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研究集刊】邓孔昭:郑经的婚姻情感生活与郑氏集团的两次内乱
原载于《台湾研究集刊》2017年第3期
摘要:郑经是郑成功的嫡长子,是郑氏集团的第三代领导人。他在坚持抗清以及开发建设台湾方面有许多建树。但由于没有处理好婚姻和情感生活,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郑氏集团的两次内乱。本文对郑经的婚姻和情感生活进行了梳理、分析,并进一步阐明了它们与郑氏集团两次内乱的关系。
郑经是郑成功的嫡长子,是郑氏集团的第三代领导人。他为人“仁慈俭恤,谦恭爱人”, “好学善射”。“工诗赋,善弓马,推诚待人,礼敬明室遗宗”。在继承郑成功的遗志和事业方面能够坚定不移。他坚持抗清,在开发和建设台湾方面也有许多建树。然而,他在婚姻、情感生活和家庭关系方面却处理得很不好,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成为郑氏集团两次内乱的肇因。本文通过对史料的梳理、分析,对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郑经与唐氏的婚姻
郑经的妻子姓唐,是南明隆武政权兵部右侍郎唐显悦的孙女。关于唐氏,史料记载如下:
郑克塽等所撰《郑氏附葬祖父墓志》记载: “母唐为明进士兵部尚书唐讳显悦公孙女,生于壬午年十二月十二日未时,卒于丙午年七月二十四日丑时,享年二十有五。”可见,唐氏生于1643年1月31日,死于1666年8月24日,去世时只有23周岁多一些。而郑经生于“壬午年十月初二日未时”,与唐氏同一年出生,仅大两个多月。至于他们何时结婚,未见明确记载。明代男子16岁即可成婚,或许可推测他们的婚姻存续已有七八年。
江日升《台湾外记》记载,“经聘唐显悦长子之女为妻,端庄静正而不相得,故多外蓄姣童、骚妇为乐”。根据这个记载,唐氏“端庄静正”,但与郑经的夫妻关系却不和谐,郑经经常在外寻欢作乐。
夏琳《海纪辑要》记载,“唐妃,乃兵部侍郎显悦孙女,贞静有礼,不苟言笑。世子惑于嬖妾,久不见答,郁抑而卒。及世子病革,乃追悔前非,遗命合葬。”一个“不苟言笑”的妻子,郑经很长时间都不搭理她,唐氏因此“郁抑而卒”。这样的婚姻,彼此都是无趣而痛苦的。
徐鼒《小腆纪传》“唐显悦”传记载,“唐显悦,字子安,仙游人。天启壬戌(1622)进士。……隆武召为右通政,以兵部右侍郎致仕,全家渡厦门。朱成功子经之妻唐氏,显悦女孙也,而不礼于经,显悦衔之。”这个记载说明,唐氏不受郑经礼待,唐显悦因此怀恨在心。
沈云的《台湾郑氏始末》记载,“初世子经取(娶)尚书唐显悦女孙为妇,不相得。”“经初娶唐氏,妒悍无子。妾林氏生男克,唐嫉谓非经出,欲害之,经乃秘之他所。他妾再生男,则又告,显悦以为私乳媪所生,遂搆大难,几灭族。实则夕御更迭,虽经与董夫人莫察也。”唐氏在沈云的这个记载中,不仅不再是“端庄静正”“贞静有礼”的形象,而且还十分“妒悍”。这个记载,除了明显的将林氏生克以及乳媪生男的时间前后倒置之外,其它的则不能轻易地怀疑。因为,郑经婚姻、情感生活和家庭关系中一些原本看来不合情理的现象,只有根据这里的说法,才能得到比较合理的解释。
