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军事法学的民间叙述

周健 海上鸿鹄 2021-09-17

军事法学作为一门法学学科,在民间的发展尤为重要,三十多年来,军事法学越来越为民间所认可、重视,“走向民间”,是军事法学的必由之路。

我从大学与学者两个方面,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叙述了军事法学在民间的成长。


(上篇)军事法学民间发展历史述略

                           

在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张友渔、潘念之首次提出军事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此后,经过三十多年的研究,中国军事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其地位也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狭义的军事法仅限于国内法对军事法调整的范围,但是,以大军事法的角度来看,军事法不仅包括军内、国内还涉及国际层面多方面的关系。

如今,信息化时代下,军事法学也将走向新的方向、踏上新的征程。军事法学是一门鲜活的学科,这样鲜活的学科却需要面对一个变幻莫测的世界,因而它又是一门无限生长着的学问。军事法学学科形成的历史,就是风雨兼程的历史,面对这样的历史,我们怀着庄严的敬畏之情,并将其变成了一种信仰。军事法的精神贯穿着“为人民服务”,我们能为这种精神、这种信仰,贡献自己的力量,应该是人生很幸运的一件事。

多年来,我与军事法学界同仁携手努力,亲历了军事法学的建立、发展和成熟,让刚及弱冠之年的军事法学在中国法治蓬勃发展的进程中拥有了一席之地。刑起于兵,因利益而萌生的战争孵化出用来调整利益关系的法律胎儿,这或许历史般地暗含了战争与法律无法切割的脐带关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自打跨入西安政治学院的大门,我便开始了对军事法的不懈追求。

在2000年出版的《军事法论纲》中,我首次提出了“核心军事法”这一概念。广义上的军事法应由三大类构成,即调整国防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国际军事交往和武装冲突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中,调整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是“核心军事法”。

军事法学有自己独特的逻辑起点,国家的公权力是这一起点;军事法学的范畴也自成体系;也有自己独特的国际性。这是我们三十年来着重培养的军事法学的学科品质。也许是我地方法学院的教育背景,从军事法学创建之初,我一直倡导“走向民间的军事法学”。

一、建立军事法学术共同体

(一)学术共同体的概念

学术在传统意义上是指学说和方法,在现代意义上一般是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诸多知识系统和方法系统,以及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科学学说和方法论。学术共同体是学术活动的主体和承担者,也是学术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员构成了学术共同体。

学术共同体概念,是从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community)引申而来。1942年,英国科学家和哲学家坡兰依(M.Polanyi)在《科学的自治》一文中首次提出“科学共同体”的概念,意指按地区划分的“科学家群体”。

1962年,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对这一概念做了专门论述,指出:“科学共同体是由一些学有专长的实际工作者所组成的。他们由所受教育和训练中的共同因素结合在一起,他们自认为也被人认为专门探索一些共同的目标,也包括培养自己的接班人。”他把科学共同体作为研究科学发展模式的逻辑起点,认为科学范式与科学共同体在逻辑上是等价的,“一种范式是、也仅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反过来,也正由于他们掌握了共有的范式才组成了这个科学共同体”。英国科学社会学家R惠特莱认为,在科学共同体中,其成员首先以追求某种荣誉为目标,这种荣誉是建立在对某一领域的智力贡献的基础上的;既然科学是一种职业,共同体中也存在一定的雇佣关系。科学共同体是“由知识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组成的有系列松散联结、大体上自治的群体的集合”,他们环绕特定的知识目标形成各种独特的共同体,控制着研究设备,在相对独立的条件下决定自身的工作目标和程序。

学术共同体对学术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是创新学术、发展学术、繁荣学术的主体。学术共同体成员之间密切联系,共同作用,他们对于知识的生产和评价是至关重要的。学术研究需要交流和得到承认,研究人员之间存在着“无形学院”,是一种非正式的学术共同体。无形学院的大部分活动是非正式的和无结构的。

学术共同体以追求真理、理性为宗旨,在学术活动中应贯穿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包含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求实精神,勇于怀疑、自我否定的批判精神,敢于创新、超越现状的创造精神等。学术知识体系是人类的精神成果,是一种“观念上的财富”,具有教育价值和人文价值。重视学术知识的精神价值,是学术共同体特有的价值观。学术的发展,应与人和社会发展目标一致,要把学术的发展纳入人和社会整体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目标体系之中。

