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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年薪男子嫖娼被抓,被民警盘查还暴力反抗!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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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丢掉了工作,也让父母蒙羞,我自己的人生也改写了……””年薪百万工作体面,
却因嫖娼被抓...
李冰(化名)现年45岁,原在一家外企工作,年入过百万,至今未婚。今年3月18日,李冰与一卖淫女约在徐汇区的一家酒店。就在李冰结束“交易”从酒店出来时,两名便衣警察出现在他面前。
事实上,当天徐汇分局斜土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该酒店内有人卖淫嫖娼,民警在调查后,很快锁定了李冰。
在被民警制服的过程中,李冰情绪激动,采用踢踹、牙咬等方式反抗。面对警方询问“民警已经和你表明警察身份,为何还要反抗”时,李冰表示,“因为自己很紧张,怕对方是假警察。”之后增援民警到场,将李冰带回派出所内。
在公安侦查阶段,李冰为自己辩解称,当时自己一下子并没有搞清楚情况,还以为自己遇到了“仙人跳”。
后经鉴定,受伤民警遭受外力咬伤致皮肤破损,构成轻微伤。
懊悔已经来不及,
“人生就此改写”
案发后,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案件,建议判处李冰有期徒刑6个月的刑罚。
庭审现场,李冰的辩护人表示对罪名没有异议,仅就量刑建议为其发表了辩护意见。“李冰一向热爱社会,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警察一直敬畏,对家庭担当;其认罪态度端正,是初犯偶犯,此外,李冰在事发后也是多次委托律师,表示希望对警察表示歉意,但是没有机会,希望能给他从轻处罚。”
最后陈述阶段,李冰深觉懊恼——“在被拘押之前,我在外企年收入超百万,如今我丢掉了工作,也让父母蒙羞,人生也改写了,希望重新投入生活,不要进入社会的边缘。”
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冰犯袭警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该案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袭警罪罪名后,徐汇区判决的首例袭警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