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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内江市卫健委消息,截至2月3日24时,内江市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其中1例患者郑某,男,36岁,现住内江市市中区文英街。1月25日、26日晚分别与途经武汉返乡人员龙某(1月30日确诊)在龙湾半岛宣和茶楼、太白路天萱茶楼聚会;1月26-30日在白马镇政府上班;1月31日,因龙某被确诊对其实行居家观察,并采集标本;2月1日,实验室检测结果阳性,为无症状感染者,随即收治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3日出现临床症状。
上述确诊的郑某,就是此前被免去职务的白马镇副镇长郑常清。
2月3日,内江市纪委监委曝光3起涉及防疫工作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
2020年1月25日晚、1月26日晚,郑常清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群体性聚集和娱乐等活动,落实防控责任与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月2日,郑常清被免去白马镇副镇长职务,被监察立案调查。
郑常清违反规定参与群体性聚集和娱乐,潜伏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包括白马镇在内的干部群众31人被集中医学观察,18人居家观察。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发出通报。通报称:“ 当前,正值全市公安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联勤联防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但仍有个别旗县公安机关未对此引起高度重视,现将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商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刘伟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准确。经查,刘伟作为商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信息统计汇总工作措施,不认真、不准确核实数据,存在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导致商都县统计工作出现严重偏差,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2020年2月1日,经商都县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刘伟指挥中心主任职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做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县公安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反思此次事件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严厉惩处涉嫌此次事件的有关人员,并认真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通报强调:“ 疫情面前,警察不退。目前,全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始终坚守岗位、做好表率、尽职尽责,严格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和各旗县市区公安局党委统一工作安排,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工作不实、不细,不认真、不准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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