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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领导回复“郑州金水区法院干警团购房问题”

法者心声 2020-02-21

郑州金水法院团购房 已办理 城建 投诉


t***      2019-07-22 18:44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在位于东明路东风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华之业开发商处,购买了金水区法院团购房。于2012年交了第一笔房款30万后,楼房停工一直到现在,7年的烂尾楼,华之业开发商的不回应,负责人的推托!请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协调、沟通!主持公道!让开发商给我们一个确切的消息及事情处理办法!

回复


河南省回复组


网友您好,经查,该项目是河南华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干警参与团购。参加团购干警于2012年8月12日向开发商交纳了30万元/套购房款,该项目坐落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东、枣庄路南,土地面积为1654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5094平方米,约合22.64亩,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

2013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97号),同意将该地块教育用地性质确定为二类居住用地;
2015年4月,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政函〔2015〕118号)。2015年6月,郑州市金水区国土资源局通过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金国土资会纪〔2015〕11号);2015年7月21日,郑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第10次会议纪要(〔2015〕10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32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购补偿。

2015年7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15〕151号)》文件,该文件与(郑政〔2011〕32号)文件有巨大变化,故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全部需要重新整理,所有程序需要重新进行申报。

经过一年多的等待及协调,2016年10月,郑州市金水区国土资源局就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召开会议(金国土资会纪〔2016〕25号),形成一致意见,上报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审批。

因该项目地块内有未完建筑物,2018年8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第8次土地联审联批会(〔2018〕89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地上建筑物由金水区政府评估作价收购,土地收购时按照现状收购,土地供应时按现状出让。

2019年1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2019年第2次土地联审联批会议(〔2019〕9号),原则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的该项目国有土地收购方案;
2019年2月,该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审核审批完成(郑储收审字〔2019〕第02号);2019年3月,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郑储收字〔2019〕02号)。至此,该宗土地收购工作全部完成。

2019年3月底,金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市土地储备中心递交土地出让申请。
2019年6月,市土地储备中心就该项目土地出让卷宗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处,正式进入土地出让审批流程。2019年6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处工作人员完成宗地现场踏勘工作;2019年6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局业务会,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地出让方案。

该项目土地出让方案还需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土地联审联批大会通过,该宗地即进入土地招拍挂环节,开发商将会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该宗土地。
预计该宗土地招拍挂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中旬,取得土地时间为2019年9月底。根据郑州市建设工程报批报建程序的要求,该项目在取得土地后将陆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开发商将会加班加点办理上述各项证件,预计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即项目复工时间)为2019年12月,预计项目整体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

回复时间:2019-08-13 09:21

延伸阅读: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称:会积极推动,并有一个妥善的解决。

视频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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