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湖南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标准确定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湖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20年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生调查数据。
民生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湖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80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比上年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比上年增长7.7%。2020年湖南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98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下降0.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74元,比上年增长7.2%。
小伙伴们可能会疑惑,
这个数据有什么用呢?
其实,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民事纠纷中,
会涉及到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
各项经济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
2020年12月23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所以,湖南省2021年
人身损害赔偿一审案件经济损失的计算,
应当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
相关统计数据予以确定。
湖南省主要标准如下: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年;
2020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26796元/年;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年;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974元/年。
此外,
目前湖南省有四个地区试点
统一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分别是长沙、岳阳、常德、郴州
来源: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湖南高院,供普法参考
因为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有时您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我们的推送,所以没能在您的微信里显示。如果喜欢本号或本文章,请将“法者心声”加“星标”,或点右下方的“在看”,这样本号推送的文章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谢谢您的厚爱。
觉得不错,下方 分享 点赞 在看 三连击
觉得不错,下方 分享 点赞 在看 三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