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院长:“中国不缺法官,缺的是向法律负责向事实负责,向天下负责的法官!
推荐阅读
✔我的单位观(新华社强烈推荐) ✔新任市委书记发文:我反对5+2、白+黑、8+X!占着位子不做事的人要腾位置 ✔中纪委官媒怒批:微信群泛滥给党员干部带来五种病症 ✔【震惊判决】老婆起诉经常嫖娼的老公离婚,法院:不能离! ✔好法官的三个境界:信、达、雅 ✔中纪委“点名”《长安十二时辰》里的谁?叫他莫将心思用错地方 ✔基层干部:用低微的工资维护清廉形象,用副科的梦想牵住向往的神经
来源:法律实务
在贵州举行的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许多律界同行前去交流、学习,可谓是律师界的又一次盛宴。
会上,贵州高院孙潮院长说:“中国不缺法官,缺的是向法律负责,向事实负责,向天下负责的法官!没有律师参与的司法体制改革是不健全的,没有律师参与的庭审只能是形式化,作为律师在刑事领域必须誓死捍卫人权、在民事领域敢于保护产权、在行政领域勇于制约公权!”。
孙潮院长的一席话,深入人心,赢得很多律师同称赞。
李芳律师说:为他的话点赞。
王朝译说:去美国读过书和讲过学的学者型官员是不一样,可惜在这种体制下,这样的人也难有所作为。
毫无疑问,孙潮院长讲的是真话,满满的干货,说出了现实的尴尬境遇,身为律师,为有这样的良心院长点赞,是的,中国不缺法官,但缺的是良心法官,缺的是对法律、对事实、对天下负责的好法官。
同时,孙潮院长也对律师寄予了厚望,他说,作为律师,在刑事领域必须誓死捍卫人权、在民事领域敢于保护产权、在行政领域勇于制约公权。身为律师,看完孙潮院长一席话,深感身上责任重大,做律师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做一个有担当的律师,更不是一件易事,对于孙潮院长的话,我理解为,在刑事案件中不向强权妥协,誓死捍卫人权;在民事案件中不去勾兑法官,尽力保护委托人的私权;在行政案件中不畏惧公权,敢于向违法对象说不。而这样的律师,才是社会需要的良心律师。
在今天,孙潮院长的一席话,像一股清流,滋润了无数法律人干涸的内心,相信,在未来,律师必定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就像有篇文章说:未来的领袖一定会在律师中产生。
附:孙潮简历
1973年12月至1977年2月,上海市星火农场“五七”连队职工,先后任民兵连长、政治副指导员;
1977年2月至1980年8月,任上海市星火农场17连党支部书记;
1980年8月至1984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7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立法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89年8月至1991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乔治顿大学法学院工作研修;1993年10月至1993年12月,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讲学);
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其间:1996年3月至1996年6月,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讲学);
1997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
1998年3月至2001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在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讲学);
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其间:2001年3月职级晋升为副局级;2001年9月至2001年11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学);
2003年2月至2003年4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局级干部;
2003年4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市徐汇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市徐汇区委副书记、区长(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6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其间: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第33期学习);
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5年1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