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有望彻底改观

法者心声 2020-02-21


推荐阅读


最高法:未审结的管辖异议案件应按照“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
最高法:以信访方式主张民事权利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重磅】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稿)!执行员的资格与管理等
最高法 | 分包实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应按不动产纠纷确定专属管辖
案例 | 月薪4500元保姆连续多口喂食,致使86岁老人噎食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
判决:被告人实施强奸后又强行索取其钱财获刑四年
判决:借用社保卡就医,出借人及借用人均获刑
一级高级法官落马,曾审理薄熙来案,薄最后陈述说了这些
“两高两部”新规:违法放贷、年利36%高利贷要判刑!
最高法 | 如何判断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还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借款担保的借贷关
最高法 | 即便借贷关系的介绍人,其出具借据的行为应认定构成债务加入行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债务形成经过、资金流向、用途等因素
判了!200万元“雇凶杀人”,层层转包四次成10万
最高法:行为人在含有空白内容的保证协议上签字捺印,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法】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对债务人未履行部分,能否另案起诉保证人?

      “同命不同价”是指在一些案件中,由于受害者城乡户籍的不同,所得到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数额相距甚远的现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明传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兵团分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饱受诟病的“同命不同价”问题有望得到根本性改观。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该规定虽然表面上规定的是“同命同价”,但背后透漏的却是“同命不同价”的基本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但我国残疾补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计算标准,因地域、城乡差异存在巨大不同。


       以死亡赔偿金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