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旺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旺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侯旺发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纪律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与多名商人打麻将赌博,进行违法活动;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办理、职务晋升、公司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侯旺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侯旺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公开简历显示,侯旺发,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法学学士。在担任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之前,侯旺发历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立案庭庭长,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汉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侯旺发的落马,意味着湖北省高院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有4人落马。此前18天,10月2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名法官接受调查的消息。之前被查的三人,分别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杨志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李东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李小丹。在当时的通报中,李东被指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杨志斌和李小丹则被指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相比于落马不久的杨志斌、李东和李小丹,侯旺发的级别更高,手中掌握的权力更大。与此同时,他也是一名“科班出身”,大学毕业后便一直在湖北省法院系统工作的资深法律工作者。2000年,侯旺发便担任湖北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此后在多个部门担任了不少重要职务。值得关注的是,侯旺发自从2004年离开湖北省高院,前往地方任职后,直到2020年4月才重返故地,担任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职。在此之前,他先后在咸宁、武汉两地任职,其中从2011年到2020年,他在武汉市法院系统任职9年,一直担任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并于2014年任党组副书记。资料显示:武汉海事法院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管辖范围贯穿五省一直辖市(四川、湖北、江西、湖南、安徽、重庆)。该院目前是我国十一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独具特点。在行政级别上,海事法院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并不受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就在侯旺发离开武汉海事法院之后不久,2020年8月,武汉市海事法院监察室原主任、原审判员乐荣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接受宜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侯旺发,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立案庭庭长,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汉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1981.09-1985.07 西南政法学院学习;
1985.07-1990.0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分校教员;1990.02-1992.03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分校讲师;1992.03-1997.03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分校正科级助理审判员、讲师,1992.01-1993.05下派老河口市法院占阳人民法庭任副庭长;1997.03-1997.1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分校副处级审判员;1997.11-2000.07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分校副校长;2000.07-2002.0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02.01-2004.0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04.04-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4.04当选为二届咸宁市委委员;2004.05-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7.01当选为三届咸宁市委委员。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武汉海事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