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传真|积分改变习惯 共建美好家园 ——通化市妇联以“巾帼美家超市”推进乡村治理
为创新乡村治理方式,通化市妇联切实抓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以“巾帼美家超市”为载体推进乡村治理。
主动求变,以“小积分”解决“大问题”。通化市妇联将“巾帼美家超市”创建作为妇联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抓手,提升妇联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服务水平。一是解决“理念”的问题,调动主体作用。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探索建立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中的重要理念,贯穿于“巾帼美家超市”各项建设内容之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让“美”有价值、“丑”有压力,激发妇女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二是解决“抓手”的问题,明晰治理路径。将积分内容涵盖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移风易俗、寻找最美家庭等多个领域,积分项目围绕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类、量化赋值,激活各类村庄治理资源,为重构村庄共同体提供可行路径。三是解决“拓展”的问题,延展管理触角。将创建内容增添乡风文明精神内涵,深化与农村妇女素质提升、产业振兴、家风家教、文化生活等工作的融合,让与广大农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提升广大农民文化素质的内容,逐渐纳入“巾帼美家超市”的创建之中,让“巾帼美家超市”的统计数据为乡村治理提供精准用户画像,进而达到节约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的目的。
规范运营,以“小积分”助推“新风尚”。以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为原则,制定下发《通化市妇联“巾帼美家超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项目规范运营。一是责任化管理。成立“巾帼美家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妇联主席任副组长,由村“三委”委员、村妇联执委、村民代表为成员,组织开展入户检查、积分评定、奖品兑换等工作,以专人专班压实工作责任,为积分制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试点化探索。坚持试点先行,在通化县选择4个试点村进行“巾帼美家超市”的初步探索,不断总结试点村的建设模式和经验做法、逐步完善形成标准运营模板、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和氛围。三是标准化建设。依托村部、村妇女之家等场所,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按照有牌子、有货架、有物品、有标价、有制度、有台账、有专人管理“七有”标准创建。四是品牌化打造。市妇联自主设计、统一定制“巾帼美家超市”标牌与“管理办法”“领导小组”“积分榜”公示展板,亮明工作阵地,打造农村妇女工作的特色品牌。五是项目化运转。村妇联主席牵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检查评分工作,并张榜公示得分情况,积分获得方式包括临时奖励和荣誉得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与妇儿工作,荣获“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好婆婆”“好儿媳”等荣誉,都可按规定加分。“巾帼美家超市”原则上每季度开放一次,村民凭积分自愿兑换物品,同时做好积分登记、发放兑现工作。六是全面化推广。将“巾帼美家超市”作为通化市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巾帼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大力推行,通过超市揭牌仪式、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聘书,向妇女群众解读超市管理办法、组织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实地考察各村超市建设等方式,全面推广“巾帼美家超市”行动。截至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巾帼美家超市”74个,开展积分兑换170余次,兑换奖励物品价值9万元,各级妇联共举行观摩会、座谈会200余次。
久久为功,以“小积分”推动“大实践”。通化市妇联从构建长效机制入手,推动妇联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长效运行。一是拓展多元资金渠道。采取地方党委投入为主,妇联组织自筹、爱心女企业家捐赠、社会各界捐助为辅的方式,广开资金来源渠道,促进政府、社会共同参与。二是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建立健全积分制运行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阳光程序,公开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市妇联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全面掌握各地超市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并总结经验、提供指导。同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考察组,实地看查积分兑换台账,检验工作成效。三是搭建长效联络平台。建立工作推进群,将各县(市、区)分管此项工作的县级领导和妇联主席加入群内,以微信群为平台,强化工作调度,展示工作成果,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做到目标一致、上下联动,不断提升各地“巾帼美家超市”建设水平。
来源|通化市乡村振兴局
编辑|王冠华
统筹|孔释瑶
编审|马延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