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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C证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的批复|附全文
司复〔2018〕6号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贵州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执业律师执业范围有无限制问题的请示》(黔司呈〔20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律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办理业务。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8年5月12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版)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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