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清廉之岛发布消息:日前,青岛市城阳区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于文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于文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违规谋求职务晋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于文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城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城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文海开除党籍处分;青岛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城阳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于文海,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山东青岛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治安科副科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正阳路派出所所长、河套派出所所长等职。
2008年6月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流亭派出所所长,2010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处级)。11月8日,清廉之岛发布消息: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石正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即墨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石正先简历
石正先,男,汉族,1964年1月生,山东青岛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原即墨市公安局团委书记、鹤山路治安派出所所长、城关分局教导员、治安大队大队长等职。
2005年9月任即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
2005年12月任即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兼刑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
2009年6月任即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兼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
2014年3月任即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
2014年10月任即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7年10月任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正处级)。
来源:清廉之岛
因为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有时您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我们的推送,所以没能在您的微信里显示。如果喜欢本号或本文章,请将“法者心声”加“星标”,或点右下方的“在看”,这样本号推送的文章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谢谢您的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