试想,如果唐氏果真是“端庄静正”“贞静有礼”的妻子,那么,她对郑经这样一个豪门巨族“三世祖”的荒唐事,就有可能抱着“出嫁从夫”的态度、比较平静地面对,不会搬出自己的祖父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更不会搞得自己“郁抑而卒”,年纪轻轻就丢掉了性命。只有相当的“妒悍”,才会出现心理的极度不平衡,才会将郑经私生活中的隐秘事闹得满城风雨,甚至不顾后果地让自己的祖父去谴责治家(包括治军)十分严厉的郑成功,差点造成杀夫灭家的悲剧。郑经在他的诗集《东璧楼集》中有一首《妒妇歌》,诗中写道:“妒妇口舌利,发声愚夫趗。巧言皆正理,存心最狼毒。若见婢妾辈,眉发上倒触。轻则发怒詈,大则加箠梏。甚至施异刑,死生立迫促。夫婿惧威风,微言反受辱。虽死且不避,无子心甘足。夫婿惊严命,婢妾日卖鋈。鬻卖一朝尽,方快其所欲。似此妒妇愚夫,皆可诛灭无属。”郑经能把“妒妇”写得如此活灵活现,或许就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有感而发。
以往的史家大多都赞扬唐氏的“端庄静正”“贞静有礼”,谴责郑经的荒唐。而根据沈云《台湾郑氏始末》的记载,郑经同时也是这段不幸婚姻的受害者。
二、郑经与其弟乳母陈氏的私通
《台湾外记》关于郑经与其弟乳母陈氏的爱恋经过及其后果的描写过于生动,显然有演义的成分,但不能否认其中也有一些事实的依据。《台湾外记》记载,“时经四弟之乳母陈氏,年可二十六七岁,双眉如远山淡扫,不施粉黛,光彩可人,且窈窕轻佻,语言丰韵。经见之,魂销天外。然其母董氏,家规严肃,未由接语。一日,经入内候母安,适从陈氏卧旁过。陈氏初起未妆,拨朦胧眼,娇声曰:‘孝哉人子!’经遂停足窗外,曰:‘好似睡起海棠初拭目,醉余杨柳不胜衣。’陈氏娇语答曰:‘未逢恩宠先流盼,恐惹梦魂湿泪斑。’经逼近门首,以手招曰:‘人众非言语所。下午偷空到书院一话,何如?’经请其母安出,广稠之际,惟相视以目传情而已。是日,经心不能主,如痴如醉。陈氏亦沾泥柳絮,欲逐春风,遂素服淡妆,下午托抱弟从众于中堂,作匿影藏形之戏,互相躲避,各展其巧。陈氏乘便脱空至经处,经屏左右候之,急搂陈氏于怀,抚其背曰:‘真可餐也!’藏于宝帐,共赴高唐之梦。恐人觉之,急去。后愈狎昵,恍如佳偶。惟瞒成功一人而已。”“经因私通陈氏有娠,生男子,诡报侍妾所出。……功大喜,颁赏台湾诸将士暨留守金、厦兄泰并洪旭、黄廷王秀奇等币帛。而又加给其妻董氏金六锭、花红六匹,子经金四锭、花红四匹,生母陈氏金二锭、花红二匹。孙赏亦如之。”“经差赍谢启,暨诸王、乡绅贺启至。功阅及尚书唐显悦,内有‘三父八母,乳母亦居其一。令郎狎而生子,不闻饬责,反加赍赏。此治家不正,安能治国乎?’功登时气塞胸膛。立差都事黄毓,持令箭并画龙桶三、漆红头桶一,过金门与兄泰,同到厦门斩其妻董氏治家不严之罪,并其子经与其所生孙、乳母陈氏。黄廷、洪旭、陈辉、王秀奇等接令骇然。泰与毓、旭等商议曰:‘主母、小主,其可杀乎?然藩令到,又不得不遵。以我愚意,可将陈氏并孙杀以复命。至主母、小主,我等共出启代为请罪。不知列位以为何如?’旭曰:‘此金石至论,拜服!拜服!’随将所议启董夫人与经,经与董夫人曰:‘此可与法两尽。’遂出二人斩之。将头付黄毓过台报命。”
根据《台湾外记》的说法,陈氏是郑经四弟的乳母。而根据《郑氏宗谱》记载,郑成功“妣董氏。合葬康店山大墓。侧庄氏、温氏、史氏、蔡氏。子十:经(又名锦)、聪,俱董出。明、睿、智,庄出。宽,温出。裕,董出。温,史出。柔,温出。发,蔡出。”可见,郑经的四弟是郑睿,而郑睿的生母是庄氏。郑经到董夫人处请安时,经过四弟乳母“卧旁”的可能性不大。
