江等,2018;蔡莉等,2019),其创新性导向能够促进创业主体价值共创(Lenka等,2017),其开放性能够促进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构建(Sussan等,2017);(2)数字创新与数字创业互相渗透,彼此包容。作为创新成果的数字产品的市场潜力或是颠覆式商业模式的市场价值直接诱发了数字创业导向,数字创业过程中的公司创业导向又再次引发新一轮数字创新;(3)数字创新创业都具有高度模糊性和动态性。由于数字创新创业的过程均具有无边界性和融合性特征,创新创业产出均是自生长和可演化的,不能被预先设定(Bailey等, 2012)。数字创新更加强调数字化创新效率和组织绩效的提升,数字创业更加强调数字化创业平台运行和生态化延伸,关注用户的粘滞性和可扩展性。区别于传统创新创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专利数的量化标准,数字创新创业的商业产出则更需要结合制度合法性等新的衡量标准。



1.3数字创新创业内涵                                                                综上,本研究认为数字创新创业的内涵是指将数字技术及其它新兴信息通信技术嵌入到创新产品服务、组织流程和商业模式过程中,进一步赋能创业机会的识别、评估和改进过程。相较传统创新创业,数字创新创业内涵更加复杂,更加侧重数字化技术的综合影响。数字技术赋予数字创新创业范式更加开放包容的属性,涌现出全要素融合一体化、全流程渗透联动化和多技术演化动态化三个特征,具体表现在:(1)全要素融合一体化。数字技术引发创业团队、创业资源和创业机会的高度协同,出现了智能融合一体化的趋向。(2)全流程渗透联动化。数字技术渗透在从创意产生到商业化应用的创新创业全流程中,数字创新创业流程步骤动态渗透。(3)多技术演化动态化。开放式数字创新平台和数字创业生态的构建打破传统部门的信息孤岛,可以有效调动各种不同的技术实现真正融合,且不同技术之间动态演化,体现了自生长性。


数字创新创业与传统创新创业存在以下不同:(1)在创新创业要素方面。传统创新创业要素包括各类生产要素(土地、人力、资本和技术)组合和创业要素(创业机会、创业资源和创业团队)组合,而数字创新创业突破了传统创新创业要素限制,要素更加多样化和数字化,其中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数字组件、数字平台、数字基础设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数字化技术的紧密嵌入和深度赋能是数字创新创业最显著的特征;(2)在创新创业过程方面。传统创新创业过程的边界清晰稳定,更具确定性和模块化,而数字创新创业过程的边界趋于模糊开放,更具复杂性和融合性;(3)在创新创业结果方面。传统创新创业结果可通过组织专利数或利润额等进行直观量化,而数字创新创业由于其产出的自生长性和可演化性,结果更具高价值性,但往往也更难以量化某一要素的核心产出。


2.不同研究视角下的数字创新创业研究主题


限于研究主要从以下角度提炼了数字创新创业的研究主题:从跨知识边界角度论述了数字创新创业多领域、多学科、多元化、跨层次的思想(Nambisan等,2019;Amit & Han,2019),从过程和结果的关系阐述了数字创新创业的基本假设和独特性(Hinings等,2018;Nambisan等,2018),从产业集群和生态系统角度分析了数字创新创业的合作模式、商业模式以及价值创造机制(Autio等,2019;Ghezzi & Cavallo,2020;Shaheer & Li,2020)。本文在此基础上拟从跨学科视角、过程视角以及产业视角详细分析数字创新创业的研究主题。


2.1跨学科视角下的数字创新创业

现有数字创新创业研究主要分布于已有信息通讯技术创新、创业管理以及公共管理三个相关的研究领域。这些领域代表了数字创新创业现象的关键问题和发展方向。图2显示了三个领域的对比和重叠部分,为数字创新创业研究不同定义提供了基础。

领域1表示信息通讯技术创新研究。数字创新源于信息通讯技术(IT,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创新,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具有早期数字特征的技术创新和流程创新,可以将上述数字创新划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指将模拟内容和服务转化为数字内容和服务的技术数字化,但是并没有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行根本性的改变(Lyytinen & Rose, 2003;Adomavicius等, 2008),例如从1G到2G的蜂窝网络的过渡等(Tilson等, 2010)。(2)第二阶段是指过去紧密耦合的设备、网络、服务和内容的分离。数字化的内容和服务现在可以通过通用IP网络和软件设备提供,这导致了网络、设备和市场多层次的融合(Sambamurthy等, 2003;Schweizer,2003)。(3)第三阶段是指数字创新通过跨越不同产品架构边界的不同媒体的“混搭”出现,出现了新的产品和服务(Su等,2006)。为特定目的而创建的设备、网络、服务和内容现在正在被重新混合以重新定位其用途(Tilson等, 2010)。


