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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郁在伦敦,只想偶尔取暖

丁丁和我 丁丁和我 2024-04-06





1
初来乍到的兴奋



刚开始上班的时候兴奋有余。


公司给了很多好的条件。在伦敦先培训一遍,又送我们去爱丁堡附近的一个乡村古堡里学习CFA(特许金融分析师),还请老师给我们上课。


我们都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好像夏令营一样。



刚在伦敦培训,结束了还喝香槟,好不开心


公司包了一个小古堡,专门给我们13个管培生上课数周


我上课没听讲,一大堆金融词好烦躁,听不进去,就自己画画


同游爱丁堡,最右边那个是我


和管培生们玩得很high哈哈哈





2
阴雨延绵



培训期结束了,我被分到伦敦。经常需要飞到世界各地出差



从我的座位看办公室外面的圣保罗大教堂



但回到伦敦,每天穿过阴雨绵绵的灰色空气。天3、4点就开始昏暗下来,我常常怔怔看着窗外。


我经常想,马上天就要黑了,接下来我的人生,就要一直这样过下去吗?


我很早就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生活了,所以去一个新的环境做新的事儿对我来说早已不是挑战。但不知为什么,那时在伦敦工作生活,就觉得很窒息,很忧郁。 


我住在海德公园附近。有段时间,需要每天清晨穿过皇家花园上班。


诺大一个公园,没几个人。 清晨我呼着湿冷的寒气,踩着高跟鞋,在空旷的花园里独自行走,小心翼翼地珍惜着转瞬即逝的微弱阳光。




皇家公园初秋的清冷




穿过皇家公园,我要经过几个显贵的街区来到私人银行的办公室。银行坐落在伦敦最古老、最贵气的街区:mayfair。



办公室外景



办公室内景




伦敦汇丰私人银行有一半建筑像壮丽辉煌的教堂。.


