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大家庭的军事法
我国法学发展迅猛,四十年来,已发展有六百余家法学院,法界很壮观。
军事法学是个综合性学科,融贯了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军事法学不可能孤独成长,一定要有各位大咖学科的加持才能发展壮大。
军事法学作为后来的“小兄弟”很早就入了法学的大家庭,受到各位兄长的支持与鼓励。
1、先说刑事诉讼法对与我的关联,以我的经历现身说说军事法。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国家基地”。以老校长陈光中为旗帜,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想当年我七九年上大学时,刑事诉讼法刚颁布,我们还用的是校内自己印刷的教材。后来学的是陈光中主编的教材。
陈光中从那时起,为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他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
在中国政法大学上学时,我专门去拜访了陈先生。
徐静村,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我上西政时是《现代法学》主编。由他和陈光中教授共同主编的《刑事诉讼法》一书,已经成为了国内刑诉法学界最权威的教材。
我的同宿舍的王祖志与徐教授关系很好,曾带我几次登门拜访,聆听教诲。
我当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读硕士时,与同时读硕士的龙宗智就一些问题多次请教交流,他常下午一个人抱着篮球运动。我入伍后,也就军事法学的问题请教当时任某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龙宗智。
1978年,军队基层干部龙宗智参加高考,考取西政,攻读法律本科。后来,他又先后回校读硕士、博士。1998年底,他从部队转业,被特聘为四川大学教授。再后来,他以校长的身份入主母校,几年后,一直受学生、教师拥戴的龙校长义无反顾地辞官而去,回任专职教授。我开始研究军事法后,龙教授给了许多指导。
中国政法大学的卞建林,中国第一位刑事诉讼法学博士。
卞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我在读法制史博士,及2003年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申报军事法学博士授权点时,卞建林热心帮助,悉心指导,为军事法学的发展出了很大的力。
1985年,我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同级的三位刑事诉讼法的硕士研究生谢佑平、孙长永、左为民住同一楼门,朝夕相处,其间并与谢佑平相伴外出调研。三十年过去了,岁月如梭,岁月静好。他们三人现在已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国家栋梁之才,同为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谢佑平,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孙长永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左为民已是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军事法中的战时军事法,军事法刑事诉讼法的理论,更多是来自刑事诉讼法,前期是移植,现在更多的融通。
在歌乐山下的研究生楼,每天几乎所有空余时间都在争论学术,一起在楼道吃饭时也是如此,全心投入,忘乎所以,一次,一个同学洗完口中的假牙在手中挥来挥去,竟掉下楼了,我们帮他找了半天才找着。
2、军事法与行政法密不可分,军事法学科的发展,得到了行政法学极大的推动。
四十年来中国行政法学的成长史,我来从西北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讲起:
1979年,西北政法学院决定恢复重建,但因法学人才断流,缺乏师资,吁请西北各省支持,学院人事处长专程到新疆觅才。人事处长在新疆觅见了应松年。
1956年,宁波的应松年以优异的成绩踏进华东政法学院,1957年“反右”开始,巨大的政治风浪波及全国众多高校,同许多优秀知识分子一样,他也被卷了进去。1960年毕业时,他被“发配”去了新疆伊犁。
1980年,应松年已担任伊犁州教育局的教学研究室负责人。新疆20年的生活经历,已使他深刻认识到,民主与法制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在西北政法学院的召唤下,应松年义无反顾地重返他热爱的法学领域,1981年调入了西北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当时西北政法学院的行政法没有教师,应松年满腔激情开始了行政法学的研究与教学。
当时的西北政法学院的大门,还挂了“西安师范专科学校”的另一块牌子,师专的师生还正常教学,有的军人家属也住在学校,校内的操场还在铺设跑道。当时的政法学院,紧张复校,仓促招生,甚至大部分教材,都是边教边印,许多老师也是边调边教。但是,尽管条件艰苦,准备紧张,全校师生的喜悦心情与和谐气氛却非常浓烈。由于我们79级第一届学生年龄偏大,师生之间,包括学生和工友、和院系领导的关系也非常平等密切。学校主楼后面的不定期露天电影,学校的大广播,大澡堂,各班级不定期文体表演,教室是两排小平房。
在当时学校领导支持下,应松年到其余四所政法高校学习交流,1983年被司法部留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钻研编写(行政法学)。他创造了中国行政法众多“第一”,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培养第一代行政法学研究生,参与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的起草等。
应老师和我们西北政法大学恢复后的首届学生,共同度过了四十年法学的创建时代。
后来,应老师的研究生马怀德、薛刚凌、肖凤城等,对军事法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江必新,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现任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是我西南政法大学的师兄,硕研所学的专业是法制史,他毕业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做一名资料员,从收集的庞杂信息中敏锐地发现行政诉讼法这一“空白点”,后获北京大学行政法博士学位。
我与江必新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兼职博导,江必新对军事法学也大力帮助,我的《周健军事法文集(四卷本)》出版后,他曾鼓励和嘉许。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参军服役,1984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56006部队转业到重庆市,从事社科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毕业于成都陆军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我与莫于川教授多次沟通军事法研究。因为曾是军人,莫于川多次参加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关心军事法学学科发展。
马怀德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系中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
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马怀德教授曾于2005年12月为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讲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马怀德教授对军事法学在中国政法大学的生存与发展贡献很多,只要能排开,他都争取参加军事法的有关活动。我前两年主编《武警法治》论文集,向马教授征稿,他很快就发过来了稿件。
