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一定要尽快保释,否则驱逐
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任何一名被告在被定罪前,都默认为是清白的。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赋予被告在被起诉期间,有被保释的权利。
而法官在批准保释的时候往往有两个最关键的因素 1)被告的释放是否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 (criminal history) 2)被告一旦释放,会不会逃走以后再也不出现配合调查 (flight risk)
根据这两点,法官会酌情调整保释金的数目,以达到既不伤害被告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也对社会和司法不会造成伤害,两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
第一点,判断被告是否会在释放后对社会造成伤害。最关键是看被告过去是否有犯罪史,是否有毁坏公物的行为,是否具有攻击性或性情不稳定 。
第二点,判断被告是否会有逃走的可能(flight risk)。这个法官会根据被告过去的出庭记录判断。同时,如果上庭对被告有好处的话或起诉被告的证据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默认为逃走的可能性降低。同时,考量标准还包括被告在当地居住时间,家庭联系,工作情况。如果被告有很多家人居住在一起,工作稳定,默认为逃走的机会变小。
最后,朱律师想提醒大家,保释人要尽快。因为很多非法移民在犯了刑事罪后,并不会立刻被驱逐,因为移民局不会立刻获得信息。但是一旦被关押,不保释,导致关押时间变长,等到移民局知道被关押者是非法身份时,那就会开始驱逐程序了。这个时候再要保释,那就要耗时耗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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