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租客免付中介费新规遭法官暂禁 3月13日前仍得支付
上周,我们报道了纽约州监管机构不再向租户收取经纪费的消息,然而今日租客们就被遗憾地告知,3月13日前仍然得支付这笔费用。
州政府发布的新规要求代表房东出租的经纪人中介费由房东支付,若经纪人从租客那里收取中介费用,将会受到处罚;经纪人和销售人员不能向租客收取超过20元的申请费。
该举遭到纽约房地产委员会的反对,认为改由房东向经纪人支付中介费会导致租金上涨,因此向法院申请禁令,并获得州高等法院法官批准,法官要求州府于3月13出庭对此禁令进行回应。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之前新规都说了啥
这项规定是在1月31日发布的法律指导文件中制定的,并立即生效。对于租房者来说,这是一个胜利。新规解释了去年州议会通过的全面租金改革法律,并发布了进一步的文件指导——现在,经纪人只能从房东那里收取一定的费用,通常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或每年租金总额的15%。租房者如果需要帮助寻找公寓,仍然可以聘请经纪人并支付费用。
根据房地产上市网站StreetEasy的数据,去年纽约市只有约45%的出租房源包含经纪人费用,通常收取年租金的8%到15%。对于典型的纽约公寓来说,这通常意味着数千美元的费用。新规适用于全州范围内的公寓,但对纽约市的影响最为显著。在纽约市,中介费有时会阻止潜在租户申请,因为预付费用太高,他们负担不起。
在2019年通过的《全州住房安全和租户保护法案》和《住房稳定和租户保护法案》中概述的其他法规包括:
1、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房东不得收取超过20美元的申请费;
2、如准租户在过去30天内进行了背景或信用调查,可获豁免申请费用;
3、房东被限制收取滞纳金,“除非在租金到期5天内没有支付租金”,罚款不能超过每月租金的50美元或5%,以较低者为准;
4、押金必须在房客离开公寓后两周内退还;
5、每个单元的押金或预付款都不能超过一个月的房租,房东也不能要求宠物的额外押金或入住费用。
租户政治行动委员会对这一增刊表示欢迎,称它甚至有助于房地产领域的竞争。
一名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经纪人和房东多年来一直在欺骗租户……这些消费者保护措施早就应该出台了。”
但是,这一新的指导方针还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房地产经纪人失业。经纪人警告说,所有这些最终都会导致租户月租的增加,因为房东可能会以提高租金的形式把经纪人的费用转嫁给居民。
纽约房地产委员会在推特上回应道:“我们反对@NYSDOS对经纪人中介费用的指导。如果实施,它将对消费者、我们社区的住宅经纪人和租户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我们非常关心纽约市,我们恭敬地敦促DOS改变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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