薛刚凌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博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担任多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3年1月,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004年,薛刚凌筹建了军事法学研究所,我依托研究所培养了中国第一个军事法学博士。成立以来,连续召开了九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承蒙中国政法大学对我的信任,我做了八次论坛的学术总结。
与行政法学的良好互动及紧密结合中,军事法学有了长足的发展,军事法学“走向民间”的愿望终于实现。
再说说我西北政法大学七九级的三位同学,毕业三十多年来,他们在行政法学学科发展中有很大的贡献,对军事法亦多有帮助。
王周户,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
在校方支持下,他筹建了西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并招收了许多届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
董嗥,行政法学博士,曾任广州大学副校长,常有对我的鼓励。
关保英,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重点学科“行政法学”负责人。我和关保英两个单位近邻,常在一起切磋学术。
有一次,我俩坐在外滩边,回忆大学时代,关保英上学时是西北政法大学长跑冠军,我是百米第五名,小伙伴们饭量都大,常吃不饱,我一天可以吃十个馍。
3、军事法学要以法理学为基础而创建。
而法理学界的几位领军人物确实起了这个作用。
曾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曾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法社会学等问题的研究。
当年他曾力主调我入中政大发展军事法学,很让人感动,后徐校长远见卓识,在中国政法大学大力推动了军事法学的发展。今天,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展双一流的法学学科中,也包括了军事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的校长付子堂16岁那年(1981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大学毕业后考上了本校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法理学家黎国智教授。
在黎教授的带领下,他开启了自己学术人生的第一扇门—马克思的法律思想。后考入北京大学,师从赵震江教授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他开始探索一个新的领域—法社会学。后付子堂成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我和付子堂是西政的同届硕士。子堂教授曾指导了一名军人法理学博士,写的军事法领域的博士论文,该博士论文答辩会子堂教授邀我参加,因另有任务未成行。
2014年5月17日,在校方的大力推动下,西南政法大学召开大会,军事法研究所隆重成立。研究所成立后将主要围绕国际军事法、战争法和军队安全与保卫等领域开展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开展高层次硕博士军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平台。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的成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来,西南政法大学正筹划招收军事法学硕博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与军事法有缘,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
西南政法大学78级,有黄埔一期之说,他们之中的宋丹、张建田、龙宗智等,都是军事法学的开创者、建设者。
我们还在内心深处怀念老师曾经给我们的教诲,还有勇气和毅力在点滴践行着西政精神。精神是流淌在血液中不变的那种追求。
西政人永远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
法理学要说北大才子苏力。苏力有国外留学多年经历,回国后力推波斯纳。却得绰号“苏本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成名,《送法下乡》又独霸法理江湖。
法治周末报、凤凰网等机构举办的“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结果揭晓,最后评选出十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即佳作之一。
诗人的感性,法学家的理性;雄辩的文辞,政治的品格。论法律,不忘经济之基础;言变法,终以法治为鹄的。于众声喧哗之际,放胆立言:关注本土,莫忘家国。我1983至1984年曾在北京大学进修外国法制史,读博士期间,专门去听了苏力的课。他的法治本土资源的理论对我创建我的军事法学体系大有用处。
苏力辞掉法学院院长后,更加专心著书立说。
这一两年,苏力开始研究军事法,在各大学做“古代中国的军事宪制”的演讲。探究军事在中国古代国家构成中所起的作用。苏力认为军事是一个重大的宪制问题。当文官系统成功规训了军事将领和军队以后,仍需保持足够数量、有战斗力的军队,因为需要面临国内平叛的问题。这又涉及到军队问题,必须要有支强大的国家军队;而如何提拔忠诚能干的将领,既要武官听令,又要武官有能力,则变成了古代社会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法理学界重要人物还有我的三位西北政法大学的校友:刘作翔、葛洪义、谢晖。刘作翔是西北政法79级同学,成绩卓然,特别是研究法律文化很有成就,葛洪义倡导法律方法,葛洪义典型北方大汉,这些年一直在广州、杭州一带活动。刘作翔与葛洪义两人早年均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谢晖现在湖南大学,桃李满天下,这些年大作频现。
在西政读书的日子里,每天早上,常去烈士墓广场的小松林中去读书,许多的法律条文、英语单词都是在那里伴着先烈,熟读背会的。在那样一个艰难但又充满希望的火红年代,这样一群学子每天边走边吃,穿着高筒雨鞋,行走在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高高低低的坡路上。
4、刑起于兵,刑法与军事法本来就是一家,军事刑法是军事法的重心。
我来讲刑法与军事法,要从一本书讲起。
1988年参军入伍至西安政治学院第四政工教研室(法学教研室),开始了军事法学的研究与教学,第一个任务就是参与了《军事法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编写。
课题完成后,举办了专家评审会,王家福(学部委员)、王叔文(学部委员)、高铭喧、周柏森等法学界权威是评审专家,对《军事法学》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可以说是当年我国法学界规格最高的专家评审会。
高铭暄先生在军事法学早期非常看重军事刑法,多次带话西安政治学院,希望军事法大发展,并计划在人民大学开设军事法专业研究生教学。2015年4月15日87岁的高铭暄在多哈荣获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的“切萨雷•贝卡里亚”奖。
这个奖规格非常之高,素有“刑法学界的小诺贝尔奖”之称,而此次“切萨雷•贝卡里亚奖”的候选人有包括梵蒂冈教皇在内的多位世界知名人士,由于高铭暄教授“在中国基于人权保障与人道主义刑事政策发展现代刑法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最终这项大奖首次花落东方,这个奖项首次颁给亚洲人。
在高铭暄、马克昌、储槐植、王作富、张文以及何秉松等刑法学界老前辈们的不懈努力下,新中国刑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他们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
我曾去家里拜访了高先生请教军事刑法,并拜访了他的学生刑法大家赵秉志。
周柏森先生是我的大学老师,曾任西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自1980年以来共培养了四十多位研究生,如田文昌大律师、贾宇检察长都是他指导的研究生。