另据郑达《野史无文》记载,“初,招讨有少子裕舍。裕舍生,令昭娘乳之。经私通于昭娘,延平闻而怒,令沉昭娘于海。经匿之。后昭娘怙宠,凌辱经妻唐夫人。夫人怒,使其祖父密白延平,招讨使礼部都事黄元亮往杀经。”《野史无文》的这个记载,除明显地把陈氏错当昭娘外,关于郑经与其弟郑裕的乳母私通的记载则是可信的。郑裕出生于顺治“庚子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换成公历,则是1660年12月28日,因此,他的哺乳时间正好与故事发生的时间契合。而且,郑裕的生母是董夫人,郑经到董夫人处请安时,经过郑裕乳母陈氏的“卧旁”才合情合理。所以,陈氏不是郑经四弟郑睿的乳母,而应该是郑经七弟郑裕的乳母。郁永河《郑氏逸事》也记载,“锦舍(即郑经)与弟裕舍乳母某氏通”。
唐显悦谴责郑成功时提到“三父八母”,旧指同居继父、不同居继父、从继母改嫁之继父,合称三父;嫡母、继母、养母、慈母、嫁母、出母、庶母、乳母,合称八母。虽然乳母是八母之一,但弟弟的乳母不是本人的乳母。唐显悦以郑经私通八母之一的乳母之罪名谴责郑经,即使根据封建礼教,似乎也有些牵强。唐显悦的做法曾被郑成功的部将怀疑受清方的指使,黄安就曾对郑成功说,“中冓事隐,安见显悦非为梧卖者”?意思是说,像这样宫室深密处的私隐事,唐显悦竟然将它张扬出来,有意败坏郑氏的名声,怎能排除他不是被黄梧(郑成功叛将、清封海澄公)所收买?黄安质疑唐显悦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即使唐显悦没有为清方所收买,他这种为儿女(孙女)私情泄愤而不顾大局的做法,也是应当谴责的。唐氏的“妒悍”,或许可以从唐显悦身上找到家族遗传的根源。
郑经与七弟郑裕的乳母陈氏的私通,最后演变成悲剧。不但陈氏和无辜的孩子死于非命,同时也是造成郑成功死亡的原因之一,“成功怒欲诛经,令不行,遂愤懑成疾卒”。此事更成为郑氏集团第一次内乱的导火线。
三、与林昭娘的关系及郑克的身世之谜
有关郑经与林昭娘的关系及郑克的身世,有各种各样的记载。
郁永河《郑氏逸事》记载,“郑经幼好渔色,多近中年妇人,民妇为经诸弟乳母者,经皆通焉。有昭娘者,遂纳为妾,有宠。经妻唐氏无出,昭娘首生钦舍,当时流言昭娘假娠乞养,实屠者李某子,独郑经谓生时目睹,不之信,族人窃诽之。未几,昭娘以众嫉死矣。
《野史无文》记载,“克小字钦舍。其母昭娘也,姓林氏,为李乙妻,入招讨府为奶媪,经私通之,有妊。招讨屡欲置之死,经匿之厦门。及免身,生克。唐夫人怨昭娘,经益宠之。”
《台湾郑氏始末》的记载,“经初娶唐氏,妒悍无子。妾林氏生男克,唐嫉谓非经出,欲害之,经乃秘之他所。”
《海纪辑要》记载,“初,世藩未有子,嬖妾产女,密取他人之子代之,即克也。其事甚秘,世藩莫知,甚爱之,立为监国。”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记载,清康熙十八年(1679)“四月,陈永华启请元子克为监国,时年十六,号曰‘监国世孙’。”二十年正月三十日,“董太妃与诸公子收监国印,克不肯与,拥兵自卫。公议以克乃乳母抱养之子,非亲血脉,乃缢杀之。”
《台湾外记》记载,郑经西征,陈永华留守台湾。“华胸藏韬略,持己廉正,法严约束,夜不闭户,百姓乐业。后见经诸弟微有恃势,占夺民田,华虽屡遏止,似若艰于破面执法。遂以‘元子年登十六,聪明特达,宜循君行则守之典,请元子克监国’。经允其请。四月初六日,遣礼官郑斌赍谕抵台湾,同陈永华立克监国。”康熙二十年正月,郑经死后,冯锡范“着礼官郑斌等办理丧事。随密向国轩谋曰:‘监国乃螟蛉子,安得承继?’轩曰:‘此郑氏之家事,岂外人所预?’……六官会议,择日嗣位。锡范密向聪、明、智、柔诸公子言曰:‘自古承继大统,嫡庶尚且有分,何况螟蛉?’郑聪等曰:‘公此言,真国之辅佐!’克李氏之子,血抱抚养,人所周知,独藩主为嬖者瞒昧。且此子狂悖刚强,苟与嗣位,将来有不利于邦家”。
