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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离婚难,用什么理由可以把婚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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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可以采纳无过错离婚,即双方如果感情不和长达六个月以上是可以签字离婚的,即所谓的无争议离婚。但是大多数情况。在纽约离婚率如此高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很多人是不愿意签字的,那如果不愿意签字,一旦不愿意签字,那打官司拖延的时间可以旷日持久,有时5,6年都未必能离婚。
那该用什么样的理由可以单方面把婚离掉的?
1)遭受对方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
2)其中一方,婚后连续三年坐牢;
3)被另一方,主动遗弃长达一年以上;
4)通奸,即另一方出轨;
5) 双方分居长达一年以上;
这些理由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实际上庭的时候,提出离婚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必须要提供事实证供和环境证供,然后法官审理才可以把婚离掉,所以最后也并没有想象中这么容易。如果另一方配偶故意要拖延的话,有时候离婚官司也会拖延很久。
有一些人会疑问:那根据以上第五条理由,我是不是只要分居一年就自动离婚呢?
答案:不是这样的。所谓的分居超过一年,是指你们双方必须签署分居协议,同时在法庭进行登记备案,然后一年之后才可以自动离婚;而并不是双方各自搬离住所,一年之后自动离婚,并不是这样的。
当然,最后我们律所祝愿所有人,阖家幸福,永远不要找律师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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