我每天进出于古典庄严的建筑,但感觉置身事外,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 


伦敦这个最贵族的区,处处呈现着old money和一种阶级地位的象征。来来去去的人,也着装高贵严谨,恨不得带着礼帽。


我曾住在纽约多年,纽约也有不少昂贵的街区。


但纽约再贵的地方,仍然是一个鱼龙混杂的氛围。有艺人,有面包师,有各种肤色的人。而大家的穿着打扮也更加随和,有贵气的,但也有T恤破牛仔。


我在纽约丝毫不感觉自己不属于这里。它让我感觉可上可下。我如果沦落街头,也OK,如果嫁入豪门,也OK。纽约人很容易交往,并无太大傲慢可言。


现在想来,可能当时在伦敦的这种“感觉自己不属于这里”,是一种阶级落差感吧。


感觉你无法通过能力、才华融入,而需要流着他们世代的血。





3
音乐人



下班之后,我经常会在附近街区走来走去,漫无目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在干什么。 


有一天,我穿过一个非常古典的小街,里面不是皮革就是雪茄店


后来知道原来很著名,叫做伯灵顿拱廊街,历史悠久,被王室、贵族所喜。人寥寥,偶尔一两位中年贵妇在里面穿行。


回廊里有优雅的琴声,如天籁之音。


我心有所动,顺着琴声,一路走到回廊尽头,看到一位装束典雅的夫人在弹竖琴。





她金发高束,身着黑丝绒长裙垂至地板,叮咚之音从她指尖流过,我一时听得痴了。


想到以前在纽约街头,也有很多让我惊异的演奏者。不论疯狂敲打鼓点的黑人壮男,或者吹萨克斯风的苍白小哥,还有不少清唱歌剧选段的丰满阿姨。


我时常流连忘返,与他们欢声畅谈,想了解他们的故事,他们的乐器。


更早之前,我十六岁时一个人住在墨尔本,也像在伦敦一样,经常在街头走来走去。


一天路过两位弹西班牙吉他的街头艺人,我不由得被他们的琴声搅得澎湃。


孤独感顷刻消失,转而心升无尽的对生活的热情。


我和两位帅哥交谈,也当时一狠心花了10澳元买了他们的CD。后来在澳大利亚的生活,自己一个人茫然所失了,就拿出CD唤醒对生活的那团火焰。


音乐对我很重要。音乐能敲开我的心。所以每每遇见音乐人,也渴盼伯牙子期般的相识。


竖琴曲终,我驻足已久,轻言欲与金发夫人交谈,赞道:您的竖琴真是天籁之声,太美了。


金发夫人道:thank you。


我继续问:您是怎么开始的?我很想。。。


她淡淡道:excuse me, 今天结束了。


仿佛不愿意交流更多。和诸多伦敦遇到的英国人一样,内敛且有点傲慢。


我也只能罢了,打开伞,从依稀的灯光中走进昏暗的绵绵冬雨中。







4
我的几根稻草



因为没有在伦敦读过书,所以很难交真的朋友。


伦敦人都有儿时旧友,而外来的人总是外来的。大家如果不喝得烂醉,不会打开心扉,只是礼貌地寒暄、点头。


我交往的朋友不多,也不深。


一个是长我十来岁的一个俄国裔美国人,叫关德琳,一个基金的VP。不能说很有共同语言,但至少槽点类似。在一起就吐槽英国人都死板,怀念在美国的野牛般洒脱。


但现在想起来,我们在一起,逛逛博物馆,逛逛小店,无非是两个孤独的灵魂,渴望能互点一盏忽暗忽明的光。


另外一个还算能连上的朋友娜塔莉娅,是一个新加坡的混血女孩,也是管培生。那段时间我们都很忧郁,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抑郁的氛围。


偶尔下班后约出来,天已漆黑。


踏着湿冷的石板路,去唐人街一个湘菜馆吃毛爷爷的菜,我们相对无言,只是偶尔搭话,在沉默中陪伴。


这是不多数的我盼望的时光,吃着热腾腾的中餐,然后有人坐在对面,只是坐着而已。


吃罢出来逛逛,满街悬挂的闪烁的灯火仿佛只为了驱散湿冷气息。


我们走在这绚烂的灯火下,只能抱团取暖。她跟我诉说她前男友分手的哀伤,我游离在躯壳之外,想逃离内心的不可忍受的孤独





伦敦唐人街




偶尔实在闷得慌,我们踩着最后的点,冲到一个破旧商场的游戏厅。


投几个硬币,开始我们80后亚洲人最熟悉的--跳舞机。听着跳舞机打着90年代的迪厅节奏,我们跳得好不兴奋,每每热出一身汗。


整个5、6层的破旧大商场都是空的,畅快淋漓后我们俩神经地狂笑。 


直到门卫一再过来催,说商场已经关门了,我们才捡起甩地上的一层层毛衣,裹上厚厚的外套离去。





我俩跳过关就击掌hi-five!

这可能是我在伦敦大半年最盼望的高点了


偶尔下班一起逛街,给关德琳照了张回眸相


下班后和娜塔莉娅逛夜市,找点乐子





5
狄更斯和小时候



写到这里,我忽然有点明白我儿时热爱的作家狄更斯了。


《雾都孤儿》,《孤星血泪》,《双城记》,等等。 总有一种雾雨朦胧的压抑感,从泛黄的纸张中扑面而来。


尤其是《孤星血泪》这一本书,我一直印象深刻。


男主皮普还是一个孩童,总在铁栅栏外,渴盼能进入古堡中女主的心。


女主艾斯黛拉虽是一女童,但早已玩世不恭,不相信真诚,不相信爱情。对男主或隐或现的暧昧,时而拉近,时而推远。


她只是用她的美丽,操纵他,让他求而不得。


书到了快结尾,我们才窥到女主如此可憎的真正原因。读者终于进入了一个阴森可怖的场景:


女主的养母郝薇香夫人,在哥特式的宴会厅中,仍然穿着几十年前的婚纱。而宴会厅早已蜘蛛网密布,灰尘皑皑,蛋糕、宴席都没有撤掉,老鼠四串。婚纱早已泛黄,破烂不堪。


她收养了这个女主,无非是因为她婚礼那天被未婚夫抛弃,因此对男人恨之入骨。训练了女主来诱惑并伤害每一个过路男孩子的心。


很难想象,这些晦涩的19世纪小说,我都在小学的时候啃完了。十来岁,虽然书中的世界与我那么遥远,但竟能与之共鸣。


我与谁共鸣?皮普,艾斯黛拉,郝薇香夫人?十来岁的时候我没有多想。


但隐隐可能能感觉到,这三人都有一种凄凄的孤独感,一种求而不得。


无非有的在栅栏外翘首以盼,有的在古堡内不见天日。


在伦敦居住的这大半年,我仿佛走进了小时候读到的书中的场景。虽然人事已非,但也许这种心境一直都在我体内。


写到这里,我意识到,其实我从小就有一种强烈的、莫名的孤独感。 


虽然我一直是学校里受欢迎的小朋友,身边总是有人找我跳皮筋,打篮球,我如果说要过生日,会有几十个小朋友送我礼物。


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的孤独感挥之不去。在老师和家长眼里,我活泼热情能力强,我似乎也很热衷于和小朋友们玩闹。