在以上这些记载中,各说纷纭。但其中有些问题并没有分歧,而可以肯定。
1.林昭娘的来历。林昭娘原来是屠夫李某的妻子,也是因为到郑成功府中为郑经的某个弟弟(郑经的五弟郑智、六弟郑宽、七弟郑裕均出生于清顺治十七年,即公元1660年;八弟郑温出生于康熙元年,即1662年)当乳母,郑经与之私通,并将其纳为妾侍,进而得到郑经的宠爱。
2.郑克的出生年份。郑克康熙十八年(1679)16岁,古人的年龄算虚岁,因此,他出生于康熙三年(1664)。
有的问题虽有不同的说法,但经过梳理、分析,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厘清。
例如,郑克的身世之谜。根据以上记载,郑克的身世有两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说法,郑经与林昭娘私通之后,昭娘有孕,生郑克。昭娘分娩之时,郑经就在当场,曾亲眼目睹。第二种说法,郑经与林昭娘私通,昭娘有孕,生女,密取他人(李某)之子代之,骗过了郑经。这两种说法,哪种更为可信?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第一种说法,克出生之时,郑经在场,昭娘没有任何作假的空间。因此,旁人也没有任何可以怀疑的空间。虽然后来有克乃抱养的流言,但郑经始终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为所动。不但郑经始终相信克乃自己亲生,精明能干的陈永华也没有怀疑郑克的身世,否则,他不会将自己的“季女”嫁与克为妻。
第二种说法,昭娘密取他人之子以代自己所产之女。这种“狸猫换太子”的做法,在郑经已经执掌大权的康熙三年、在此前郑经还没有男性继承人、郑经每个孩子的出生都会引起特别关注的情况下,其实很难做到。
既然郑克为郑经的亲子不容怀疑,那么,所谓他乃抱养的螟蛉子的说法是如何产生的呢?显然,这是郑经“妒悍”的妻子唐氏的“杰作”。正如《台湾郑氏始末》所记载的:“唐氏,妒悍无子。妾林氏生男克,唐嫉谓非经出,欲害之。”亦如《郑氏逸事》所记载的:“当时流言昭娘假娠乞养,实屠者李某子,独郑经谓生时目睹,不之信。”这次,唐氏的加害没有产生直接的作用,但她的“妒悍”,导致郑经更加不满,唐氏因此更加“郁抑”,两年后(或许不到两年,唐氏死于康熙五年七月,郑克出生于康熙三年不知何月),以不到24周岁的年龄黯然去世。
既然,郑克非郑经亲生乃唐氏“妒悍”而制造出来的流言,那么,为什么在郑经死后这种说法反而成了“定论”,成了置郑克于死地的“理由”呢?这当然与郑氏家族内部的矛盾、与郑经死后家族的“大家长”董夫人的感情倾斜有关。
郑克出生之后,除了郑经坚信不疑外,唐氏所制造的流言总在家族中隐秘地散布着:“族人窃诽之。未几,昭娘以众嫉死矣。”流言之所以总有市场,当然和家庭、家族的矛盾有关。以林昭娘的身份,产下郑氏家族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引起众人的嫉恨是可以想象的。除了唐氏之外,郑经的其他妾侍、郑经诸弟及其妻妾都有可能成为流言的传播者。不久,林昭娘就成了家族矛盾的牺牲者。
