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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掷垃圾致车辆损坏 六旬老太被判缓刑

法者心声 2022-12-05

去了,他的样貌与记忆中的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比小时候缺少了生机,多了些许荒凉 ……做为80后的我,从上高中起就很少在村里呆了,现在工作了,每年回去的次数多了却呆的时间更短了,只有过年的时候能多呆几天过年的时候是村里最热闹的时候,年轻人从各地赶回村里,陪父母过年,村里的人一下子比平日里多了许多,也多了许多欢声笑语,但是同儿时比较,也显得很平淡乏味,再也找不回年少时的感觉!村里的70后80后90后基本都奔向了城市,这是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必然阶段,但是也有些许无奈,因为村里实在太穷了走向城市的农村人有的发展的很好,在城里有房有车,有的发展的很一般,租住在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也就是所谓的棚户区

只要人们离开了农村就不想回去了,虽然对城市感到陌生,找不到存在感,对城市依然迷茫,但是却不敢再回农村,因为回去了更可怕,不知道该如何生活。

生活在城里的农村人,享受不到城里人上学、就医的便捷,因为我们的户口依然在农村,我国特色的社会制度造就了一批特殊的人群,我们为城市的崛起付出了汗水,付出了努力,城市却接纳不了我们。

虽然现在进行了十个全覆盖,却无法覆盖农村的荒凉,致那些在城里拼搏,却无处安放灵魂的人们,因为我们的根在农村,却无法回去——再也回不去的农村!!

所以人们必须得离开农村,离开父母,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城里打拼,说是梦想,其实大多人并没有什么梦想,只是为了多挣钱,改善自己的生活。 。

虽然现在进行了十个全覆盖,却无法覆盖农村的荒凉,致那些在城里拼搏,却无处安放灵魂的人们,因为我们的根在农村,却无法回去——再也回不去的农村!!

来源

12月23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案,六旬老太21层抛掷垃圾砸坏他人车辆,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14日夜间,被告人李某某在其位于朝阳区某小区21层家中,从厨房阳台处向外抛掷一袋装有西瓜皮等杂物的垃圾,导致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地面的小轿车后挡风玻璃严重破裂,造成经济损失数千元。7月21日,李某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李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12月3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李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从高层建筑物上抛掷垃圾,造成地面车辆损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高空抛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示

近年来,高空抛物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各地都加大了宣传,但高空抛物行为仍屡禁不止,成为悬在城市上空无法承受之痛。有实验表明,一个物体若从高处掉落,人承受的作用力是物体本身重力的数十倍。高空抛物行为危害性极大,不但会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行为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为此,法官提示,头顶上的安全,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请大家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遵守社会公德,杜绝高空抛物。

来源:京法网事、朝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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