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温津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高温津贴你领到了吗?龙岩开展专项督查
近来,我市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
并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未来三天我市
天气晴热
最高气温超过35℃
据市气象台近期天气预报,预计未来三天,我市大部仍维持晴热天气,最高气温35~37℃、漳平可达37~38℃,15日起,受副高减弱及热带低值系统影响,我市高温强度逐渐减弱,阵雨或雷阵雨天气增多。
针对未来三天高温天气特点,我市有关部门提醒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建议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作业和活动;高温天气用电量增大,注意用电安全。
为督查落实高温津贴发放情况,
市人社局积极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
即日起开展专项督查。
今天,编辑和大家介绍专项督查情况,
聊一聊高温津贴的那些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部署要求,切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8月11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即日起至8月底,将集中力量开展落实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专项督查,组织执法力量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检查,督促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规定。
市、县人社部门在7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违反高温津贴规定,对存在未发、少发高温津贴或以防暑降温物品冲抵高温津贴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市、县人社部门将持续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订立集体合同,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下面,编辑就来和大家解读一下关于高温津贴的那些事~
高温津贴是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根据2012年国家安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安排工作时间?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高温停止作业,扣工资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怀孕女职工
可以从事高温作业吗?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
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
编辑告诉大家: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高温津贴未发放怎么办?
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落实高温津贴有关规定时,要敢于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来源:龙岩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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