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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没被交警“蜀黍”拦停是不是很庆幸?你错了!

深圳罗湖交警 深圳罗湖交警
2024-09-02

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走机动车道……

部分电动车驾驶员认为

交警不敢强行拦截,违法也没事

注意了!

交警为了骑行者的安全

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对不服从交警指挥

强行冲卡的行为不予现场拦截

转后台研判落地,追踪处理

现场没被交警拦停,事后却找上了门



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

5名驾驶员事后被交警部门找上门。原来这5名驾驶员分别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田贝二路、怡景黄贝路口、晒布路等路段时,因涉嫌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盯上”了。随后被交警部门通知到交警队接受调查。经调查后,5名驾驶员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法接受处罚。

不要以为没被交警拦停

任意骑行,冲红灯、走机动车道也没关系

来看近期的案例


时间:7月27日

地点:晒布路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头盔


时间:7月29日

地点:黄贝路怡景路口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头盔


时间:7月31日

地点:怡景路黄贝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时间:8月3日

地点:罗湖区田贝二路

违法行为: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头盔


时间:8月3日

地点:深南东门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为了贪图方便、节约时间

铤而走险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节约时间的预期没有实现

还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处罚

//

教育


为了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罗湖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驾驶员违法行为

罗湖交警一方面不间断地进行视频巡逻执法;

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夏季“百日行动”,

构建全时段的立体事故防控体系;

此外协同社会共治,联动群众监督举报,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行车时闯红灯、逆向行驶、骑快车道、越线停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织密交通安全防控网。

接下来

电动自行车违法采取先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后通知接受调查处理

将成为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能够牢记

遵守交规不是为了做给交警看

处罚也不是目的
保障出行平安顺畅才是大家的福利


一戴:戴头盔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骑行者必知左中括号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左中括号

01


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02


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03


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04


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05


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才能有效保护骑乘者的安全 带头盔≠戴头盔 安全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



两不: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骑行者闯红灯被撞伤






两不:不逆行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容易造成道路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


电动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最后,蜀黍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切勿为了一时的方便铤而走险 
否则,不仅要为违法付出巨大代价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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