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真or假?继辽宁检法之后又一省检法事业将划转??

雷伊 法者心声 2020-02-21


      11月7日晚,闲来无事浏览百度贴吧--检察官吧,看到如下这个贴子:

      陕西省检法事业人员分流!为法院工作十几年了,四十多岁了,从没想过会被扫地出门,文件已下发了,争取提前退休吧!人民法院,你对得起陕西省法院系统的一千多名事业人员吗?你们把没有......(因其情绪激动,此处省略百十字。)




图片来源于百度贴吧--检察官吧

      根据这位百度贴吧用户所发的帖子,看来是真的要分流了,但是至今也没有见到陕西各方面的相关文件,不知道这位贴吧用户为什么如此发表感慨?还是以讹传讹,具体是不是真实也无从得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公开信息,将相关言论扼杀在襁褓之中。


【工作化转】一市检察院要求事业编制人员在工作化转前坚守工作岗位

      至目前所知,目前仅辽宁有“划转”动向,并且,10月30日,抚顺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省、市委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会议精神,市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司改办成员及事业编制全体人员参会。要求涉及到改革的人员要积极学习传阅相关改革文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位党组成员要关心事业编制人员的情况,了解诉求、传达意愿,切实做好诉求传递反馈工作。同时,改革过程中事业编制人员要在工作化转前坚守工作岗位。当前,全年工作进入第四季度时间节点,各项检察工作走向尾声,要坚持做到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坚守岗位,工作不受到影响。
该省文件规定:各地区要按有关文件要求,将下放后的事业单位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改革范围进行优化整合,原有省委编办上收至省级管理的法院、检察院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收回,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另外,另一份网传的某地关于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被“挤占”和非公务员身份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

会议同意分级对“挤占”政法专项编制的非公务员入员身份进行精准识别和核查确认,分别造册登记后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由省委编办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政法专项编制中予以清理,空出编制数量用于法院检察院招录补充人员。
对于清理出的人员,区分类别予以分流安置:
一是工勤岗位人员,按照机构编制相关管理政策规定,仍保留在原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不占政法专项编制,只出不进,工资待遇执行工勤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是事业身份人员,原单位有事业机构的,可以继续保留在事业机构内超编运行,只出不进,工资待遇执行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原单位没有事业机构但有事业编制的,以及原单位没有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的,均由当地党委政府统筹考虑,逐步分流。
三是身份类别无法确定人员,由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负责消化安置,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这部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挤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分流到位后,可将空出的编制数量用于招录补充人员,未分流到位前,仍由原单位管理。
      总之,现在正值改革期间,各方面的信息不完全一致,来源也是五花八门,也可能有地域差别所做出来的政策也不一样吧。不过,可能“划转”对事业身份人员及身份类别无法确定人员会更好些,毕竟他们在检法部门干着同样的工作,甚至是干着更多的工作,但是没有绩效工资、没有加班费,工资待遇相差甚远,少则一两千,多则接近自己的工资。如果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最起码不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了,也可能有的事业干警就放心地去做律师,为法治事业发挥自己的余热、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多挣钱补贴自己的家庭、温暖自己的小窝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