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最擅长封杀手段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最近被《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老师怼得四处逃窜,无暇封杀王力宏和薇娅,没想到薇娅还是在各平台被下架了。
最近几年国内特别流行各种形式的封杀。演员失德,立刻封杀;老师言语不当被学生举报,火速开除。违法犯罪的艺人就更不用说了,直接在互联网上被消失,连累无辜的合作演员和企业。这一次,薇娅也没能逃脱被封杀的命运,因逃税被税务机关罚了几个亿之后,其淘宝直播间被冻结,抖音、小红书、快手、微博等账号也被封。Maybe?不过目前尚未发现哪部法律法规赋予了行政部门禁止逃税人员从事商业活动或进行内容创作的权力。有的话麻烦在公众号后台告诉我,我一定虚心学习。目前也没听说网络平台一起搞这种组织,有的话反垄断法的大刀肯定会立刻砍过去。网红入驻平台,双方之间必然有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网红入驻期间发生逃税行为,平台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封杀就是有依据的。如果合同有这样的条款,我想一定不会只约定了逃税,也会约定其他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任何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都要被封杀?逃税金额极少的是不是也要被封杀?卖假货的是不是也应该封杀?醉驾被拘留的网红是不是也要封杀?如果有这样的封杀制度,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将制度嵌入到双方合同当中。这就面临和合同约定类似的问题:制度中具体是如何规定封杀条件的?目前淘宝客服对薇娅直播间的反馈是“因违反相关规定,该主播账号已被冻结。”这里的相关规定指的是税法还是平台内部规定?如果是平台内部规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否明确赋予了平台封杀的权力?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与封杀相关的约定,那平台的封杀就需要好好讨论讨论了。这么大的生杀大权到底源自何处?是源于各大互联网平台的垄断地位吗?前面是从法律层面进行的讨论。网红逃税是否应当被封杀还可以从经济效益乃至社会效用层面进行评估。薇娅作为直播行业的顶流,明面上是网红,实质是企业家或商人,背后也有成百上千的员工乃至众多供应链企业。封杀一个顶流网红,影响更大的可能是企业中普普通通的打工人。除此之外,封杀对国家税收、商家、平台乃至其他直播网红都有影响。如果不封杀,让薇娅继续从事直播行业,其后续收入按照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那么这笔未来的税款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受益的将是全国人民。喜欢在薇娅直播间花钱的人,虽然未必都是富人,但肯定没几个是绝对意义上的穷人。他们在直播间里花的钱,一部分通过薇娅的纳税行为成为税收,将被用于国家财政支出,实际上实现了收入再分配的效果。简直可以堪称造福共同富裕。相反,如果封杀,以薇娅的吸金能力,政府的税收收入肯定会有所降低。所以,封杀一个已经改邪归正、依法纳税的头部主播,对于政府财政收入和普通群众是有负面影响的。直播间的商品往往价格低廉,其主要原因在于头部主播拥有巨大流量,对商家有很强的议价权。头部主播被封杀之后,部分流量流向商家自己的直播间以及其他主播,这可能会提升他们的收入。但对于商家而言,如果自身带货能力不足,则总利润很可能反而低于头部主播带货。曾有阿里巴巴内部人士向媒体表示对李佳琦、薇娅的不满:“拿着集团最好的流量扶持和战略资源,赚来的钱都落入了自己的口袋,破坏了集团原有的产业链条,还要不断挑战集团客户的底线。甚至随着头部主播吃掉市场上大部分资源以后,烧钱做广告不一定能拿到好宣传和销量。就算拿到了,观众也只会感谢主播拿到了好的折扣,而不是感谢品牌的让利。”这一听就不简单。意思是封杀头部主播有利于某些平台?咱也不懂这些弯弯绕,欢迎懂行的朋友具体说说。薇娅这次税务事件,套用霸王防脱duang duang大哥的话说,就是犯了一个所有头部主播都会犯的错。这不仅是个人问题,其实更是一个具有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崇明,乃境内税务筹划圣地之一,是不少税务专家极力推荐的企业注册地。一家企业,年营业额1个亿,按照查账征收计算出的利润为1000万。如果按照常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股东分红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需要交的税为400万。而综合运用税收洼地、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税收返还等方式,税款可以降低到几十万元。二者差异巨大。首先,核定征收原本是为了方便那些会计能力不足的小企业,或者惩罚那些在纳税时做手脚的。不过《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留下了些许空间,使得这些年来核定征收一直被滥用,反倒成了避税法宝。其次,如果企业与注册在税收洼地上的企业之间有业务往来,则业务必须是真实、合理的。为了少纳税,有的企业会虚构一些与税收洼地企业之间的业务,从而将原本的收入转移到税收洼地企业,作为税收洼地企业的经营所得,再利用税收洼地的政策以极低的税率将收入分配给个人。这样的业务是虚假的,属于逃税。即使业务看上去是真实的,如果无法合理解释为什么要和税收洼地企业进行交易,也同样有违法风险。这类“税务筹划”其实并不少见。甚至有些税务专家也把这看作是避税的常规操作,并大力推荐给企业和高收入人群使用,以便推销自己的税务筹划服务。如果你是头部网红,有“税务专家”向你推荐了这些“合法避税”的操作,你能保证自己有能力识别出哪些做法合法、哪些做法违法吗?所以薇娅老公的说法,也未必完全不可信。
总结说来,从法律层面、社会效用层面、以及网红的主观恶性程度层面,全网封杀都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做法。有报道说最近有上千名网络主播主动自查补缴税款,不知道平台们是不是都要封杀呢?如果觉得文章有用,欢迎转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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