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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现代工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革新运动,促使消费品日渐增多,消费结构日趋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消费事故和难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为了应对这种问题,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自从1991年央视播出315晚会以来,每年都会曝光大量消费者关注的质量问题,深度揭露消费环境存在的问题,目的是为了促使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促进企业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改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315晚会对于提高国人的生活水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刚刚的介绍大家对315有了简单的了解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那么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大家又是怎样去面对消费侵权这类问题的呢?让我们来通过下面的采访看看同学们的回答吧!






常见的侵权表现有以下几种: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宣传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误导消费者;

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或者服务;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商品或者服务内容,或者附加其他交易条件;

未履行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承诺;

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隐私等合法权益。


维权小贴士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消费者在遭受侵权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经营者投诉、协商,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代理诉讼;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举报电话:

消费者申诉举报:12315

价格投诉热线:12358

质量投诉:12365

电信投诉:12300

法律援助:12351

市长热线:12345



     近些年来,虽然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不断觉醒,维权的声音在不断增强,维权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然还在一幕一幕不停的上演着,有些甚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消费维权的路还很长,有关部门的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强,商业行为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这里小Fa呼吁各位同学,加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当中,让我们勇于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END


文案 | 许子涵 王璐冉 田佳乐

采访 | 王咏仪 刘心怡 刘世佳 刘怡莹

剪辑 | 张亦凝 李双旭 张超然

美工|吴玉倩

编辑 | 王佳轩

审校 | 刘瑞琪 吴玉倩

责编 | 甄淑华 王宵阳

-第一七〇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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