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过后,白洋淀还会有经营野味的饭店吗?
改革开放以后,白洋淀周边饭店经营野味的越来越多,一些外地客人到白洋淀观光旅游时也是奔着野味而来,甚至不惜重金也要吃上一口儿。因为许多人从骨子里认为,野生动物营养价值高、滋补、保健作用强,又不食饲料,是天然健康的绿色食品。
据了解,白洋淀的野味有大雁、野鸭子、野鸽子、野兔子、鸪丁等,大都是国家保护动物。食用方式主要以炖为主,也有做馅包饺子吃的,如鸪丁馅饺子。近些年,由于人们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觉醒,加之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和清查力度,饭店公开出售野味的现象越来越少,但是私下交易行为还是屡禁难止。
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现象之所以泛滥成灾,除了人们的传统观念,也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有很大关系。
长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法禁食的法律规范仅限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而对“三有”类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禁止食用,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人们食用这些野生动物并不违法,不能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为此,一些饭店常常与有关部门捉迷藏,总是说经营的野味是人工繁殖、养育的,不是白洋淀里捕捉的。但当顾客问及是不是野生动物时,老板可能回答:放心吃吧,没有错,但要有人追问可不能说是啊!既然野生的与养殖的没有明显的区别,一般人很难看出来,说明有明显的空子可钻,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又怎么能够禁绝呢?
那么,疫情结束之后,白洋淀周边的饭店开门纳客后还能够经营野味吗?野生动物不能吃,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可以吃吗?
食“野”可能导致鼠疫、禽流感等多种危害较大的传染疾病发生,新冠肺炎的蔓延更加让国人深刻地认识到禁食的必要性。为弥补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欠缺,全国人大会常委员不久前紧急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扩大了野生保护动物的范围。
《决定》规定:不仅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提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这就意味着,《决定》里禁食范围从原《野保法》保护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省级保护物种、三有保护物种扩大到了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只要是野生动物,不管是纯野生的,还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只要没有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属于家畜家禽的动物,都是禁止食用的。
从此,我国正式进入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时代,对食用“野味”开始零容忍、坚决说不!以后,白洋淀周边饭店再也不可能经营野味了,野生的不行,养殖的不行,只要违反《决定》的都不行,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呼吁广大饭店经营者,为确保生态空间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一定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千万不要再打野生动物的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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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高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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