据《郑氏逸事》记载,郑克16岁“监国”后,“赏罚功罪,一出于公,即诸父昆弟有过,不少假,用之宗族多怨之。及郑经自厦门败归,视监国处分国事悉当,益信其贤,自是军国事悉付裁决,与精兵三千为护军,宗族益惮监国而含怨愈深矣。会经疾遽亡,未立后,家人方治含殓,经母董氏出坐帏中,传集各官,听读遗命,立新主,逡巡无举。经诸弟白董氏先收监国印。董氏命太监往取印,钦舍不与。时因讹传监国率兵且至,众仓惶不知所出。群妾有和娘者,即克塽母也,曰:‘监国必无是,请往取之。’钦舍曰:‘此印先君所授,军国系焉。向使一太监传命,真伪莫据,何可轻付?和娘来,固当持去。遂随和娘至丧次,再拜董氏前纳印。’董氏曰:‘汝非郑氏骨血,宁不知乎?’钦舍未及对,经诸弟群起挞之。钦舍笑曰:‘挞我何足武,我平日不避嫌怨,守法不阿,亦为郑氏疆土耳。今日死生惟命,何挞为?’董氏命置傍室中,不令出。经诸弟又遣乌鬼往缢之。乌鬼畏不敢前。钦舍知不能生,遂自缢死。”
《野史无文》也记载,“克执法,不私诸父兄。……于是父兄外戚不敢为非。果断过于经,郑氏昆弟人人怨之。……经返台湾而病殁,未尝遗命克行招讨事。郑氏子弟既怨之,而冯锡范又欲立克塽,乃扬言曰:‘彼非郑氏子,孰肯为之下?’相与环泣,诉于经母董夫人前。夫人曰:‘若非吾骨肉,一旦事权尽归之,将奈何?’皆曰:‘吾郑氏无遗类矣!’乃收其监国印。夜使乌鬼拉杀之。而立克塽。”克死后,董夫人召克之妻陈夫人至,“抚慰之有加,曰:‘总制,先将军之贤辅,尔无虑也。彼行当自死。’夫人泣,左右见者不忍即视。乃又询所欲为,夫人曰:‘昔将军在,以我为儿妇。今克非太夫人孙,身不得为太夫人妇。且昔闻之先君,罪人之妻不可承事贵人,既为罪人妻,宜出。愿居克丧柩旁,以执箕帚、除污秽。’董夫人听之。夫人昼夜哭于柩侧,如是者百日,而自经死。”
《台湾外记》记载,克处事“明敏果断。诸叔有欲夺占,事闻,让诸叔曰:‘当以国为家,百姓足,则自足矣!何必自有为哉?’必执不可。诸叔不敢横为,百姓喜有天日”。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记载,郑经死后,“董太妃与诸公子收监国印,克不肯与,拥兵自卫。公议以克乃乳母抱养之子,非亲血脉,乃缢杀之。妻陈氏亦自缢。二月初一日,董太妃率世子克塽即位,时年十二岁。百官朝贺毕,太妃起,出位,谕所以诛监国故,以世子托付冯、刘等,俾竭力匡扶,涕泣沾襟,众心大慰。……以二公子聪为辅政公,领护卫。”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郑克监国之后,处事果断、执法公正,对家族中一些叔叔们侵占民众利益的不法行为屡屡予以制止和惩罚,引起了郑经诸弟的不满和怨恨。郑经死时,没有来得及让克正式接班。而郑经的弟弟们担心克如果正式继位,他们以后的日子将会更不好过。因此,他们和冯锡范(郑克塽的岳父)勾结在一起,利用那个已经在家族中徘徊了多年的幽灵——所谓郑克非郑经亲生的流言,阻挠克继位。在这场家族矛盾的争斗中,有定夺大权的董夫人的情感天平明显地向儿子们(其中郑聪、郑裕为其亲生,后来郑聪当了辅政公)这一方倾斜了。她亲自出面将流言指为事实:“谕所以诛监国故”。她甚至对克的夫人陈氏说,“彼行当自死”(或许在董夫人看来,得罪了叔叔们就必须死)。正因为董夫人的感情倾斜,本来应该成为郑氏集团第四代领导人的年轻有为的郑克不幸死于非命。董夫人的“偏心”,遭到了克夫人陈氏的“抗议”。在董夫人向陈氏表示她因为是陈永华之女可“无虑”的时候,陈氏谢绝了董夫人的“好意”,哀怨地说:“昔将军在,以我为儿妇。今克非太夫人孙,身不得为太夫人妇。且昔闻之先君,罪人之妻不可承事贵人,既为罪人妻,宜出。” 董夫人在这场家族争斗中虽然在情感上倾向了儿子们,但想必在她心中不是没有煎熬的。据《台湾外记》记载,5个月后,康熙二十年六月,“国太以监国死非其罪,且非己意,辄积郁于怀,遂染疾,于二十九日卒。”
