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美国军队腐败,同样惊人!
2016年1月9日对美国海军少将、第三舰队第15航母打击大队司令威廉姆斯来说,是一个非常不幸的日子——被免职了。在一些国外同行看来,这位少将司令量刑过重了,因为他犯的事儿压根儿就不是事儿,只不过顺手牵羊把办公室的电脑带回家而已。他月薪达1.4万美元(不包括名目繁多的补助和津贴),不料因为贪点儿小便宜毁了大好前程……
因为一台公用电脑下课的威廉姆斯少将
军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集体,外部监督难以进入,更容易滋生腐败。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美军权大利多,面临的诱惑也更多,也爆出一些贪腐案件,故在治贪反腐上下了不少功夫。
美军的“老虎”有多大?
2015年,中国媒体爆出一个大新闻:“美军3上将受贿2亿美金!”据报道,3名美国海军上将集体接受新加坡格兰海上防务公司行贿,金额达2.4亿美元(约12.4亿人民币),被迫提前退休。
这消息够吸睛,但内行扫一眼就能看出破绽:贪腐超过2亿美元,少说也得进局子吃牢饭,怎么只是“提前退休”这么简单?原来,国内媒体摘译外网新闻时犯了错:受贿的几位不是“上将”而是少将,而且受贿金额被夸大了。2亿多美元是美国海军第7舰队与新加坡公司签订的合同总金额(负责为美国军舰进行清洁和补给服务),并未装进3名将军的腰包。将军们的问题是在一年多时间里只付50-70美元,却享受了该公司人均770美元的豪华晚宴。
平心而论,3名美军将领并非主动索贿,而是吃饭时按照级别对应的标准交了钱,只是享受了不对等的高级服务。尽管如此,美军也不允许。几十元钱的付费享受了10倍以上的服务,3名将军不可能不清楚“超标”,却没有拒绝而是坦然接受,这就不行!尽管他们只是受到国防部长严厉批评,尚未采取组织措施,但政治生命和职业生涯基本宣告结束,提前退役。
上面几位少将不过是美军反腐中落马的“小老虎”,美军高级将领因为“小事”断送前途的不少,这里挑几个海军的“典型”露露脸:
海军第6舰队原司令肯德尔·莫兰维尔,由中将贬为少将,原因是他允许女友乘坐军用飞机;
海军太平洋舰队原司令詹姆斯·莱昂斯被处以罚款,原因是他“越级”让4名军人帮他把私人物品从夏威夷搬到华盛顿;
海军军官学校前校长理查德·诺顿中将辞职并退役,如此“大罚”竟是因为一名“小兵”——2004年夏天,理查德·诺顿和朋友聚会喝酒后返回学校,在门口被哨兵拦住。哨兵没有认出校长,要求他出示证件,被大怒的校长一把抓住手腕,仅此而已!
黑人好不容易混到四星上将,威廉·沃德可惜了
上面几位将军犯的事儿还不够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是威廉·沃德,2006年成为军衔最高的现役黑人军官,也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五位黑人四星上将。可惜6年后,他被爆出贪腐丑闻,享受了一个完整的“套餐”处理:①拔掉肩膀上的一颗金星;②偿还8.2万美元公款;③每年退休金减少3万美元。
其实,从他犯下的事儿看,似乎够不上这么重的处罚。
① 军车接送妻子购物、享受温泉疗养;
②超标入住百慕大750美元一晚的酒店套房;
③接受美国政府承包商提供的餐饮和百老汇演出门票;
④因个人原因延长出差时间。比如,一次去华盛顿和亚特兰大,3天就办完事了,但11天后才回来。
美军的“苍蝇”有多小?
