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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雄县抓了6人,元宵节还会有吗?

云淡风 雄新社 2021-05-02

按照雄安一带的习俗,元宵节吃饺子有早晨吃的,有中午吃的,但不论什么时候吃,都要像春节一样拉挂鞭炮。但自从2017年雄安新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后,传统习俗也在悄悄发生着改变。那么,今年元宵节的燃放情况怎么样呢?


据笔者观察,十三、十四两天都是静悄悄的,没有听到任何声响。元宵节早晨,开始听到断断续续的鞭炮声,距离很遥远,声音很模糊,仿佛都是城外的村子里传来的。八点左右的时候,噼里啪啦、噼里啪啦,近处突然传来刺耳的爆炸声,根据强度和方位判断,应该就在我们这栋楼附近。



据了解, 2月4日立春的那一天,公安机关在治安巡逻防控时,发现六人涉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过调查取证,雄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违反政府禁令的王某喜、张某、马某山、于某舫、丁某民、韩某义等六人作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这几个人一不留神撞到了枪口上,很有可能要在拘留所度过元宵节,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为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拘值不得,可再怎么后悔都来不及了。相信这些人出来以后肯定会影响到亲朋好友及周围许多人,成为活学活用的典型教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实施两年,相信早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为什么就是有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依然我行我素呢?一些人可能会抱有侥幸心理,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认为法不责众,违反规定的又不是我一人,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是啊,燃放烟花爆竹点多面广,涉及范围大,管理起来有很大难度。但是燃放鞭炮害人害己,就那么好吗?别人都遵守规定,你却扰乱四邻,就那么好意思吗?要知道,既然政府有规定,就不可能不闻不问、放任不管。还是相信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几个被拘留的老客儿教训还不够深刻吗?进过拘留所是什么光荣的事吗?


笔者认为,经过这两年的努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明显好转,特别是县城已经没有明显的燃放行为。但是,距离彻底告别鞭炮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希望广大群众树立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燃放烟花爆竹。有关部门还要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杀一儆百,使跃跃欲试者望而生畏,不敢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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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高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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