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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五十二】綦江法院民一庭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

日前,綦江法院民一庭收到罗某某等农民工代表送来的锦旗,锦旗上写着“青天有鉴、司法为民,人民公仆、情系百姓”十六个大字,表达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赞许和肯定。



案情回顾

罗某某等25名农民工受张某某雇请到云南昆明一建筑工地务工,但张某某仅支付了一部分劳务费后,尚欠25名农民工共20余万元劳务费未付。


25名农民工催要无果,遂将张某某和工程总包单位某建设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告上法庭。此系列案件系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案件,也是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首次派员出庭支持起诉的农民工讨薪案件。


綦江法院民一庭受理此系列案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审查核实证据,认真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被告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所欠罗玉勇等农民工工资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由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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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民一庭 李红梅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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