周老师一直鼓励我在军事法学研究的路上走下去。
北大教授陈兴良,两翼齐飞刑法学:“走向规范的刑法学”,“走向哲学的刑法学”。他的《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组成了刑法哲学三部曲。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哲学、刑法方法论、刑法知识论方面始终引领着刑法学界。陈兴良的学术特色是“刑法哲学”,
早年我曾在北大多次听了陈教授的课,我即将出版的《军事法哲学》也力图构建军事法学新体系。
当年西安政治学院多次承担司法考试改卷任务,张明楷教授是出题人员,来过几次交流改卷事宜。张明楷是中国规范刑法学研究的旗帜,他先后出版了《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初论》、《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另外,独著《刑法学》教科书。与当前国内千书一面的统编教材相比,张明楷独步江湖,其《刑法学》教科书统篇充满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张明楷的学术特色是“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
陈兴良主张直接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张明楷是用德日刑法学理论解决中国刑法问题,只是不主张直接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理论。
陈兴良和张明楷目前正在致力于实现刑法学的“拨乱反正”,张明楷反思我国刑法学教科书谈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与界限,提倡“少谈点犯罪之间的区别与界限,多讲些犯罪之间的交叉与竞合”。
陈兴良老师学生周光权教授提出的更新中国刑法学的言论已经越来越得到刑法学者的认同。我们曾几次在专家论证会上交流。
在中国刑法学界,堪称“人才”的学者不计其数,但可谓“鬼才”“怪才”的,学界却近乎一致地认为非邱兴隆莫属。24岁写下人生第一部“不堪回首”的法学著作《刑罚论》,却被专业人士誉为“提升了我国刑罚理论的水平”。博士毕业在即,却演绎了一出为学界瞩目的“神秘失踪”剧。蹲了近五年的监狱,出来时却带出了200万字的法制报告作品,以及一部40万字的纯理论著作,里面没有一个注解,令那些整天泡在书堆里扒抄资料的拼书者汗颜,而这部书的学术价值也让一些因爱惜他而担忧他学术前途的师友宽慰。《刑罚理性导论》,在3个月的时间里一气呵成40万字。陈兴良对这部书的评价是:“从严格的学术规范来衡量,它不是一部刑罚理论著作,我更愿意将它定位为一部刑罚思想著作”。
当年我在西政上硕士时与邱兴隆虽然不是同届,但每天中午吃饭时,在歌乐山的研究生楼下捧着碗常边吃边听他发布对刑法的奇思妙想。
前两年又在办案中有过切磋。
邱兴隆英年早逝,他的生命定格在2017年9月20日,距他55周岁尚差三月有余。
曲新久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博导。他常在中央电视台解读刑法。同时,他又是军事法学(军事刑法)博导。我俩多年在一个导师组,曲教授对军事刑法的理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特别要提的是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原校长贾宇(现为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杜发全、王政勋等刑法的研究领域各具特色。贾宇、杜发全是我同班同学。贾宇的博士导师是刑法学泰斗马克昌,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他创先提出希望故意、容忍故意、放任故意和行为故意、结果故意等新分类法,首创容忍故意的概念,在犯罪故意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他在十多年前关于我国应大力限制、减少以至最终废除死刑的一系列研究成果,目前正成为我国刑法学界越来越广泛的共识。
对于法学研究的学术风格,贾宇一直认为在作理论研究的同时,更要多花一些时间关注现实、参与社会实践,他认为,法学研究最终要服务社会。因此,他所关注的理论更贴近实际。
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力主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并常常当面激励这年轻的学科,我的《周健军事法文集1一4》出版时欣然作序。
近来极富刑法实践经验的顾德镳又加盟了西北政法的刑法团队,顾德镳积三十多年刑事司法的实证研究,是学界新生力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夏勇,早期的刑法硕士,我们并肩搞了多年的军事法学,早年曾有“北周南夏”的传说。夏勇与张明楷同为中南政法学院首届刑法硕士,对刑法的研究亦很权威。
当年,1983年在北京大学进修时,我和杜发全专程去拜访了刑法学教授杨敦先,聆听教诲。
80年代初的北京,我们住在北京大学旁的娄斗桥甲7号的简易的四合院中,条件艰苦。
一天,花了8元钱买了一只全聚德烤鸭(全鸭),没拿配料打包回来未名湖畔,手撕烤鸭,吃了人生第一顿不好吃的全聚德。
5、战争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这都是国际法学的传统领域。
因为关涉战争、军队,所以后起之秀军事法学倾注了大量精力致力于这项研究。
要说国际法学与军事法的关联,还得从一次讲习班讲起。
1988年我参军入伍西安政治学院,之后不久,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与中国军队合作,在西安政治学院举办首次武装冲突法讲习班。
学院指定我参与办班,我订购了解放军出版社的《战争法文献集》(王铁崖、朱荔荪等编),学员每人一册做为教材,国际委员会人员非常惊叹我国有这么好的教材,讲习班很成功。
王铁崖是中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1979年在北京大学创立全国第一个国际法专业,招收第一批国际法学本科生。
王铁崖先生把毕生精力无私奉献给了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他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对中国国际法学界产生深远影响的一代宗师。上个世纪他主持了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北京的海外讲习班;发起举办了“太平洋地区与国际法”系列国际学术会议;作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客座教授,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夏季讲习班讲授《中国与国际法》,出席纽约纪念联合国五十周年世界大会;发起、组织中国第一次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研讨会。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院士;被选为亚洲学会理事会国际理事。被“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基金会”授予“著名国际法学者”名誉奖状。当选常设国际仲裁法院仲裁员。当选为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法官。
王铁崖80寿辰时,《王铁崖纪念论文集》收录了26个国家和地区的58名世界著名国际法专家的学术论文作为礼物。王铁崖说这是他一生中所获得的最高的殊荣。
王铁崖的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周忠海教授也是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军事法研究中心顾问,我们在中国政法大学共事多年。他曾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
他的《国际海洋法》出版后,美国国防与外交政策杂志曾多次引用该书的论点和观点。
朱荔荪早年在燕京大学研究院政治研究所,专攻国际法和国际关系。曾兼任黄埔军校成都分校英文教官和北平第一军官学校教官讲授国际关系史。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法律系国际法教研究室主任、教授。
