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撤销协商代表的公开信
日弘工会会员代表沈梦雨致全体工会会员的公开信
——对于《关于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代表选举违纪情况的调查核实报告及决议(草案)》的质疑
各位工会会员:
大家好,我是沈梦雨,来自第一分会的工会会员代表。4月24日,工会委员会终于发布了《关于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代表选举违纪情况的调查核实报告及决议(草案)》(以下简称《报告》),我看完《报告》后,内心异常气愤,并不因其提议罢免我,而是因为《报告》罔顾事实,牵强附会,其得出结论的依据丝毫站不住脚,同时以此提出的决议(草案)也是错误的。
一 、对《报告》中第二部分“主要事实”的质疑:
(一)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方代表选举投票的组织工作和过程未符合选举规则,不仅2018年如此,也不仅2018年的第一分会如此。
1、往年的员工方协商代表选举,基本都由分会主席担任“工会委托分会选举组织员”,而各分会协商代表候选人基本都由分会主席指定,工会会员被剥夺了本应享有的推选协商代表候选人的民主权利。
2、协商代表选举过程历年都存在严重问题,分会协商代表选举并未曾召开分会会员代表大会,也不是匿名选举,而是由分会主席逐个找会员代表签《推选表》;同时,存在捆绑选举的事实,被指定的多名候选人捆绑在一起,会员代表只能对这一候选集体投票,而不能对单个的候选人投票。这些选举方法都是严重违反民主、公开、公平的基本准则。
3、另据相关会员代表透露,2018年第二分会员工方协商代表选举也存在重大问题,参与选举的工会会员代表在《推选表》上签名时,候选人一栏都是空白的,并不知道被选举人是谁,被选举人是等选举完成时才被写上去的,如此严重违规的选举过程,为何工会不做调查?
综上所述,日弘工会员工方协商代表选举方法和过程,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严重违规的行为。但令人费解的是,工会委员会在知道工会选举过程长期违规的基础上,偏偏就在今年高举“公平、公正、廉洁”的大旗,偏偏就在我沈梦雨作为协商代表以个人名义调查会员加薪期望之后,对我进行罢免,其动机不是“不言自明”吗?
(二) 工会会员有表达自身观点和推选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方代表的权利。
1、作为工会会员,向工会会员代表和工会委员表达观点和诉求合理合法,在微信群内利用网络先进技术收集其他员工意见和建议更是积极进步的表现,是值得肯定赞扬的。工会委员会在《报告》中反复提到投票小程序“谈判代表怎么选”、“选出能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可选2人)”,说小程序“非选举程序认可”,但自己也承认“目前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工会内部,还没有完整的关于协商代表选举办法的规定”,岂不是自相矛盾?《报告》一方面指责“各分会也对协商代表选举热情不高”,另一方面又对一分会会员利用小程序发表观点和建议的选举热情大加否定,岂不令人疑惑?
2、已经被第一分会主席解散的“制一闲聊室”微信群是一个娱乐群,员工在群内发红包是长期以来的一种娱乐行为。《报告》反复强调员工在制一闲聊室发红包干扰和破坏了此次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方谈判代表的选举并无道理。制一闲聊室不仅在所谓的“特殊时期”有过这种发红包的娱乐行为,在其他时间也普遍存在;同时,红包标题是员工表达观点的方式方法,并无不妥,工会委员会在证据链不足的情况下作出一系列主观判断,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3、制一闲聊室的员工发十块二十块的红包来表达观点就被定性为干扰和破坏选举,那么2017年6月第四届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工会委员会直接给参会代表发现金(早班50元,中班夜班100元)又是什么行为?2018年3月29日,举行的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第四届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前,工会给参会工会会员代表每人发放5张电影票,每张可去广州市部分影院使用,可抵扣40元,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请问这又是什么行为?按照《报告》的逻辑,这些行为应该是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和导向性”,直接影响了全体会员代表对于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工作和财务上的监督力度,并体现于表决结果上的?
4、《报告》中强调微信群“制一闲聊室”的投票小程序和所谓“具有目的性和导向性”的娱乐性红包,影响了第一分会会员代表在分会协商代表选择上的客观与自主判断,这一说法不仅是对员工向工会提建议的行为进行打压,同时也是对参与选举的工会会员代表的侮辱。工会委员会做出的这种结论直接指责第一分会的的会员代表和会员都没有脑子,是可以被几毛钱的红包影响决策的人,这除了是侮辱,还是一种人格的贬低!
综上所述,一分会许多会员利用小程序积极发表自身观点,对协商代表候选人提出建议是合理合法并且是应高度肯定的,而大家发微信红包娱乐的行为也无任何问题,而《报告》把其定性为“严重干扰和破坏第一分会协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过程”,是极其错误的,这是工会委员会在思想深处拒斥会员发表意见,参与协商代表推选,从实质上否定会员本应有的民主权利。
二、 4.17会议决议及4.23《报告》的实质
我因被大家信赖,推选为工会代表,一直觉得有责任和义务捍卫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这次积极参加员工方协商代表选举,并当选。虽事前很多朋友劝我说“协商代表”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让我明哲保身,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投入进去。但随着协商工作的逐步开展,我终于感受到了各方施加的强大压力,受到了各种非难:
1.为了更好地制定员工方的谈判方案,我觉得有必要充分收集全体员工对于加薪的期望,因此建议各位协商代表要充分吸收民意,并且自己花了大量时间制作调查问卷,收集民意。但这一正常的举动惹怒了工会主要领导,特别是工会主席郭振泳。4月14日,郭主席在微信群“2018年集体协商员工代表”对我的调查问卷进行责难,指责其违反程序,并说的调查问卷导向性太强,会拉高员工的加薪期望,而我一再声明这是以我协商代表的个人名义,我有这个权利,并且调查的是员工内心真实的期望。郭主席随之以“谈判代表的身份被确认了吗?4月10日公布名单,到现在7天公示期都还没过”相威胁(有聊天截屏),当时只以为互相之间火气比较大,话赶话,直到今天才明白那句话意味着什么?
2.而4月14日早上,我所在系系长杨艳红在早会上公开说,“一些老资历的工会委员对沈梦雨做调查问卷很有意见”,通过我的直系领导向我施压。
3. 4月15日夜班,工会委员冯勃在食堂公共场合向其他群众鼓吹,攻击我,说“沈梦雨的行为会让总经理觉得谈判没有诚意,会影响我们加薪”。
紧接着,4月17日,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作出了“2018年度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资格暂不生效”的决议,并组织进行相关调查。4月24日,发布了《报告》,并要对我进行罢免。
其实,工会主要领导这一系列的行为用意很明显,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在此,我想问工会郭主席几个问题:你们为什么那么怕一份小小的调查问卷?为什么那么怕员工填出自己的加薪期望?我一个现场普通的会员代表,怎么就让你们那么害怕,竟然可以让你们都罔顾事实,不择手段地对我进行罢免?
不管今后还将面临多大压力,我都将坚决捍卫全体员工加薪的合理合法利益。
在此,我正告工会的主要领导,你们长期以来的错误行为已经触犯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了(包括4.17决议和4.24《公告》),希望你们及时悬崖勒马。而且,不管4月26日的表决结果如何,我都将申请市总工会介入,纠正工会长期以来的错误,并对相关主要领导追责。
签名:沈梦雨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