董夫人在史家的笔下一直是一个比较正面的角色。《海纪辑要》称其为:“方正端雅。凡理家政、处媵妾,俱以贤德见称。辛卯马得功入岛,妃独怀其姑木主以行,赐姓嘉其识大义,尤加敬礼。居常无事,深戒子孙以抚恤民瘼为念。至七郡之失、厦门之弃,每云‘若辈不才,徒苦生灵。今百姓流离至此,须加轸恤’。凡难民得免丁役者,皆董妃之赐也。”这样的评价,显然忽视了郑成功曾经“以教子不严”的缘故派人杀她的事实。郑成功的严厉,曾被认为是“乱命”而被部属们拒绝执行。但郑成功责董夫人“教子不严”却一点也不冤枉。郑经和她身边的乳媪陈氏私通生子,只是她“教子不严”的例证之一。还有许多例子可以说明她的“教子不严”。郑成功死后,郑经又和弟弟中的另一个乳媪林昭娘私通并进一步将其纳为妾侍,是董夫人“教子不严”的例证之二。郑经西征之时,董夫人的其他几个儿子在台湾侵占民众的田产、侵害民众的利益,陈永华不便管,郑克管后则产生了叔侄矛盾,是她“教子不严”的例证之三(尽管她在子孙面前也时常会说一些须“以抚恤民瘼为念”的空话)。屡行不法的诸子与公正执法的孙子郑克形成对立、矛盾激化之后,她又坚定地站在儿子们一边,绞杀了年轻有为的郑克,并让自己亲生的、“懦而贪”的儿子郑聪当了“辅政公”,这是她“教子不严”的例证之四。凡此种种,足以说明,董夫人并没有把“母亲”这个角色扮演好。这或许就是郑经情感生活“荒唐”的根源之一。
四、郑经荒唐的情感生活与郑氏集团的两次内乱
纵观郑经的婚姻和情感生活,他和妻子唐氏的婚姻是不幸的,唐氏的“妒悍”造成了他们婚姻的不和谐,甚至差点引来杀身之祸。而他和妾侍的感情应该是不错的,他死后,未满“七七”,康熙二十年三月十一日,他“所爱四嫔同日俱投环从死”。当然,郑经在情感生活方面是很不严肃的,甚至在性心理方面似乎也有一些偏差,“幼好渔色,多近中年妇人,民妇为经诸弟乳母者,经皆通焉。”他荒唐的情感生活,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郑氏集团的两次内乱,给郑氏集团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郑氏集团的第一次内乱。
郑成功从唐显悦的书信中得知郑经与弟乳母私通生子的消息后,“……立差都事黄毓,持令箭……到厦门斩其妻董氏治家不严之罪,并其子经与其所生孙、乳母陈氏”。郑成功如此严厉的命令让在金、厦的诸将“接令骇然”,他们决定只把乳媪陈氏和私生的孩子杀死复命,再联名替郑经和董夫人求情。“功不允。解所佩剑交黄毓,再来金门见泰,必当照令而行。”从郑成功的角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时,通奸者是必须处死的,所以,郑经不能宽贷。“成功立法尚严,虽在亲族有罪,不少贷。……其立法,有犯奸者,妇人沉之海,奸夫死杖下。”而从金、厦诸将的角度,这种诛杀“主母”和“小主”的命令是无法执行的。而且,当时金、厦诸将拒绝诛杀郑经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康熙元年(1662)初,曾“严谕搬眷,郑泰、洪旭、黄廷皆不欲行,于是不发一船至台湾。而差船来吊监纪洪初辟等十人分管番社,皆留住不遣,海上信息隔绝”。原来在金、厦的诸将不想搬眷去台湾,“时台地初辟,水土不服,病者即死。故致各岛搬眷,俱迁延不前。”郑经在,他们迁延搬眷赴台,只能算是消极抗命,责任可以由郑经担着;如果他们把郑经杀了,再拒绝搬眷赴台,那就是“造反”了。所以,他们拒杀郑经也有抵制搬眷的因素在。“成功闻诸将拒命,愤甚。……五月癸酉朔,成功病,强掖黄安登将台,望澎湖,有船东至否?”黄安又劝他宽恕郑经,以免其他部将不安,“‘父子至亲且若是,他更何以自处?’成功益忿怒,狂走。越八日庚辰(初八日),啮指而卒。”显然,郑成功的去世和郑经与乳媪私通的事情有很大的关系。