领域2表示创业管理研究。创业活动关注新技术带来的创业机会,涉及到技术创业的相关研究。Zahra从组织创造视角出发,将技术创业定义为由独立的个人或公司创建的,旨在利用技术发现的新企业;加拿大工程学会则认为技术创业是一个或几个人对科技知识的创新运用,为了达到自己的愿景和目标,建立并经营一个企业,承担财务风险。(1)从机会视角出发,技术创业作为一种基于识别高潜力、高技术性商业机会的企业领导方式,包括汇集人才和资金资源,以及利用重要而适时的决策制定技能管理快速增长(Dorf等,2007;Doganova等,2009)。(2)从资源视角出发,技术创业包括获取技术可行的产品、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可持续竞争优势、较大潜力的市场等资源,以获得创业竞争优势(Venkatar aman,2004;Vohora,2004;张钢等,2008;段军山等,2021)。(3)从过程视角出发,技术创业需要识别高技术、高潜力的商业机会(Moray & Clarysse,2005),作为基础设施或平台企业,过程更具服务导向、产品导向、技术资产导向。(4)从制度视角出发,技术创业涉及到制度环境如何塑造技术创业企业的初始配置与后续发展(Mustar,2002;Clarysse,2005;Phan,2005)。


领域3表示公共管理相关研究。公共管理视角中的数字技术研究涉及到数字技术对公共问题的促进作用以及引发的伦理、数字鸿沟等各类社会问题。(1)数字技术提高公共治理水平。以众包、数字网络、数字媒体新空间等数字新模式作为一种在线、分布式的问题解决和生产模式,整合网络用户的集体智慧,在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应用中具有潜力(Brabham,2010;Bennett等,2012;Marino, Sara,2015;Margalit,2017)。(2)数字技术为公共管理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的融合使得整个人类活动范围(如经济、福利或政治)的算法化、数据化和超连接成为可能,但同时显示了基于决策的数学模型、大量数据和数字社会的超连接性的各种民主提议背后的挑战、限制和后果,例如数字鸿沟、伦理问题、数据安全等问题(Chen等,2014;Srivastava & Shainesh,2015;Calvo & Patrici,2019)。


领域4表示数字创业相关研究,即信息技术创新与技术创业管理的交叉领域。随着技术革命的深入,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技术不断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创业也在蓬勃发展。数字创业最早被概括为信息技术加速数字企业发展的创业过程(Hull等,2007),后来被进一步明确为利用新的数字组件、平台和基础设施来追踪创业机会的过程(Nambisan,2017)。(1)数字创业动因。数字知识掌握是新兴数字行动的逻辑(Tumbas,2018),企业家自我价值实现则是数字创业的内驱力(Boyd等, 2017);通过把握新的数字创业机会和汇集数字资源,适应数字变革是另一重要动因(Hamid等,2016)。(2)数字创业过程。包括数字创业机会识别、评估和利用过程(Autio等,2018)。数字创业者需要全面评估数字环境,利用大数据分析数字用户需求,快速识别机会。然后,配合数字机会的动态发展整合数字资源(Scuotto等,2013),将数字机会快速转化为数字价值(Hair等,2013)。(3)数字技术对数字创业的驱动作用。在创业者层面,数字创业的生成性、可供性、自组织性等特征,能够有效降低创业者的市场进入和扩张成本(余江等,2018;蔡莉等,2019),促进数字竞争优势的提升与构建(Hafezieh等,2011;Dy等,2018),提高企业生存率和多主体价值共创(Lenka等,2017);在社会层面,数字技术的关联性和开放性可以促进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构建(Sussan等,2017)、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国家建设(陈晓红,2018)。


领域5表示数字技术治理相关研究。包括数字经济、数字政府以及数字社会和治理的相关研究。(1)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和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张勋等,2019;裴长虹等,2018)。(2)数字政府。数字政府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技术架构,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履职能力(陈晓红,2019;陈凯华等,2020;戴长征等,2017;刘淑春,2018)。(3)数字社会与数字治理。数字社会建设在信息技术包括传感技术、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及其应用积累的海量数据首先实现社会关系的网络化,最终高水平实现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目标,也即治理的数字化(Sorensen等,2009;张勋等,2019)。