这种外在和内在的强烈反差,我儿时并不能剥离,剖析,都是无意识的。


近几年,我开始研究自己,探索自己,才发现很长时间以来,我都out of touch with myself --和自己失联了。


和自己失联,然后感觉茫然,无意义,像空壳,似乎和身边的一切都连接不上。


与周围的人无非是抱团取暖,与自己的事业感觉茫然无意义,与这个城市感觉有冲突。


而这种感受的种子其实在很小的时候就有。只是到了伦敦,我被黑压压地完全吞噬,无处可逃。才只能被动与体内的这种孤独、渴望、但又全无希望的感受呆在一起。


---

事过境迁,写这片文章的此刻,我已经因为疫情一个人呆了两个多月了。却丝毫不觉得孤独,反而非常自得其乐。


创作,给别人上课,研究自己,去大草坪上做瑜伽,每天自己冥想两个多小时,等等等等。


很丰满的平静。


重温自己在伦敦的经历,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即熟悉又遥远,因为曾经是我深深的一部分。


我发现我的确成长了,因为那时的空虚在生活中已然不再。




6
再见,伦敦



伦敦到了3月,刚开始春暖花开,我被告知,接下来从伦敦转岗到纽约。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心里安慰自己:就当伦敦的经历是一个过场吧,总还是认识了不少人,见了很多世面


回到纽约总该一切都好了,我心想,也许纽约才是我的归属。殊不知,人生总是这么让你猜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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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后事,关注“丁丁和我”这个公众号,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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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人曾这样评价我:

“你有一种。。。

走过大山大河。。。

然后沉淀下来的。。。

真实的逗比感”


我感觉这个评价很高。

所以贴在这里。表彰一下自己。

【我是谁】
武汉姑娘,目前住加州,哥大本科读的数学经济系,后来做的和读的没有毛关系。
第一份工作是汇丰全球管培生,发配到伦敦、纽约、香港工作,到处飞商务舱住五星级酒店,公司派的房子还每天有阿姨打扫,我都不用叠被子。但我毅然离去创业,混迹于硅谷和纽约之间。钟爱这种住地下室、打游击的生活。觉得有奔头啊!创业融了钱搞了团队,都很牛逼的人类一起干活非常爽,做得轰轰烈烈。但是失败了。


心痛期开始研究这到底咋回事,一不小心开始自我探索,让自己学习do-nothing。从瑜伽到冥想,从印度到尼泊尔,一发不可收拾。冥想了2000+个小时,深有感触。开始萌生伟大的使命:让更多人开始自我探索,这玩意儿太好了!于是去年原创设计了线下的自我探索营,同学们说效果奇佳,深刻且实用,就连办了5期。今年开了线上的。伟大的使命已经雄壮地开始了!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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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文

@盖茨比

“感觉你无法通过能力、才华融入,而需要流着他们世代的血”, 看到这里,我点头如捣蒜。


看到你的文字,我都经历过,不一样的城市,但是一样的感受。甚至连读的书都一样。内心和自己失联的时候,哪哪都是围城。我也曾在栅栏外翘首盼望,也曾在漂亮的城堡里只想逃离。能看到和自己的失联,是人生所有上层建筑的基石吧。


不过讲真,这样空壳的人,是比较能在外面折腾,还能干出点常人干不出的事儿,哈哈哈,然后无一例外,都到一个点,就华丽跌倒,摔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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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不服,我缩成一个中华憋精


@荔枝
看完了~赶脚就是new grad最理想的第一份工作!带工作免费环球跑,羡慕
丁丁真是深得大美国大野牛热情属性,不过这可能跟人的潜在属性有关吧....我这么久也没太奔放起来


@黛米

好有画面感啊~每个人物都活灵活现的,还有你每一段的内心独白,太搞笑了。短期内可以体验这么多种不同的生活和文化多有趣啊


@盖茨比

dingding 你年轻时候的照片....妆好浓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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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找人唠嗑,才明白我不想干嘛


@木多多

人我最近有一个反思:除了passion之外,似乎还有至少一个“兄弟”才能够让做人做事更加持续和精进,是purpose


@suki

周围所有所谓的前辈都恐吓你会饿死的时候,如果你依旧觉得,嗯,这真他妈的是我想做的事情呀,OK那恭喜你找到了热爱


@勇往直前

热爱是个很有趣的东西。它有一点爱情的基因,就是那种所有人都赞美爱情,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 它有一点事业的基因,就是一路打拼,却永无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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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伦敦狄更斯的故居前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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