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合理利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当事人参与感,让“老赖”无处可躲


【基本案情】

何某与向某因劳务纠纷诉至法院,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何某向原告向某支付劳务费1009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何某与向某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但何某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向申请执行人向某支付剩余案款,且经法院多次催促,均无果。


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但何某多次逃避法院执行,致使执行措施无法实施,执行难度增大。执行法官遂前往被执行人何某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走访调查,通过仔细摸排其家庭组成情况以及个人经济情况,充分掌握被执行人何某的行动轨迹,并鼓励申请执行人向某积极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何某的相关线索。


最终,法院在申请执行人以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驱车几十公里,在一处偏远工地成功将被执行人何某控制。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何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全部债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向某谅解,法院依法解除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案件评析】

本案被执行人涉诉案件众多,被执行经验丰富,多次逃避法院执行,属于典型的“老赖”。案件承办人打破常规执行思路,合理利用社会基层组织的力量,并鼓励申请执行人积极参与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充分调动当事人的执行参与感,最后成功将被执行人控制,案件得以圆满结案。该案的成功执行不仅让被执行人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巨大威慑力,在申请执行人也面前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公信力。


供稿:执行科 舒辑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往期推荐

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任任艳一行参观綦江法院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工地

2022-02-16

綦江法院召开审执质效、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专题会议

2022-02-16

綦江法院赴市五中法院、渝中法院学习交流

2022-02-15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