领域6表示社会创业相关研究。社会企业是处于商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一种多元混合体(Dees, 2003)。新近研究倡导关注技术创新引发的社会创业混合价值创造(Shepherd等,2019),由此翻开了理论构建新空间。(1)从非营利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方面来看,创业精神已成为非营利部门发展的新兴推动力(Drucker, 1985; Dees, 1998; Steinberg, 2003; Maier等, 2016; Cabral等, 2019)。一些研究者则强调非营利组织转型要借鉴商业手段的策略(Dacin等, 2010),重点是实现更高的组织效率,包括更有效的资源分配,更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更高的责任感以及更强的财务实力(Anderson,2003;Dees,2012;Sahasranamam,2020)。(2)从复杂社会问题解决的社会创新行动视角来看,借鉴商业创新方法解决社会问题是该视角下研究的重点。传统的社会援助、社会动员等解决方案已经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复杂社会问题,社会创业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并能够动员可持续社会变革所需的理念、能力、资源和社会安排(Alvord等,2004)。(3)从待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机会转化视角来看,社会价值逐渐成为企业家关注的重点(张玉利,2018)。社会创业机会与商业机会不同,表现在普及性、相关性、紧迫性、可获得性以及创新性五个方面(Zahra等,2008)。社会创业意图形成是机会开发前提,取决于同情心、道德责任感和感知社会支持(Hockerts等,2017)。社会创业机会开发过程涉及合法性获得、资源编排(Desa等,2013)、商业模式创新(Stephan等,2016;Zaremohzzabieh等,2019)、边缘化群体赋能、政策保障以及使命漂移等内容。


领域7表示数字社会创新创业及其治理。(1)数字社会创新相关研究。数字社会创新(Digital Social Innovation)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应对社会挑战,在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Tim等,2020)。数字社会创新通常采用社区参与和协作、共创战略以及自下而上的方法来解决社会紧迫问题(Bonina等,2020)。在这种社会变革模式中,社会创新者共同为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创造解决方案。①数字社会创新的自组织性。由于用户的数字化参与,许多数字社会创新已经成为用户生成的。社会创新项目通过使用数字技术可以很好地自组织起来(Dong和Götz,2020)。许多利用数字技术支持大规模协作和协调的数字社会创新项目大量使用分布式数字网络,强调数字协作,并寻求改善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Davison等,2000;Khan,2018;Madon和Sharanappa,2013)。②数字社会创新资源的丰富性、廉价性和本地化。数字社会创新是采用一个基于开源机制的集体主义导向的模型,允许一个解决方案被许多利益相关者共同开发和共享。数字社会创新承担了商业和社会双重组织身份导向的职责(Bonina等,2020)。③数字社会创新的价值共创性。数字社会创新作为一种创新者、用户和社区三者之间的协作创新,为广泛的社会需求共同创造知识和解决方案,其规模之大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是难以想象的。对于许多人来说,这类创新是传统的以企业为中心的模式的潜在“颠覆”来源,因为它使用户能够相互互动,以满足他们的信息和其他需求(Botsman,2011;Bria等,2014)。


(2)数字社会创业相关研究。数字社会创业是指以解决复杂社会问题为使命,将数字技术融入社会创业过程中,推动社会创业机会、资源、治理和价值测量的数字化,从而更有效地实现经济、社会等混合价值的新型创业活动(刘志阳等,2020)。①数字驱动社会问题机会资源智能匹配。数字机会的规模化和去边界性平衡了利益相关者、用户、机构的差异性和冲突(Nambisan和Baron,2019)。数字提供创新资本杠杆或技术、流程、知识产权和其他创新资产的共享和重用的决策(Iansiti和Levien,2004;Nambisan和Sawhney,2011)。此外,数字技术提高了数字素养(Erdogan等,2019),提供了众筹系统和智能生态管理系统等创新性的资源利用方式,降低了交易成本(Natile, Serena,2020)。其次,数字化创业降低了社会创业者由于地理位置的邻近性而造成的资产专用性和空间嵌入性问题,避免了对社会创业限制性空间和资源的依赖,促进平台资源的流动和渗透(Nambisan,2017)。②数字赋能影响力扩散与混合价值共创。数字环境下的社会创业不再是专家性的活动,成为了大众化的行为,有利于降低社会创业活动的交易成本,理顺价值和使命的传播途径(Marres,2012),促进了数字社会公民知识的流动和参与方式的创新(Lezaun和Soneryd,2007)。数字技术的发展提高了社会创业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开放的参与平台涵盖大众的智慧,形成基于数字公民网络的、分布式的、共享性的数字神经系统(Helbing,2015),加速社会影响力扩散。③数字社会创业治理赋能与规制相结合。数字技术赋予社会创业的行为者、受益者、用户和合作伙伴权利(Bacq和Eddleston,2018),通过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扩大了弱势群体的声音(Darcy,2019),提高用户决策的科学性,有助于创业者从用户出发来理解和创新社会创业活动和模式(McAdam等,2020)。数字社会治理共创逻辑,引导了用户和其他机构的广泛参与,形成了基于情感支持、分享团结和以关系承诺的社会网络(Smith等,2010),营造了适合社会创业活动的制度环境(Poortinga,2006)。


