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31条金融举措,支持这一领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琼银发〔2023〕91号),从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水平、强化对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等九个方面实施31条具体措施,助力海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建设农业强省。
全文如下
01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水平,助力保障粮食安全。
做好粮食生产和调储金融服务
加大粮食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为粮食种植、收储、加工、配送、仓储等环节提供配套的信贷和保险服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支持粮食稳产增长。鼓励农发行海南省分行打造“粮食银行”品牌,发放地方粮油储备及轮换贷款。
加大重要农产品金融保障
加强“菜篮子”金融服务。发挥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大棚瓜菜保险、蔬菜收入保险、平价蔬菜零售保险在保供稳价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平价蔬菜种植端、销售端稳定供给。加大信贷投放和保险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金融支持
加大高标准农田改建项目提档升级建设和地力提升工程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为高效节水灌溉、光电控水等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金融支持。
持续加强种业振兴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聚焦“一城两地三园”建设,积极对接南繁科技城、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融资需求,围绕南繁科研育种现代服务业,探索便利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登记手续,扩大育种制种设施设备在抵质押中的应用,探索“南繁+”等信贷模式和创新开发专属信贷产品,为科技研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差异化服务,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做好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生物性资产抵质押信贷产品种类,助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水稻成熟,村民忙收割。记者 刘孙谋 摄
02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赋能农业创新发展。
做好农业科技创新配套金融服务
鼓励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农发行海南省分行强化对重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丰富涉农科技综合金融服务,出台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和产品,专项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农科园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农业研发机构培育和农业科技企业成长。
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参与三亚南繁育种全程机械化科研中心、儋州国际热作农机研发中心建设,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支持银行机构积极拓宽农业资产抵质押品范围,探索开展海域使用权、现代化农机设备、新型农具装备抵质押贷款业务,满足涉农主体多样化、个性化融资需求。
支持推动农业绿色创新发展
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海南农村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开发一次授信、循环利用的林权抵押信贷产品,支持林农以及持有林权证的经营主体融资需求。鼓励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运用林权作为增信和反担保手段,开展循环授信。
03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促进发展提质增效。
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
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服务自贸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业态支持力度,助力农产品物流畅通,支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培育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和新产业新业态
鼓励银行机构为农业农村商业体系建设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支持市场主体资金需求。支持海南共享农庄、乡村旅游、休闲渔业加快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全方位支持保障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壮大
金融机构要依托海南本地农业农村特色资源,“一链一策”开发“土特产”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省农行加大“富农产业贷-富民贷”投放力度,在脱贫县、革命老区县落地推广。
促进农村地区就业创业增收
推动“信用村+创业贷款”项目创建,为信用村内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免除反担保,解决贷款难、找反担保难问题。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利用经营网点承接县级地区就业及配套服务功能,联合人社部门推动落实健全“15分钟就业服务圈”政策要求,促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04优化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护航乡村建设发展。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聚焦重点领域农村和垦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探索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危房改造、农村和垦区电网、供水工程改造、农村和垦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贷支持力度。
做好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金融配套支持
加强金融与教育、医疗、养老、托幼和家政等领域的互联互通,推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利服务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更好满足县域客户融资、理财、财务咨询等金融需求。
持续强化辖内新市民金融服务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好《海南省强化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围绕新市民就业创业、住房需求、医疗保障、养老幼教等方面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
改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
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优化县域消费者授信审批和风控管理,探索运行金融消费领域创新模式,提高消费金融可得性。鼓励通过线上办理、免息分期等方式,稳步推进低门槛、小额度、纯信用农村消费贷款,为县域各类消费场景提供个性化信贷产品,将金融服务嵌入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场景。
05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接续抓好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金融帮扶
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以乡镇为单位落实主责任银行制度,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脱贫群众落实“应贷尽贷”,实现2023年全省脱贫小额信贷规模保持稳中有升。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发挥防贫综合保险功能作用,助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化解因灾、因病、因意外致贫返贫风险。
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和兴村联村工作
深度参与“万企兴万村”“百企联百村”活动,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农业农村、工商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积极开展金融合作,推出专项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联农带农”机制。
06优化建设农业强省金融供给,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
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农发行海南省分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全国性商业银行要发挥资源、机制、科技等优势,加强线上线下协同,增加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强化“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
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用于乡村振兴建设。
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
以自贸港建设为契机,探索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在我省产粮大县推广实施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助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我省农业龙头企业海外发展提供保险支撑。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推动落实《数字普惠金融“全覆盖”行动方案(2022-2025)》。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中落实《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 支付服务点技术规范》(JR/T 0157—2018),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规范化水平。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持续开展涉农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能采尽采、愿采尽采”工作要求,完成95万户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加快涉农信用信息电子化转换工作,为辖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加强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金融夜校等阵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集中性+阵地化”的金融宣传网格,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金融知识的需求。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推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消费者金融健康建设。
08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省建设政策保障,打好政策“组合拳”。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
强化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正向激励作用,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提升“三农”和县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在信贷投放和价格方面的引导作用,确保2023年末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稳中有增。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发挥财政、金融、产业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鼓励市县因地制宜打造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根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积极通过贴息、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基础设施、设施农业、乡村产业全产业链项目融资。
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
鼓励金融机构以“活体贷”等特色动产融资业务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品种权(证书)、应收账款等担保融资业务。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在乡村振兴领域探索创新特色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
优化金融管理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列信贷额度、单设考核指标、单授审批权限、单创信贷产品、单独资金定价,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加快建立内部转移定价(FTP)机制,并将LPR内嵌入其中,推动涉农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海南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在海南选取有条件的市县创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以更好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加强考核评估
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要持续做好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金融机构要提高对分支机构和领导班子乡村振兴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
加大宣传推广
各金融单位要依托线上线下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提炼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的典型模式、创新产品、经验做法,通过新闻报道、劳动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专题活动加强宣传交流推广,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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