美国人对权力一向不放心,充满怀疑和警惕,总是通过各种方式给权力“扎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美军反腐“对权不对人”,只要你手里有权,就会成为监督力量重点关照的对象,一方面把“大老虎”盯得很紧,另一方面对“小苍蝇”也没睁只眼闭只眼。
在美军中,中央总部司令、四星上将汤米·弗兰克斯的名头很响,这个牛人直接指挥过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然而,他险些在上尉的位置结束军旅生涯。当年,他刚接手一个连,一个列兵从他身旁经过,骂了一句挑衅的脏话。他怒不可遏,抓住这个列兵的肩膀,推到墙角准备痛扁一顿。拳头举起来,他猛然想起美军条令严禁军官打兵,如果打下去,10年的军旅生涯很可能到此结束。于是,他赶紧主动向上级报告,承认错误,最后只接受了较轻的处罚。
另一只可能成长为将军的“苍蝇”就没这么好运了,当时就直接被拍死。此人是航母星座号的飞行大队长,没压制住私心,给自己的私人飞机加了一次公家的油,被发现后降了一级。这种丢脸记录被塞进档案,还想继续在军队中进步,几乎没有可能。
老虎和苍蝇都“挨打”,夹在中间的中层领导干部是不是就安全了?至少有个人不同意——卡尔·文森号航母战斗群驱逐舰指挥官唐纳德·霍恩贝克。培养一个出色的航母战斗群驱逐舰指挥官很不容易,如果此人在生活作风上出了问题,如何处理为好。警告?记大过?降职?免职?都不是。美军的处理比这几个都要重得多——开除。霍恩贝克与另一名指挥官的妻子上床,东窗事发后直接除名。
打击行贿受贿只是美军反腐的一个方面
提到军队反腐,很多人觉得必然有权钱交易那些烂事儿。实际上,这种理解有些刻板和狭隘。对美军来说,打击行贿受贿只是反腐的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方面与“钱”无关——权力使用不当。
玛丽·莱格瑞女中将真的有点儿冤
美国女中将、主管陆军情报的副参谋长玛丽·莱格瑞中将就是这方面非常典型的案例。她本来是接任国防部情报局局长最热人选,却因“权力使用不当”失去机会。这位女中将主要栽在两件事上:第一,她十分看好一项耗资9300万美金的云计算项目,遂利用职务之便强力压制反对意见,还挪用了美军用于阿富汗战场的作战经费。这个项目有助于提高美军在战场上的情报共享水平,玛丽·莱格瑞此举对美军是好事,但监察者并不这么看。第二,2013年纪念朝鲜战争停战60周年,她用个人捐款高规格纪念超过了标准。可见,美军的规则意识之强,绝不容权力越界侵犯。
美军监察机构对这两件事进行调查,发现玛丽·莱格瑞没有任何贪腐行为,并未把公家的钱放进自己口袋。她既然没有贪污行为,而且很有魄力,所作所为还对美军建设发展有益,为何竞争国防部情报局局长失败?
在美军监察机构看来,权力是有边界的,如果越界,即使动机为公,即使没有贪腐行为,即使结果也是好的,也不被允许,个人的前途还会受到影响。玛丽·莱格瑞女中将的行为是“以权谋私”,以挥霍纳税人的钱为自己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部队的危害虽然不明显不直接,却是潜在的深层的长期的,如果不打击就成了变相鼓励,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是一种损害。显然,反腐的外延应该扩大,除了权力与钱色的交易,还应该延伸到监督权力的使用。
美军“老虎”和“苍蝇“是怎样被发现的?