2.2过程视角下的数字创新创业

从过程视角来看,数字创新创业的关键在于流程改进。流程改进是业务流程管理(BPM)生命周期中最有价值的活动。在数字创新流程方面,数字化进程往往会带来组织新能力和新功能的实现,特别是在信息收集,效率提高和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等方面(BarNir, Gallaugher and Auger 2003)。数字技术可以创建或改善产品,流程和业务模型(Nambisan, Lyytinen, Majchrzak, and Song, 2017),可以支持创新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协调和沟通,从而提升创新的进程和质量(Agostini,Galati,and Gastaldi,2019)。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流程数字化有可能缩小核心企业与其他企业技术差距,从而为新兴经济体做出经济贡献,(Adomako, Amankwah-Amoah, Tarba, and Khan, 2021)。流程数字化的成效也取决于一些组织因素,比如公司年龄和规模(BarNir, Gallaugher and Auger 2003)。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家可以在数字平台服务提供商的支持下通过管理认知更新,管理社会资本发展,业务团队建设和组织能力建设来推动数字化转型(Li等,2018)。


在数字创业流程方面,以Elia等(2016)为代表的的数字技术创业过程分析了创业的“桌面准备”、“市场筹划”和“上市运行”三个阶段的重点内容。“桌面准备”阶段侧重于初创企业的背景探索和机会概念化等活动,包括创业意愿形成和创业机会发现等重点内容;“市场筹划”阶段则表现为资源组织、资产准备和产品服务开发,该阶段对应商业模式构建主题;“上市运行”阶段是指初创企业经营管理、价值创造和分配,以及风险扩张的过程,该阶段对应创业团队成长主题。数字技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创业意愿、创业机会、商业模式和创业团队的核心要素或关键环节,推动上述主题的变革,进而优化整个创业过程(刘志阳等,2020)。



数字创新创业过程研究尤其关注商业模式的数字化变革。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新的竞争方式,企业可以通过采用新的商业模式做出回应 (Martín‐Peña,等 2018)。未采用数字化,则企业的数字化能力只是一种支出,因为没有投资回报。因此重要的是要确定数字化在何处以及如何影响给定的商业模式(Ritter等,2020)。数字化影响商业模式的程度因行业而异并且需要时间,因为商业模式比技术更依赖于其所存在的情境,特别是公司内可用的资源和能力(Rachinger等, 2019)。商业模式数字化转型可以沿着顾客(Customer)、价值证明(Value demonstration)、价值主张(Value proposition)、能力(Capability)四个维度进行(Ritter and Pedersen,2020),如下图所示:

2.3产业视角下的数字创新创业

以数字技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商品与服务的生产活动会形成(或依存于)新的组织间的关系、组织形式与边界——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其本质是被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和数据一起重构的产业。数字经济可以统称为被数字技术(DT)重构的产业,或者说数字技术和产业的融合(毛基业,2020)。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深入推进,这必将带来的结果是物理产业世界向数字产业世界转化,形成数字产业映射空间。


