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用人单位因提前复工,负责人被拘留

法者心声 2020-02-20


来源:劳动法行天下【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2020年2月2日,江苏一企业负责人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行政拘留5日。 2月1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五马路村的一家纺织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内有何某、杨某、纪某三名员工提前复工正在车间赶制货物,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将该线索移交东社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该三名员工是在负责该厂车间生产的负责人喻某的要求下提前复工的。喻某明知有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关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所以叫了部分工人复工希望可以早点赶制完工,违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依法拘留企业负责人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0年2月2日,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大家都在看


1、律师与律所到底是什么关系?一审:劳动关系!二审:不是!2、延长休假/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加班工资怎么给?3、【收藏】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4、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国家红头文件来了!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2020年非常值得关注的法律类公众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