朱荔荪先生的研究尤以战争法见长。1955年在《政法研究》上发表《使用原子武器与氢武器是最严重的违反国际法的罪行》,开启了我国对战争法的研究。1964年,他发表《战争法之我见》一文,填补了中国国际法学研究中的一项空白,1980年为海军政治部编写国际法教材,负责战争法部分。朱荔荪先生与王铁崖等组织编译出版了《战争法文献集》(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为当时党政军各级干部和大专院校研究战争法提供了重要的辅助资料。他专精战争法,是我国在该研究领域的先行者,推动了战争法在我国的传播和普及。
2010年9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荔荪战争法研究所成立暨军事法学科建设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并同时开设军事法学科。
朱荔荪战争法研究所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战争法研究所,以朱荔荪研究所为平台,开展军队与地方学术界的合作,形成良性积极地学术互动。成为战争法研究的发起者、推动者,促进战争法的研究与应用。
战争法研究所所长朱文奇教授履历包括在欧洲和美国的留学经历、我国外交部任外交官经历、联合国高官经历等。曾是国际刑事法庭惟一中国籍的检察官,也是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司法机构出庭并进行法庭辨论的中国法律专家。
管建强教授是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管教授为发展军事法学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了军事法学研究生,承担了军事法学重大课题,举办了两届军事法学学术研讨会。特别要提的是,在对日民间赔偿的问题上,管教授坚决地维护侵华战争中战争受难者的合法权益。2000年12月,他作为中国“慰安妇”原告起诉团的“检查官”代表,出席了在东京举办的旨在审判日本军性奴隶制的“女性国际战犯法庭”。
梁西教授是国际组织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1955年5月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卡麦隆(L.W.Cameron)驾驶美机侵入中国领空”一案,他接受委托担任被告律师。此案在中美关系史上关系重大,举世瞩目。
他是国内“国际组织法”新课程的最先创设者,是“国际组织法学”的奠基人。梁西教授指导的博士生肖凤城是著名的军事法专家。
还有致力于发展军事法学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国平先生,他任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所长。
还有倪征燠,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时,中方因为证据不足,难以使土肥原、板垣等十恶不赦的战犯伏法而处于危急关头。深谙英美法律的倪征燠临危受命,挺身而出,决心为国家和民族讨回公道。倪征燠不辱使命,最终用他丰富的学识和高超的辩论技巧对侵华主要战犯提出了有力的控诉,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尊严。
新中国成立后,倪征燠调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任法律顾问,1984年,倪征燠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享受到国际司法界最高荣誉的国际法官。
当年,在西安政治学院举办的武装冲突法讲习班,教官是一位瑞士山地连的连长,退役上尉,当年我也是上尉军衔。他一见面,就兴奋地说我俩军街一样。
学习期间,我代表中方请他吃了一碗羊肉泡馍,他大呼好吃。
6、宪法学与军事法的关联,要从我大三时的一场讲座说起。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西北政法学院读大三时,曾聆听了吴家麟来院的精彩的讲演。
吴家麟,1951年从北京大学毕业,1983年任宁夏大学校长。他参与编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任该宪法、行政法副主编。他撰写的《宪法基本知识》是新中国第一本宣传宪法的著作,他主编的《宪法学》是文革结束后国内第一部宪法学教材。1951年底,吴家麟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任教,并担任中国国家法教研组组长,主讲中国国家法课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热潮。吴家麟奋笔疾书,在新宪法正式颁行前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论著——《宪法基本知识讲话》,积极宣传新宪法的精神和意义。这本宣传小册子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由于是新宪法颁布前第一本系统宣传宪法的专著,深受读者欢迎,印刷发行了90万册。
在《宪法基本知识讲话》中,吴家麟提出的宪法概念和分析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奠定了“中国化宪法概念”的基本性质与特点。
五十年代末的政治运动曾给他带去了深重的灾难,成了“特级”右派的他,来到了大西北,任职于宁夏大学。在不断地努力和进取中,吴家麟先生从一名普通的教师,成为了宁夏大学校长,为宁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文革”结束后,吴家麟中断了20多年的宪法教学和研究工作重新开始。
正值82宪法颁布不久,在西北政法学院的大礼堂,吴家麟精彩的宪法讲座,给少年的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致30多年后还记得他的讲话内容。
王叔文,1950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57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日本立命馆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及执行委员;中国社科院首批学部委员。
王叔文教授弟子、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先生在去世前一天晚上还在伏案写作,研究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先生一生都在探索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理论。作为一个学者,他是成功的。”
王叔文曾对军事法学极为关注与支持,1994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军事法学》完成,以王叔文为组长的大师们组成的国家鉴定小组对《军事法学》进行鉴定并获通过。中央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我参加了课题的撰写。聆听了法学大师们对军事法的指导与期许。
肖蔚云,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在宪法学的研究领域辛勤耕耘五十余年,为中国社会主义宪法学的发展奉献了毕生精力。
1980年9月10日,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随后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肖蔚云参加了秘书处工作。1982年宪法通过后,肖蔚云先后被任命为制定香港、澳门基本法政治体制小组负责人。