(1)产业数字化

数字创新创业颠覆了传统产业业务流程、商业模式和价值链。数字技术迫使组织重新设计其业务流程(Denner等, 2018)。企业的流程数字化转型是指企业以传统方式进行业务活动到以数字形式进行业务活动的过程(BarNir,等,2003)。这种流程上的转型甚至有可能涉及到业务流程、运营程序和组织能力的根本变化,以及进入新市场或退出现有市场(Li等, 2018)。数字化转型凸显了IT技术对组织结构,惯例,信息流的影响(Dehning等, 2003),同时强调了IT的技术根源以及IT与业务之间的契合(Venkatraman,1994)。数字创新创业颠覆了传统产业的商业模式。数字技术使得创新创业环境更具开放性和复杂性,企业由于资源有限性,需要跨越平台限制进行合作,采取新的商业模式进行协同发展,以创造出超越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张骁等,2019)。以往文献中涉及了对数字产品的商业模式本质及其创新路径、市场战略的研究(黄国群和孟娜, 2017; Vaccaro & Cohn, 2004),以及定价模式(左康秀,2014;盛利,2013)、付费意愿(Bakker, 2005; Lee等., 2016)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数字创新创业颠覆了传统产业的价值链。价值链重构是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创新创业的主要范式(肖静华,2017)。其中参与价值共创的消费者身份转变是价值链重构的驱动因素,数字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支持是价值链重构的技术基础,保证了一部分跨界创新的企业在价值链中占领较为优越的地位(陈剑等,2020)。


(2)数字产业化

数字创新创业变革了数字产业化进程。以数字新媒体产业为代表的数字产业受益于数字技术变革,但与全球数字媒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强烈反差,目前关于数字产业化的文献相对较少(Verhoef等,2019),且研究内容较为单一,更为集中地探究了“数字化对新媒体产业的影响”这一主题。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由于消费者可以免费获得盗版数字资源,而无需再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从而导致整个数字产业收入的减少,即盗版活动会对数字产业绩效产生负面影响(Rob 等, 2006; Liebowitz, 2008; Waldfogel, 2010; Savelkoul, 2020)。其他学者则提出,盗版活动虽然对部分数字产业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对其他领域的数字市场都具有积极影响(Gayer等,2006;Piolatto等, 2012)。另一方面,目前多数文献对于流媒体服务对数字产品市场产生的影响持肯定态度,认为在线数字产品流媒体服务有利于数字产业的发展(Gopal等, 2006; Lee等, 2016)。


(3)产业跨界

数字创新创业的融合性特征,使得产业间的边界变得不甚清晰(柳卸林等,2020)。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发展,比如以拼多多为代表的平台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农业,打造农业生产链闭环;另一方面,跨界创新改变了传统的产业竞争格局,加深了竞争的不可预知性,比如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挑战了传统的通讯产业。总体而言,目前关于数字产业的理论研究内容较为单薄,尚未形成清晰的理论框架,与业界实践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另外,数字产业发展是一个复杂且动态的持续创新过程,但目前在研究方法上,纵向跟踪数据相对缺失,对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这种颠覆性创新后数字企业的管理实践问题等难以形成深刻的理论指导。


3.研究评述和未来研究主题


3.1研究述评

数字创新创业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催生了新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途径,使涉及各种目标和能力的动态参与者的集体创新创业活动得以发生。并且,数字创新创业改变了要素、行业以及流程(Boudreau和Lakhani,2013;Hui,2014;Iansiti和Lakhani,2014;OECD,2016;Porter和Heppelmann,2014,2015)。数字技术的兴起导致学者们越来越多的思考现存的创新创业理论和相关组织研究的解释力和实用性(Barrett等,2015;Benner和Tushman,2015;Goldfarb和Tucker,2012;Greenstein等,2013;Yoo等,2012)。随着数字化研究的不断深入,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涉及内容的多样性、物质性、丰富性等综合性质需要研究者从传统的数字技术本身的研究逐步转化为对数字化驱动下的创新创业内涵重构、创新流程再造、行业价值链重塑,亟待形成一套系统的理论研究。


现有数字创新创业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研究热点,涌现出Hull,Yoo,Nambisan,Sussan等知名学者,但当前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正处于一个概念和特征的涌现期,这些概念化的研究主要三个基本假设:(1)数字创新创业是一个普遍且广泛的现象,但数字创新创业如何形成和演化是一个专业技术深化的问题(Hull等,2007;Yoo等,2010);(2)数字创新创业需要多种参与者加入,不同参与者可以凭借既有思维和方法进行各类创新创业(Sambamurthy‏‏,2003);(3)数字技术是一种情景化因素,具有外部性和随机性,因此数字创新创业的性质和组织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可以明确地进行理论化。随着数字创新创业研究的进展,这些假设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Henfridsson等,2014;Nylen and Holmstrom 2015;Yoo等,2012),这增加了对数字创新创业多学科、多维度、多方法的新要求,也为下一步深化数字技术对创新创业的影响提供了更广阔的基础。


