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9亿人或已感染新冠!超8成受访感染者出现发烧症状

经济学家王小鲁:有关某地向非公企业派驻第一书记的三个问题

李庄没能见到小花梅

母子乱伦:和儿子做了,我该怎么办?

【少儿禁】马建《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自由微信安卓APP发布,立即下载! | 提交文章网址
查看原文

为什么说扑杀宠物是违法的

羊深深 羊深深 2022-10-25
按:上饶柯基尸骨未寒,上海大白又打死一只柯基犬。这事儿昨天已经上了热搜,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法律方面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下文是本号去年成都杀猫事件之后发的普法文章,现在依然适用。这里谨呼吁其他城市效仿深圳、长沙,尽快建设宠物隔离点,或者为民间救助提供便利,帮助养宠人士解除后顾之忧。
扑杀动物的法律依据一般是《动物防疫法》或《传染病防治法》。首先明确,新冠阳性的宠物无法适用这两部法律。
先看《动物防疫法》。该法第31、32条规定,发生一类或二类动物疫病时,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扑杀措施。不过,根据农业部《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新冠不在其中,因此不适用本条规定,即患新冠的动物不能依据该法被扑杀。
再看《传染病防治法》。该法第42条规定,传染病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的措施并予以公告。
换句话说,依据本条的合法扑杀必须同时满足6个条件
第一,必要。第二,扑杀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第三,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四,拟被扑杀的动物已经染疫。第五,动物属于野生动物或家畜家禽。第六,政府对扑杀措施进行公告。
下面进行逐一拆解:
1. 必要
这里的“必要”可以理解为没有其他合理措施可以替代扑杀的防疫效果。根据国家卫健委专家委员的建议,对阳性的宠物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即可,无需扑杀。
2.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
扑杀措施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实施。
3. 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县级以上政府报经市级以上政府,再由市级或以上政府决定扑杀。也就是说,未经市级以上政府决定的扑杀涉嫌违法。
4. 动物已经染疫
未染疫的动物不应扑杀。
5. 动物属于野生动物或家畜家禽
猫狗不属于野生动物或家畜家禽。不属于野生动物和家禽比较容易理解。至于是否是家畜,则要看农业部2020年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制定这个目录的时候,参考国际惯例和民众呼声,明确没有将猫狗等伴侣动物列入其中,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看。里面主要是各个品种的猪牛羊鸡鸭鹅,还有鹿、水貂、鸵鸟、狐狸之类,总之没有猫,也没有狗。
6. 对扑杀措施进行公告
倒没明确规定必须在扑杀之前公告,但至少应在合理时间内公告。
哈尔滨和成都的这两个事儿,我没看出符合以上六项中的哪怕任何一项。
有网友问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果是我,我也只能向相关部门解释,对杀死宠物如何违法,会产生何种有损城市声誉的后果。如果宠物已经被带走了,也无非是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但这些都比较慢。
最好的方法还是预防。应该让更多人,尤其是有关部门知道,宠物和公民的其他财产一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随意杀死他人的宠物是违法的,杀宠物和跑到别人家里砸烂电视或者违法强拆的道理差不多,都侵权。
我在想,如果哈尔滨的事件能够早一些被纠偏,成都也许就不会发生此事。而如果成都的事情不能被纠偏,那还会有下一个成都。
有不少人认为反对对宠物进行安乐死就是不顾全大局。
这里举个例子,假设地铁修到你家,没人通知你,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推土车直接开过去把你家房子给推了,然后告诉你要“顾全大局”。你愿意顾全城市交通建设之大局吗?别人家的宠物和你家房子一样,都是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西方有一句经典法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说的是公民私有的房屋,即使贵为国王也不能随意进入。
疫情之下,我们虽难以做到“国王不能进”,但人民政府至少应当做到“不违法”这一底线。
如果您不希望宠物被随意杀害,请转发、点赞本文。
转载请到公众号后台留言申请授权。

点击阅读推荐文章:

《为什么《传染病防治法》和《动物防疫法》不能作为扑杀猫狗的依据?

《哈尔滨新冠阳性宠物猫被安乐死未经市政府决定,涉嫌违法》


《上饶宠物狗疑似被扑杀事件涉嫌犯罪

广东惠州打狗棒法》

《上海:不签宠物无害化处理承诺,就不能下车?
《外卖里吃到蚊子!我如何获赔1258元

《你以为离婚了一切就会变好?


点击卡片,关注羊深深,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欢迎关注微博:羊深深yyds

与羊深深分享你的观点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