1990年2月17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时,就曾说过:“你们经过近5年的辛勤劳动,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著作。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是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是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曾经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年轻的院长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肖蔚云的弟子。1993-1995年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2006年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武警政治学院曾邀请王振民院长来院讲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后,我带领学生郭宝合、徐安军赴驻港部队深圳福田基地,完成香港法律适应化的军委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保障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一部鲜明体现国家主权原则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军事法律。它不但为香港驻军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在许多方面对我军军事法治建设、军事法学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驻香港部队是一支依法组建、依法履职的特殊部队。香港驻军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驻香港部队是依法进驻和履行防务职责的。香港驻军法是一部完备的良法。
周伟,西南政法大学八五级研究生,我同级同学。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上研究生时,周伟就极为关注现实问题。作为宪法学教授,他的精力与才华更多放在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上。
他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多项获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决策工作建策献言。代理的身高、乙肝、性别、地域、社会出身、基因歧视等全国有重大法律与社会影响的案件,在促进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和男女同龄退休政策、取消公务员体检中的基因检测项目中的起到了积极的社会倡导作用。主要代表作《法庭上的宪法:自由平等与反歧视的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1985-2010年)》等10多部。
我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特聘军事法学博士生导师十余年,与宪法学大家王人博、焦宏昌同一个导师组。
王人博师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政理论和宪政史。主要著作有《法治论》、《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中国近代宪政思潮》和《宪政的中国之道》、《法的中国性》、《孤独的敏感者》等。
1985年我入西南政法大学林向荣导师门下,学习外国法制史,人博是师弟。导师极为严格,不苟言笑,每次见导师都很紧张,因人博是本教研室年青教员考上的,一旦他在场就轻松了许多,所以上学时一直对他心存感激;2008年导师去世,我飞回重庆参加追悼会,人博致悼词,极为感人。后入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导师门下,人博又成了我师兄,在中国政法大学见面时,人博已显大师风范,双眼放光,听说有了很多粉丝。
王人博在一篇学术自传中说: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想既是一种思想史,也是一种观念史、概念史。中国的思想者在表达中国问题时,虽然也运用了西方的概念,如民权、民主、宪法等,然而,这些概念因为夹杂了太多的中国元素,就使得中国的宪政思想对西方的概念的援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顺从,而是一种有力的抵抗。这也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思想史现象:来源于西方的概念,被附加的却是中国的意义。对这些问题的发现与阐释,是近几年来我最为努力也因能力不逮而深感疲惫的地方。从1840年开始中国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构建一个现代国家”。
焦洪昌,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曾是中国中央电视台聚焦“两会”的特约嘉宾。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在一个宪法日,焦洪昌在媒体发声:除去简单的知晓宣传,“宪法日”还应通过实际案例和实际效果,使社会各界深化对宪法内容和效力的直观感受。正如“3.15”这天对侵权、欺诈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曝光,既宣传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公信和企业诚信,“相信宪法日也会有这样的影响。”
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岁月里,常去校园外的“贵友饭店”吃大餐,餐厅是典型的北方炒菜,很可口,还有主食老北京杂酱面,面分两种,“锅挑儿”,是指面条煮熟后直接捞到碗里吃。与之相对的是“过水儿”,是指面条出锅过冷水后再吃。通常炎热的夏天大家都爱吃“过水儿”面。
(第二排右起第三为本人)
7、传说民法有“四大名旦”,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
要讲民法与军事法的关联,我要从江平讲起。江平题写的“法治天下”的字矗立于蓟门法大桥校园内,成为中国法学人的追求。
江平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江平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则》这部划时代意义法律。江平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成员,《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
江平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主编的《中国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
江平是公认的法学泰斗。他也是跨越法律领域的公众人物。江平一生经历坎坷,应该说他的一生是辉煌、传奇的一生。
2010年9月18日,在中关村图书大厦举行了江老师的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发布会,当时这本书的出版,引起学界和社会的轰动。该书分为“似水流年、廿载逆境、我的教与学、大立法时代、为法治呐喊”五卷,呈现了江平一生中所有的磨难与坚守、坎坷与奋斗、荣耀与屈辱。
2013年1月25日举行了《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首发仪式。它是江平老师的自传的姊妹篇。
江平的一生,沉浮枯荣,出没风波,既是个人命运的沉浮,也是法治中国进程的缩影。
江平当校长时,在很多人毕业纪念册上提了很多字,最重要的八个字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我多次登门拜访过江平教授,还做为仲裁员与江平教授在一个仲裁庭仲裁过案件,教授对我的教诲很多,对我军事法学的教育与研究鼓励很多。
还有一传说是,“北佟柔、南金平”。佟柔教授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主编《民法原理》《继承法教程》,合编《民法概论》。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金平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民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是西南民法学派的奠基人。从1954年起,先后三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起草工作,是我国唯一健在的第一次民法典起草专家组成员,为《民法通则》的制定与传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新中国民法学界素有“北佟柔,南金平”之美誉,其中“南金”便是指金平教授。2012年9月金平教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金平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硕士阶段的导师。据《人民画报》2008年4月刊报道,金平回忆,周强学习非常勤奋,同学关系也处理得非常好,对老师也很尊重。