(1)多学科交叉。从研究范式看,现有研究聚焦单一学科,缺乏对数字创新创业形成和发展的内在机理的系统分析。总结国内外研究数字创新创业的文献来看,现有研究主要从信息通讯技术(Lyytinen & Rose, 2003;Tilson等., 2010;Yoo,2010)、创业学(Nambisan,2017;Sussan等,2017)、公共管理和社会学(Bennett等,2012;Margalit,2017)等视角考察数字技术对创新创业带来的情景化和工具化变革。单一学科视角下的研究内容大多将技术、过程和情景割裂开来,难以揭示数字创新创业过程和结果的全貌。大多研究基于某个学科视角对创新创业的基本理论进行简单扩展延伸,缺乏对数字技术与创新创业的内在逻辑关联的探讨,缺少数字技术对于创新创业具体行业和领域的内在驱动作用的深入探析。未来,数字创新创业的研究迫切需要结合多学科交叉视角进行靶向突破。


(2)多维度方法。从研究方法看,现有数字创新创业研究更多偏重现象和案例描述的概念化研究(Yoo等,2010;Boudreau,2012;Erkko等,2019),缺乏多样性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基于实践的大样本可靠详实的实证调查。基于现象和案例描述的概念化研究是目前数字创新创业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它有很多优点,强调新现象的抽象化和理论化,以及将案例与理论抽象有机结合,更具坚实的分析基础等。然而,概念化研究也存在很大的不足,缺乏必要的系统理论、数据支撑和规范性验证过程,无法检验数字创新创业的应用效果。未来数字创新创业研究应在借鉴各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数字创新创业研究的前因、过程以及结果的实证研究,并融合仿真模拟、大数据分析、神经科学等方法,以推动该领域研究的进展。


3.2 未来研究主题

(1)数字创新创业流程和机制。基于数字技术的动态化特性,流程变动是数字创新创业研究的核心命题。应该关注数字创意、机会开发、确立流程、激励机制、商业模式构建、数字团队建设,以及用于扩展流程的资源和跨群集关联等研究主题。影响数字创新创业流程变动的结构要素都有哪些?其相互作用机制如何?哪些政策可以促进业务模型的发展和业务可扩展性?


(2)数字化对创新创业生态的影响。基于数字技术的可供性和复杂耦合性特点,生态系统成为数字创新创业的焦点命题。首先,需要更多地了解数字化如何影响构成企业生态系统的结构、流程和结果,特定数字基础设施如何创造数字可承受性以及塑造数字生态系统结构和结果;第二,未来的研究应该探讨不同数字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变动之间的复杂影响;第三,数字创新创业如何推动区域数字集群和生态系统演化?数字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对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变化的适应性如何,能否引发数字技术自身的变革?


(3)数字创新创业情景因素分析。数字创新创业理论的一个关键要素是数字技术(人工制品、平台等)如何与创新创业者互动,如何培养创新创业的社会认知意义建构。应该重点考察情景因素及其对数字创新创业主体的影响。一方面可以考虑边界条件相关的问题:决定企业数字创新创业的纵向和横向部门范围和边界的因素有哪些?这些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和部门有何不同?数字创新创业参与者如何配置注意力推动发现和利用机会?另以封面问题应该考虑数字创新创业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知识和创造意图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蔓延到企业生态系统中等。此外,应该考察制度文化情境对数字创新创业的影响。由于面向差异性的对象、环境和背景,因此数字创新创业需要关注数字技术在不同文化、制度和区域情境下的创新创业形塑差异(Hinings等,2019),需要运用适应性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解析。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先驱,在实践中涌现出诸如电商扶贫、淘宝村等数字创新创业模式,但现有中国情景研究仍然远落后于实践。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分析不同的制度环境和传统文化对数字创新创业的作用,尤其应该关注中国数字创新创业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和对策研究。


(4)数字社会创新创业的过程和机制。现有的数字创新创业研究大多基于商业和技术角度,忽视了其社会性的探讨,而数字技术对社会问题的多重作用正日益受到广泛重视。例如数字技术嵌入能够可持续地为BOP群体提供机会(邢小强等,2019),促进混合价值创造,但是数字技术也加剧了传统产业价值链锁定、区域数字发展不平衡、中小企业的平台垄断和个体数字鸿沟等现实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难题(刘志阳等,2020)。未来可以着眼于数字创新创业在多大程度表现出双重导向?数字技术如何驱动社会创新创业意图形成?如何帮助发现社会创新创业机会?如何实现混合价值共创和共享?如何平衡数字技术引发的使命冲突和数字技术马太效应和鸿沟难题?


(作者简介:刘志阳,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任;林嵩,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邢小强,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副院长。本文研究赵陈芳、綦成双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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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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