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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十七】千里申请一日还,十年疑案一朝决
一桩悬案
穿越十年之久
横跨千余公里
看法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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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场十年前的事故
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原綦江县检察院移送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交通肇事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刑事附民事原告人杨某兄妹四人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共计168204.05元。
02 悲悯之心 赔偿暂缓
2011年,杨某兄妹四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张某被判刑入狱,又系山区贫困农民,无力赔偿杨某兄妹四人的16万余元赔偿金。其兄妹四人虽悲痛仍怀悲悯之心,暂时原谅张某10年内未再催收。
03 为解疑案 千里申请
10年后,张某感于申请执行人的悲悯及法律的尊严,主动与杨某兄妹四人达成赔偿协议按判决支付16万余元的赔偿金。但四兄妹中有一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江门市。
为尽快实现这迟来十年的赔偿,了结当事人心中的症结,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协调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事项委托系统委托江海区法院执行局,仅用一天即办理完成了相关法律手续,节省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时间和劳累。就此双方长达10年的纠纷一朝终结。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綦江法院执行局积极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执行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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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杨东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