美国把军队反腐纳入国家司法体系,主要有3类法规:
一是命令性法规。在多数人眼里,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井水不犯河水,而美国却在1978年颁布了《政府道德法》,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都有了明确的遵循。在此基础上,又于1992年制定了《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美军行政人员也必须遵守),在礼品、利益冲突、滥用职权、职外活动等方面做出了限制性规定。
更有针对性的法规是美国国防部于1987年颁布的《美国国防部人员行为准则》,长达4万字,对公私利益冲突和例外情况作了具体规定,还进行了严格的类推性解释。该准则特别规定:“无论是否明确被本指令所禁止,国防部人员均应避免采取可能导致下列结果的任何行动:①利用公职谋取私利;②对于任何个人或实体给予优惠待遇;③危害到政府的效能或开支;④失去独立性或不偏不倚的态度;⑤在官方渠道之外作出政府决定;⑥损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二是惩戒性法规。命令性法规是“明军纪”,惩戒性法规则是“划红线”。美国反腐通用的惩戒性法规是《美国法典·刑法卷》和《有组织勒索、贿赂和贪污法》。关于军队反腐,更专业更具体更细化的法规是《美国统一军事司法法典》,依法对犯事儿的美国军人进行军纪和军法处置,这是美军现代司法体系的根基,也是维护军纪最重要的法律依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部法典不仅标志着军队司法体系独立于普通司法体系,而且特别强调军法审判的独立性,不受军事行政人员的干涉。美国武装部队战略司令部副司令(分管美国的核武器)、海军中将蒂莫西·贾尔迪纳就曾触犯该法2项规定被解职,因为他于2013在赌场参与赌博,不仅对调查人员撒谎,还使用了假筹码。
三是防范性法规。财产申报规定,《美国法典》特别规定:“武装部队成员中,薪金等级按照美国法典第37部201条的规定为0-7级或以上者(将级军官)都要参加财产申报。”《美国国防部人员行为准则》进一步将财产申报的对象扩大到4类,除了将官,还包括以下几类:
①高级行政人员;②级别16级以上的一般雇员;③薪金固定且相当于或高于GS-16级的非一般雇员;④从事机密或决策性质工作的雇员。事务公开规定,如《信息自由法》规定了信息公开和不公开的标准,如不公开将面临司法审查。这些规定使美军职权公开运行,把阳光作为最好的防腐剂。离职后行为限制规定,《政府道德法》首次对官员离职后行为进行了限制性规定,《美国法典》则对这些规定加以法律化。这些防范性规定对美军公职人员同样具有约束力,预防作用较好。
美军反腐不仅有健全的法规,有法可依,而且执行严格,有法必须,特别是在监督上层层设防,下足了功夫。
美国国防部网站截图
第一道防线是国防部职能部门的监督。国防部设立监察长办公室,由文官担任监察长,配法律总顾问,并在各军种部、各地区和职能司令部、军事基地派驻监察长或监察官进行监察。别小看了这个监察长,名义上是国防部长的属官,很大程度上却只向总统和国会负责,国防部长无权撤换。监察长之下,设稽核部和调查部,分别负责审计和监督,主要对军队计划项目进行审计、监控、检查、督导,加强管理效能,管好“钱袋子”,同时密切监督权力的使用,看好“章子”。
第二道防线是国防部刑事调查署和各军种刑事调查局等机构的监督。其职责是对美军进行刑事调查,及时发现并阻止相关人员参与犯罪活动,如泄密卖密,后勤供应犯罪、公职人员腐败、计算机犯罪、非法技术转让等不法行为。国防部刑事调查署在全球设置有50多个地区办公室,可采取监视、窃听、录音、复制、卫星定位和网络追踪等手段,并对涉嫌犯罪的军人实施逮捕。如伊拉克战争爆发后,为调查针对美军的恐怖犯罪活动,就派出了2个调查组进驻维克多军营执行任务。
第三道防线是舆论、民众和军人的监督,其中军人的监督最直接最有效。士兵入伍或军官新上任时,都会被告知部队监察员的职责和办公地址,美军各机构网站首页也有和监察部门网站的链接,鼓励知情者举报军队的不法行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监察长法》十分注重保护“举报者”,规定被投诉的军官不得以命令、恐吓、承情、许诺等方式干扰、妨碍和阻挠投诉与调查,否则将触犯刑律,受到惩处。美军航空兵一名士兵揭发几名军官以次品充当正品,反遭诬陷报复,处以30天监禁。事情查明后,美军不仅严惩了这几名军官,还指定一名中将当面向这个士兵道歉,并给予一系列的奖励和保护措施。
总体看来,美军反腐的特点很明显,一是公开腐败的标准和代价,让人心里有数不愿腐;二是堵住腐败的漏洞,让人不能腐;三是及时发现腐败行为并加以严惩,让人不敢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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