1985年夏天,结束了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周强被分配到司法部,北上成为该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规处的一名普通干部,走上从政之路。
此后,周强和导师金平仍有书信往来。金平常勉励他好好为官,并为此曾赋诗一首给周强,“许国不畏身家累,除弊应如金石坚”。金平曾对周强说:“中国是一个大国,要很多优秀的政治家,但是不要做政客。”
我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时,常与金平教授的研究生们在一起,提起金平教授,感到很亲切。同级同学民法学研究生谭启平已是全国民法学会副会长。
王利明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王利明说:法典是法官的宝典,只要法官精通于法典,适用法律也就会得心顺手。在一个法官队伍素质相对不是太高的情形下,更有必要制定民法典,这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整个法官队伍的素质。“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我们应当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宝典。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且已经颁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的民事法律,基本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但法律体系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加快推进民法典的制定步伐。
梁慧星,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民法通则》起草组核心成员。2007年担任中央政治局《物权法》专题讲座主讲人。
他说“在我小时候,乡上有一个阅览室,虽然面积不大,书也不多,可那里却是我的乐园,逐渐培养起了我的阅读和学习兴趣……这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故乡的培养,我理应感恩回报。”梁慧星卖掉北京的房产,出资近两百万在家乡捐建了不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汉阳图书馆,占地面积近三百平米。“我就是从农村出来的,农村的孩子想要走出山村,改变命运,唯一的途径就是读书。”
他意味深长地说,“农村的孩子,如果多一些人爱读书,就会有更多的人改变命运,就会减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也会为国家的建设带来更多的人才。”
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将制定民法典确定下来,并开始了立法进程,梁慧星的“民法梦”正在实现。
当年西安政治学院申报军事法学博士点,梁慧星老师给予了细心的指导。
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合著《民法原理》曾获国家优秀教材奖。
我曾多次听过魏教授的课。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76年至1980年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1980年至1984年在西北政法大学读本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至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1993年获联邦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Alexandervon Humboldt-Stiftung)博士后研究奖学金,赴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学习。留学期间,专攻物权法、不动产法。1995年回国,1997年晋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1998年晋升为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命名"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5年5月至11月外出担任德国著名大学明斯特大学客座教授。
孙宪中学部委员在民法典的立法中担当大任。作为同学好友,他对军事法学的指导与影响是多方面的。
韩松,陕西凤翔县人。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主编,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西北政法大学七九级二班学生,毕业后在宝鸡司法局工作五年之后,韩松考上了西北政法大学的民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学报编辑部从事《法律科学》的编辑工作,并任教民法教研室。他做学问极认真,长期坚持研究“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土地问题”。现在是陕西省民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是西北政法大学少数的几个二级教授之一。2008年中国法学第三期,韩松的一篇论文《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获论文类最高奖。2011年12月,获中国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2018年2月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早年他与我多次讨论过军事财产法。
他主编的《法律科学》,两次配发了我的照片宣传军事法学。
作为同班同学,近三十年来,一直是军事法学的有力推动者。
多年前的一个深秋,长安县的中心广场,有个称为“梅花弄”的小饭店,小店古香古色,我和同学韩松去那里吃了一碗正宗羊血饸饹,至今香味留存。饸饹面,是长安的传统特色面食。
8、要讲民事诉讼法与军事法的关联,要从人民大学法学院说起。
在教育部历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前列。
江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他的《民事诉讼法通论》(1982年)是我国最早、最权威的专著,奠定了新中国民诉法学体系。
江伟蔚为法学界泰斗级人物。治学著作等身,从教弟子“三千”。学界称之有侠者之风,侠之大者为民,所以几十年孜孜于立法为民,呕心沥血三十载,参与、见证并推动了新中国民诉法典诞生、成长的全部过程。
在江伟指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形成了自己的学术风格。
1979年,江伟受邀参与起草民事诉讼法,生活工作都在西皇城根北街2号,就是现在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所在地,一直到1982年试行法律公布,都在那里埋头研究、讨论、起草。
江伟桃李满天下,后来,人民大学的民事诉讼法学科拥有了很多学界著名的中青年学者,如陈桂明、肖建国、邵明等。
经由江伟的努力和带动,中国民诉法学终于由过去的“轻中之轻”,成长为备受世人瞩目的显学。
1983年去北京大学进修时,人民大学有个著名教授范明辛,陕西人,讲课说一口纯正的陕西话,对我很关心,指导我也去人民大学听课,江伟教授的课也是听了的。
多年后,想起民事诉讼法学在法学界的奋斗史,我对军事法学充满信心,也写了一篇《军事法学当成为显学》(检察日报2014.1.9)。
