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辽宁省纪委消息:盘锦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申海青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6天前。
2021年11月10日,盘锦市委召开全市新任职政法干部集体谈话会,申海青参加了会议。
此外,申海青还曾是“政法虎”王立科的老下属。
申海青简历
申海青,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990.09--1992.05 辽阳市总工会干校教员1992.05--1993.09 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会干事1993.09--1994.03 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副科级)1994.03--1994.05 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正科级)1994.05--1996.12 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6.12--2000.07 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专题研究科科长2000.07--2005.02 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副处级)2005.02--2005.04 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2005.04--2012.07 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2012.07--2015.12 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政委2015.12--2017.06 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副厅级)2017.06--2017.08 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提名为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人选2017.08-- 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履历显示,申海青曾长期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曾任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2017年6月,调任盘锦市担任公安局局长,两个月后再任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前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据观海解局注意到,申海青的前任——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姚喜双已于今年5月落马。
姚喜双,1962年11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1998年,姚喜双离开武警部队,进入辽宁省公安厅工作,于2010年12月升任辽宁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9月出任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2013年5月至2017年6月,姚喜双成为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此后,姚喜双任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2019年,姚喜双成为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直至今年5月落马。
11月3日,姚喜双被双开。辽宁省纪委通报,姚喜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在姚喜双被双开的前一周,辽宁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肃清流毒影响教育大会,其中提到姚喜双。
据辽宁省司法厅网站10月27日消息,为坚决肃清流毒,彻底消除恶劣影响,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进第二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辽宁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肃清流毒影响教育大会。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指出,要坚决肃清周永康、薄熙来、王珉、傅政华、苏宏章、王立科、李文喜、薛恒等流毒,彻底消除张家成、姚喜双、宋万忠等恶劣影响,惩治司法行政系统内政治腐败。
2021年11月,姚喜双被逮捕。
“政法虎”王立科下属
申海青还曾是“政法虎”王立科的下属。
王立科,1964年12月出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立科任职历经辽宁省、江苏省两地。2006年12月,时任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立科调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8个月后,他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并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局长。
申海青于2005年4月至2012年7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与王立科在葫芦岛市公安局共事近2年,并且王立科是申海青的上级领导。
2008年9月,王立科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后担任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年,王立科跨省赴江苏,成为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15年11月出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成为江苏省政法系统“一把手”。
2020年10月,王立科主动投案。他是十八大以来第四个、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他还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此前报道】知名律师周筱赟被盘锦警方跨省抓走
今年7月底,知名律师周筱赟因涉嫌寻衅滋事(网络)被辽宁盘锦警方从其广州家中带走,警方先是对其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于8月28日对其改为刑事拘留,被羁押在盘锦市看守所。
周筱赟被带走后,众多传言称其案发系因一段来自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视频,该视频经过了加工剪辑,其中辽宁盘锦大洼区检察院检察官庭上所说的“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等言论曾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但2021年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侧面否认了这一猜测,警情通报指出,周筱赟被立案侦查,系因其与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被告滕某荣之子滕某寒、律师聂某共同策划,由周筱赟有偿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据了解,滕某荣一案此前由周筱赟担任滕某荣的辩护律师。
9月30日晚,辽宁盘山县检方决定对周筱赟律师不批准逮捕。
通报称,2021年9月26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盘山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聂敏、周筱赟、滕若寒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经审查,周筱赟、聂敏、滕若寒三人编造辽宁省公安厅已形成滕德荣不构成犯罪的结论,盘锦公安机关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滕德荣案件侦查导致多家不相关企业被迫关停、濒临倒闭等虚假信息,由周筱赟、聂敏、滕若寒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三人上述行为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其后果尚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
检察机关认为,周筱赟、聂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并指使滕若寒在网络上散布,以此向办案单位施压干扰诉讼的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
同时,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还发现,周筱赟私自向滕若寒收取律师费以外的大额费用,聂敏帮助周筱赟进行资金转移与支付,二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关于禁止私自收费的相关规定。周筱赟私自收费后逃避税收监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通报中,检方建议公安机关将周筱赟、聂敏违反律师执业的行为移交二人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处理,对周筱赟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滕若寒因涉嫌其他犯罪,建议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来源:综合自济南日报、观海解局、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盘锦市公安局网站、北京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