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5年的副检察长严重玷污党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组织领导黑社会,长期吸食毒品!
日前,经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批准,对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立在任鸡西市恒山区、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六大纪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吸食毒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公权私用、滥权妄为,索取巨额财物,大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长期组织、参与、纵容家族黑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涉嫌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徇私枉法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刘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殆尽,毫无党性原则和纪法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玷污党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立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立简历
刘立,男,汉族,1965年3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4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4.06—1987.09 鸡西市冶金公司综合经销部工人
1987.09—1989.06 鸡西市骏昌矿业电器厂办公室科员
1989.06—1993.10 鸡西市侨务办公室科员(借调)
1993.10—1995.03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公司经理
1995.03—1997.01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1997.01—1997.06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负责人
1997.06—1999.10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9.10—2000.10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正科级)
2000.10—2003.04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3.04—2006.12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处级)
2006.12—2008.05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处级)
2008.05—2010.01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0.01—2014.07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4.07 退休
据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
南宁市纪委监委指定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对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原所长李盛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李盛飞在担任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上级领导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收受辖区监管行业老板好处费、贪污单位公款、违规办理涉赌案件、为辖区涉赌场所充当“保护伞”。
李盛飞作为党员干部和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知法犯法,为涉赌场所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李盛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南宁市纪委监委对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宁椿严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宁椿严身为党员干部、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甘于被围猎,其行为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当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宁椿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