陶秉权老师,他给我们讲课很有特色,基本有三大块,基本知识、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学界对争论问题的不同观点和他自己的见解。他长期在青海从事司法实践,诉讼经验丰富,课堂内容生动。我深受影响。
我在碑林法院实习的时候,他常去碑林法院做疑难案件指导,代理民事案件,特别是他的代理辩论使我佩服。
有一次陶老师代理案件开庭都到晚上八点以后了,我下班过去等韩松,进去旁听。后来我给韩松学陶老师在法庭辩论,陶老师不断有要求宣读证据,请宣读卷第几页,再宣读卷第几页,法官宣读一段,陶老师讲一段,驳得对方无言以对,我说陶老师真厉害。他讲的这些在我们以后的代理工作中都有应用。只是后来法院审理中的环境没有当时好,不会让我们充分发挥,我们就在书面代理词中不断用证据表达,所以我们写的案件材料都讲事实辩法理,反对空洞口号式的写法。陶老师在82年就在法学研究发表文章论民事再审程序,在民事界还引起一段争鸣,直到84年,许多文章与陶老师商榷。陶老师还在政法论坛发表论诉的客体等论文。
张卫平,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毕业、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我与张卫平研究生同学过一年,记得一口纯正的四川口音侃侃而谈,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研究,1996年任《现代法学》主编,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知向谁边•张卫平闲文集》为张卫平教授小品文集子,作者以轻松平实的笔调和清新活泼的文风,描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活动中的事项,记述法学圈人物,评论社会聚焦话题,于点滴之中给人启发。作品内容丰富,如:观察世界杯:“精神分裂”中的愉悦,“电话门”事件联想,思考“西政现象”,课题申报:何种需要?精神与物质的“家园”——初访阳明精舍,怎么把钥匙放在大衣里——记陈兴良教授,追忆恩师铁齿铜牙——廖俊常
李浩,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同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师从常怡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任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在西政研究生面试时,李浩遇见了后来成为其导师的常怡教授,以及对自己有着重要影响的王锡三、王洪俊和廖俊常教授。
有报道载:李浩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常怡教授,我见到他时,第一印象是政府总理正端坐在会议室中,王锡三老师则是一位那种你在大街上一眼便可认出他是大学教授的人,王洪俊老师对人特别亲切,从他身上可以感受到父辈的关切,廖老师为人幽默,说话极富有感染力。他的四川话味道很足,说起来抑扬顿挫,特别好听。”
“常怡教授在我读研究生期间对我帮助很大,是我很难忘的一位老师,对他充满了感激。常老师很少系统地给我们授课,因为在他看来,给研究生系统地上课是完全不必要的。”
李浩当年选择“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作为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题,其实是鼓足了勇气。因为在当时,证明责任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民诉理论界普遍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证明责任是无足轻重的。因而李浩在写毕业论文过程中也产生过动摇,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选错了题,想打退堂鼓。
在谈到自己当初这一大胆的决定时,他最担心的是导师常怡教授能否同意这一选题。因为这个题目与常老师在教科书中提出的观点唱反调。
令李浩出乎意料的是,论文开题时,常先生不仅没有反对,而且旗帜鲜明地支持他选这一题目。事后他和常先生谈起此事时,常老师很坦然地说:“古人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这些当老师的,就希望自己的学生有出息,能够超过老师,如果学生为了追求真理而不得不批评老师,我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常怡教授的这番话,后来一直影响着李浩。
常怡教授带的我的同届的研究生有袁岳,现为零点集团总裁,曾为电视台“头脑风暴”节日主持人。
王锡三,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法学教授,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泰斗、同西南政法大学常怡教授等人一起共建了西南民事诉讼法学派。
1926年—1932年就读于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系。1932年—1935年日本明治大学研究院法律系攻读法律,并获法学学士。
解放后王老调任西南政法学院做教授,在西南政法学院期间曾任西南政法学院图书馆馆长。文革结束后在诉讼教研室任教。在当时的民事诉讼法学界,王锡三是内地唯一的民事诉讼法方面的教授。
1978年“西政”复办,“西政”开办了首期全国民事诉讼法教师培训班,王老亲自挂帅授课,打造了我国改革开放后民诉学界的“黄埔一期”,这些人现在已经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顶梁柱——张卫平(清华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诉法学院会长、博士生导师)、章武生(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钢(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汉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蔡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齐树洁(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等。王锡三在民事诉讼法界的弟子有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顾培东。
我在西南政法大学三年硕研,这丰厚的学养,终身受益。
民事诉讼法学也必须说一说我的同学董少谋。
董少谋任西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是西北方向的民事诉讼法学的顶尖教授。1983年,董少谋在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我们都留校了。
作为79级我国最早的一批大学生、最早的一批律师,董少谋有着广泛的实务经验,也代理过大量的案件。所以,董少谋不仅是一个精通理论的教授,而且还是一个可以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教授。
更值得一提的是,董少谋教授的书法很棒,是法学界的著名书法家。他担任中国仲裁法研究会会长,聘我为高级研究员,亲自书写聘书,作为书法作品要保存好。
董少谋教授是陕西武功人,秦人好咥面,我们交流过吃面的体会。
我在西安时常去单位旁边的“苗花香”面馆吃面。
“苗花香”店面简陋,只卖棍棍面。每到中午,出租车司机、农民工、大学生等挤的满满的,老板穿梭于顾客之间,用纯正的陕西方言调侃着,开放的厨房传来啪啪的在案上打面的声响,气氛热烈。我常常置身于其中,就着大蒜,吃这一大碗筋道的棍棍面。如今,走过了千山万水,尝遍舌尖上的中国,竟觉得这棍棍面是最难忘的面食。
9、这些法学史的碎片,是我们逝去的青春。我把这些碎片拼起来,就是我们这些经历了四十年法制发展的法律人的大半生了。
说中国法律史与军事法的关联,话题太多,之前已专章说了硕导林向荣先生与博导张晋藩先生,这里讲讲法律史与军事法别的小故事。1983年,我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当时,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的方克勤、杨永华力主我留校任教法制史,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的毕业论文的选题是《试论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法》,该论文查了许多资料,很下功夫,在二位革命法制史大家的指导下完成,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留校不久,就召开了中国法律史学会首届年会。当时由中国社科院法制史研究室与西北政法学院联合主办,我被指定为会务组人员。会务组其它人员有韩延龙、刘海年、杨一凡等。韩延龙待人诚恳,处事精细,安排周到,我们成为忘年交,日后我去北京时到家里多次拜访了他。刘海年精力充沛,他当时正研究“睡虎地云梦秦简”,为考证,他让我陪他用步丈量了阿房宫遗址。
