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也当老赖?辽宁丹东法院被曝向被执行人借款10万14年不还
日前,辽宁省丹东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爆料称,2007年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该公司借款10万元整,如今将近14年过去,这笔钱仍未归还。
1月19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酒店负责人廖玉棠处了解到,1992年,廖玉棠响应丹东政府招商引资,在当地投资接手一家三星级酒店,但由于该酒店此前为“烂尾工程”,廖玉棠接手后即陷入了长达近三十年的诉讼中。
廖玉棠称,由于该公司的案件在当地法院审理,因此法院向公司借款时并未拒绝。此后酒店负债累累,他曾多次找法院讨债,但得到的回复都是“向领导汇报”就没有下文了。
1月20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对该情况有所了解,但一两句话说不清,想了解具体情况需走流程。
▲借据显示,2007年3月15日,丹东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向国际酒店借款10万元。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商人投资政府工程 因原项目债务问题被起诉
丹东市系辽宁省的地级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是中国对朝贸易最大的口岸城市。1992年,丹东市政府为发展旅游业,欲对丹东市国际酒店进行招商引资,商人廖玉棠表现出极大兴趣。最终,廖玉棠名下的香港裕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与丹东市旅游局主管的丹东神州旅行社(原丹东市旅游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丹东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并建设了辽宁省丹东市首家三星级酒店——丹东市国际酒店。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1月,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裕丰公司和神州旅行社各占一半,经营范围为国内外宾客住宿、中餐、西餐等。
廖玉棠称,国际酒店前身是“烂尾工程”,而神州旅行社是该工程的股东之一。在国际酒店项目中,神州旅行社以原项目的5049.5平方米建筑设施(价值200万美元)作为出资;裕丰公司以100万美元现汇和价值100万美元的设备等作为出资。
廖玉棠表示,自己曾对该烂尾工程心存疑虑,此后,丹东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时曾强调:原项目股东之间为借贷关系,双方之间的经济利益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与国际酒店无关。
丹东市国际酒店于1994年5月开业,并被国家旅游局正式评为三星级酒店。然而酒店营业尚不足一个月,原项目建设方环球公司就以国际酒店侵占其财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违规使用楼层。这场官司打了近三十年之久,最终以国际酒店被判侵权为结局。
▲丹东国际酒店的记账凭证显示,2007年3月15日向中级法院借出现金10万元。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办案法院向被执行企业借款 近14年尚未归还
记者查询公开材料发现,国际酒店的多个官司多次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国际酒店曾被法院判处强制托管。
2002年,丹东市中院公告认定,丹东国际酒店公司、丹东市旅游公司、丹东市环球实业开发总公司与一系列法人发生借款、债券兑付等13起纠纷案件,中院与辽宁省高院分别于1995年5月至2001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均进入执行程序。2002年4月16日,丹东市中院及其委托的某酒店管理公司对国际酒店实施强制托管。
廖玉棠称,从1994年至今,国际酒店始终在打官司。正是在此期间,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国际酒店借款10万元。
廖玉棠提供的借据显示:“今借国际酒店现金10万元整。”落款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并盖有该单位公章,落款日期为2007年3月15日。另一张该公司的记账凭证中的信息,与借据中的时间、金额、借款人均一致。
廖玉棠称:“由于国际酒店的官司在丹东市中院审理,所以酒店方面当时不会拒绝借款要求,在借款之初也未找法院要钱。”
此后酒店负债累累,酒店方多次找到法院想要回借款,但由于时间较长,已无法找到经手人,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向领导汇报”便没有下文了。
多年来,廖玉棠往返多地经商,但他并没有忘记这笔借款。2020年底,廖玉棠决定找丹东市中院就这笔10万元借款要个说法。
记者多次拨打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始终未能接通。1月20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对该情况有所了解,但其到法院工作时,国际酒店的案子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相关情况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想了解具体情况需要走流程。
来源: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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