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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100件16天结案”、“无书记员”、“当庭宣判”...法院是咋做到的?

法者心声 2022-12-05


“这次受理的100起案件经调解程序,调解、撤诉共13件,对进入诉讼程序87件进行批量集中审理,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再另行制作书面庭审笔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

12月16日上午,随着法官的庭前释明,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金融巡回审判庭集中开庭审理阳光财险保证保险起诉的100件合同纠纷案件中进入此程序的87件,法庭当庭进行了公开宣判。


此次庭审中审判席上只有法官一人,书记员席位处无人记录,由庭审的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庭审“笔录”;


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整个过程流畅清晰。


87件案件的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仅用了一个半小时,庭审质效良好。

此次庭审还被作为批量案件集中审理示范庭,许昌两级法院相关法官进行现场观摩。


庭审法官孙胜利说:“这次涉及到的阳光财险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共100件,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秉承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宗旨,当庭集中审理并判决87件、诉前调解2件、诉中调解3件、撤诉8件;同时,客观、方便、快捷的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也使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过程更高效化。该批案件的审理天数仅用了16天,效率提高了一倍多。”

建立程序分流员制度,从三个层面节省人力、提高效率。

一是集中统一。程序分流员将批量案件集中在一个调解团队和一个审理团队,便于集中调解、集中立案、集中开庭、集中宣判。二是统筹分流。案件被分流至诉调中心,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分流员与阳光保险公司法务进行磋商,指导填写案件要素审理表、当事人信息表等并进行预登记;接着,立案庭、送达组及员额法官进行会商,确立了立案、排庭、送达等完成时间,将“十合一”应诉手册、网上立案数据进行暂存。12月1日上午,一键网上立案7天便完成。三是掌握节奏。通过程序分流员合理安排调解节奏、开庭节奏,倒逼审理天数下降。

建立数据库,案件要素均自行制作。此案11月25日立案庭受案后,及时扫描纸质卷宗,建立了电子数据库,该批案件全部获取了“电子身份证”,纸质卷宗进入卷宗中间柜。

数据流转通过数据中间柜替代卷宗流转,调解不带卷宗、转立案不看卷宗、发新案不等卷宗。

预备工作提前,为庭审节省时间。法官助理在庭审之前组织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庭前会议,引导当事人核对相关证据,对无争议事实进行固定,为集中开庭做好了充分准备。由外包公司集中送达,紧贴法定举证期排庭,批量案件均通过外包送达组直接送达,不过多时间占用审理天数。能合理安排开庭密度,不浪费法庭和人力。提前制作应诉手册,减少了打印量和分拣任务,同时也方便当事人查看。

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速增效。利用“法信”平台、“智审”系统等为法官提供智能化服务。

一是使用语言助手,不再设书记员,庭审记录由现场录音录像替代,缩短庭审时间,节省人力。二是优先使用电子送达,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节约送达时间。三是借助于人工智能小程序,模块化自动生成若干个裁判文书,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在开庭前,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志刚莅临现场查看准备工作并指导,周志刚强调:“本次示范庭既是对批量案件集中审理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也是为我们许昌两级法院开设的一堂现场实训课,对真正实现法院司法资源优化整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大家要多学习、多思考,多提问、多实践,多总结、多提升。”


庭审结束后,建安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小丽给观摩庭审的干警介绍了该批案件从立案登记、分配承办人、打印应诉材料直至转交送达组之前的所有工作流程,着重讲解在诉前调解、立案阶段中采用的分流员制度、建立数据库、不依赖实体卷宗流转等措施。

许昌中院立案二庭庭长赵萍做现场点评并提出要求,示范庭是批量案件集中审理的有效尝试,各院要认真学习、深入实践,共同探索批量案件办理过程中省力高效的新途径。

“批量案件集中审理”“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在提高庭审效率的同时,也给法院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办案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智能化庭审系统外,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是主要环节之一。

下一步,建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简案快审运行机制,促进审判质效再提升,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活力真正释放,让公平正义彰显在每一个案件中,建安区法院院长吴涛如是说。

(作者:李同善 付屹,转自: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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