我是会务组最小的成员(21岁),在接待、开会、游玩中处处尽力。一留校就见了这么多大师,我当时很激动。
这是我保存的当时的报道:“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四日至二十日,中国法律史学会首届年会在古都西安举行。这是继一九八一年在长春召开的学会成立大会以来,我国法律史学界的又一次盛会。会议收到专著、论文共八十八种。来自全国三十九个教学和科研单位的一百三十余位代表会聚一堂,以“法律史研究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为中心议题,分别从中外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各个学科,展开了热烈而认真的学术讨论。”
在1983年能召开这样的盛会,在今天是难以想像的。与会者对法制的纯真的热情,对建设《中国法制史》学科的执着,非常感人,至今我记忆尤新。中国法律史学会首届年会上,李光灿先生当选为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
在这次会上,我有幸结识了张晋藩先生,当时我们的教材就是先生1982年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统编教材,(撰稿人有张警、游绍尹、乔伟、沈国锋、方克勤、杨永华、张希坡、王绍棠)。这部教材影响很大,连续印刷了五十余万册。更没想到的是,20年后我成为先生的博士。
1983年8月开完年会后,西北政法学院派我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进修。在北大,我系统认真听了由嵘、王哲、张国华、蒲坚等前辈的课,同时,也抽空去人民大学听了林榕年、范明辛、张希坡等前辈的课。在北大的未名湖旁,沐浴着北大的学风,每天早上背英语单词。
在进修之时,报考了西南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林向荣老师的硕士。国内外国法制史界有“南北二林”(南林向荣,北林榕年)之说。
在歌乐山下,我在西南政法学院读了三年的外国法制史研究生。在西政法制史教研室,林向荣、杨景凡、张警、杨和珏、孙守煌等老师的亲切教诲记忆犹新,与教研室年轻教师俞荣根、蒋庆、叶峰、曾代伟、卢云豹等相处融洽,并得其指导帮助,深深体味了西政精神。
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1988年,我分配至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开始了军事法学的创建。
2000年时,又有了一个机缘,我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先生的中国法律史的博士,完成了40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军事法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作为法制史的硕博研究生,师从我国两大学科泰斗,真正是非常荣幸。
每个人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人都不可复制,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中国四十年法制进程,就是每一个法律人推动的。
几年前,陪导师张晋藩先生去西湖度假,在夕阳中的西湖边吃饭,点了一份西湖醋鱼。梁实秋曾记载过该菜的烹饪方法:选用西湖草鱼,鱼长不过尺,重不逾半斤,宰割收拾过后沃以沸汤,熟即起锅,勾芡调汁,浇在鱼上,即可上桌。
10、在整个四十年法学回忆的过程中,我们都是主角。往事并不如意,我们曾经忍饥挨饿、受歧视、被欺负、倒霉、怀才不遇、孤独流浪,然而,我们总是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一次次失败成为成功的契机。现在,你健康地坐在往事末端,作为自己历史的主人翁,栩栩如生地讲述着。我们会发现心灵相通的朋友。我们都有可能从回忆中获得更加成熟的经验和教训。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身心拥有了无法估价的快乐。
如果把中国法学的各学科的集合看作一个大家庭的话,各家庭成员都有其身份证明。
从国家学科来看,法学专业属于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在法学专业以下,中国的法学大家庭包括10个二级学科,这十个学科,领取了国家的“学科代码”,等同于身份证,其代码号如下:
一、法学理论,学科代码030101。“法学理论”学科已形成了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人权理论与人权法、比较法学、部门法哲学、立法学、司法学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二、法律史,学科代码030102。法律史学科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代码030103。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四、刑法学,学科代码030104。该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
五、民商法,学科代码030105。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
六、诉讼法学,学科代码030106。诉讼法学主要有三个分支学科,即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七、经济法学,学科代码030107。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代码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
九、国际法学,学科代码030109。国际法学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十、军事法学,学科代码030110。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在法学四十年的开端,各学科都面临着创建的艰巨任务,与其他学科不同,军事法学没有任何基础,白手起家,更为艰辛的是没有一支创建学科的大部队,太弱小。
每一个学科的成长壮大,都包含着以几个要素。
一是学科泰斗们要有流传的故事。所谓学界,总是有故事在流传,或是传奇,或是有趣。但是不能太离奇。创建学科的故事总是比较精彩,每一位不平凡的学者都有一个传奇的成功故事。比如宪法学的王叔文、许崇德,刑法学的高铭暄、马克昌,法制史的张晋藩,民法学的佟柔、江平,国际法学的王铁崖、韩德培等。
二是学科带头人要有一帮追随的团队。套用德鲁克关于领导力的观点,衡量一个领导者的唯一标准是看他的追随者数量。“用人所长,则天下无不可用之人;用人所短,则天下无可用之人”。大师得有长远的眼光、广阔的胸怀以及顽强的意志等。如行政法学的应松年的一众弟子,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的桃李满天下,民事诉讼法学江伟的弟子“三千”。
三是要有一拨出色的对手。学界盛行侠肝义胆,自然看不起恃强凌弱。能够长袖善舞,那才算是学界中的真本事。否则,只是过客而已。你对手的水准,决定了你的水准。所以,竞争并不总是坏事,特别是高手之间过招,更是如此。这就是学界的魅力所在,你的对手会成就你。如刑法学界几个流派的竞争,民法学对民法典分论的争鸣。
除了故事、团队、对手之外,学科要成就自己在大家庭中的声望,一定还需要其他的因素,比如机缘。
学界的原则是努力、是奋斗。倘若件件事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于有缺陷,就在于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天地。
与一开口就上百年历史的其他学科相比,军事法学因为太年轻了,缺乏这些显学学科的要素,但他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