郑成功病逝后,郑经在厦门得报发丧嗣位。而在台湾,“其弟世袭护理大将军印,以世子得罪于父,遂欲阴谋自立。”郑世袭的心腹亲信在前往游说一些统兵大员以获取拥戴时,都拿郑经的不是说事。例如,张骥在游说右虎卫黄安时说,“世子乱伦,情急于势,党众拒父。……此乃不孝,乌可承统?”但黄安不为所动,答以“子承父业,谁敢异心?”张骥只好知难而退。而张骥在游说后冲镇黄昭时,黄昭却认为,郑经“所行,真不堪为人上。……护理仁慈弟也。弟承兄业,未为不可”。张骥在游说中冲镇萧拱宸时,萧拱宸也认为,“世子行既不正,护理仁慈,承继大统,名正言顺。”郑世袭的另一个亲信曹从龙则建议说,“可假藩主遗言,数世子罪状,命弟继统,方可以服众。”于是,“袭即假成功遗言,出告四方。黄昭、萧拱宸即扶袭为东都主,分兵拒经。”郑氏集团出现了叔侄争权、分庭抗礼的局面。而郑世袭的“阴谋自立”以及一些将领的拥护,都是以郑经的品行不能服众为借口。
康熙元年十月,郑经率领周全斌、冯锡范、陈永华等统兵前往台湾平定内乱。因策略得当,除阵斩黄昭,“收杀萧拱宸、李应清、曹从龙等,余皆不问。”“请世袭至,待之如初。”这次内乱及其平定,虽然没有造成很大的杀戮,但还余波未了。
康熙二年正月,郑经率舟师回厦门。他在台湾时,发现了户官郑泰和黄昭的来往书信,因此怀疑郑泰和黄昭曾有勾结。郑泰居守金门,拥有重兵和大量的财富,知道郑经怀疑自己,也称病不到厦门相见。六月,郑经采用陈永华的计策,称将前往台湾,请郑泰居守金、厦,铸居守印,差协理户官吴慎送到金门。郑泰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带着兵船和十万两饷银到厦门拜谢,结果被郑经软禁。他的弟弟郑鸣骏和儿子郑缵绪“率诸将及眷口下船,入泉港投诚。船凡二百□□、精兵八千、文武官数百员。全斌等追之,不及。泰□之,遂自缢”。
这一次内乱,尤其是郑泰势力的降清,极大地削弱了郑氏集团的力量,涣散了人心。“自郑鸣骏入泉州,人心解散,镇营多叛”,右武卫杨富、左武卫何义、忠靖伯陈辉等,文官参军蔡鸣雷、礼官都事陈彭等皆先后投降。
郑氏集团的第二次内乱。
郑经诸弟和冯锡范以年轻有为的“监国”郑克非郑经亲生为借口,将其杀害,拥立年仅12岁的郑克塽。这是郑经荒唐的情感生活再一次被亲族作为生事的借口。这一次内乱过后,郑氏集团内部更是上下离心,不久,宾客司傅为霖就纠联了11镇准备接受清福建总督姚启圣的策反。尽管这次策反最终败露,但郑军中的离心倾向已不可遏止,郑氏集团的最终败亡已不可避免。
郑经的婚姻和情感生活虽然是他个人的私事,但由于他没有把这些私事处理好,在特殊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下,演变成一系列造成严重后果的大事,给他的事业造成极大的危害。古人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齐家”没有做好的郑经,就不免在“治国、平天下”方面留下诸多的遗憾。
【邓孔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原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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