(二)走向社会的军事法学

在现代法治社会,军事这样一个庞大的领域,必须要走上法治的轨道。军事法学需要不断提升其价值,避免军事法学处于边缘境地,让军事法对社会具有重大的价值。

军事法不能做井底之蛙,应该走向社会。军事法学不能是“悬崖边的军事法学”,而应该是“驶向大海的军事法”“融入社会的军事法”。军事法走向社会的途径有很多种,如推广普及军事法知识,让民众热爱关心国防事业,创立军事法教育基地等等。最初我国只在军队院校设立军事教育基地,此后地方院校也开始逐步设立。目前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军事法学博士点,西北政法大学设立军事法学硕士点,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开始建立军事法学硕士点。通过类似的途径,军事法教育逐渐走向社会。信息化战争是国家体系的对抗,国防建设是高度的军民合力。只有“驶向大海,走进社会”,才能有效促进这一学科的发展、解决军事法的重大问题。

军事法不是关起门来研究的,应该是科学的,逐步走向成熟的。我们搞研究不能自欺欺人,夜郎自大。须知,军事法学历史是非常短暂的,2003年我国首次在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设置了军事法学博士点,表明军事法学已趋成熟。但与其他法学学科对比来看,它还很年轻,现在还在摸索、推广阶段,可以说是“摇篮中的军事法学”,我们必须进行渐进式的培养,不能有焦躁心态。

军事法学应该是多彩的、大众的,社会各个阶层都可以参与。现代战争是信息化、国家整体力量的对抗,军事法应紧跟这一趋势,不能太封闭,与其他学科应相互交流、沟通。军事法学应有自己的学科样态、体系、理论思维,这样才能走向世界,具备学术自主性,所以要有自信去建立自己的军事法学。

不能做“孤独的军事法学”,应相互借鉴。一个新的学科与其他学科相互借鉴是必要的。对宪法、刑法、行政法的一些先进理念,应加以吸收、借鉴,应将军事法融入中国法治大环境里。在学科建设方面,让广大地方学者了解军事法学,关心和促进军事法学的发展,让各种形式的军事法学研讨和交流丰富军事法学研究的视角,为军事法学带来新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因为这门学科必须要发展,而法律是非常活泼的,与整个社会、与日常生活是亲密相连的、鲜活的东西。

(三)走向世界的军事法学

1989年,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在我国首次举办“武装冲突法讲习班”。主办者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我后来去过两次去过这个代表处,在建国门外大街齐家园外交公寓。因为是首次在中国举办,军方极为重视,在讲习班放在了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首次讲习班成功举办,这是军事法走向世界的开端。

多年以后,纪念《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学术研讨会2013年6月8日在北京语言大学举行,来自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专家学者两百余人参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凤城在会上发表讲话《开罗宣言的历史意义》。

2014年,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合举办的第八届“军事行动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于2014年9月27日在西安政治学院圆满落下帷幕。这是该研讨班首次在中国举办。

研讨班共有来自全球58个国家的80多名高级军官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加。期间,来自各国的军官们针对武装冲突法在不同局势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地学习、研究和讨论,并彼此分享了经验,拓展了对相关法律的认识。研讨班共设置了5个班次,分别使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俄语4种语言进行授课,包括大课讲座、小课讲授、案例研讨、模拟推演等。

纪念《1864年日内瓦公约》暨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150周年研讨会2014年9月29日在京举行。国际人道法引导了全球人道运动的开展,对全球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红十字会不仅是国际人道法的参与者,也是实践者。

《1864年日内瓦公约》限定了战斗员及其在战争中的行为之间的关系,这一法律和道德框架力求将军事必要性和人道考虑加以平衡,此后发展为现在的国际人道法。150年来,在日内瓦第一公约的指引和保障下,红十字运动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2014年是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10周年,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国红十字会始终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建立法律框架体系,确立核心业务,形成以志愿者为主体的服务队伍,在传播和实践国际人道法,参与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等方面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发展的150年里,形成了现在的国际人道法,建立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同时建立了全世界最大的人道组织网络——包括国际联合会(IFRC)和189个国际红会所组成的网络,这对世界人道运动来说,是保障事业成功的根本。

2014年10月27至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共同举办的“第三期执法行动国际最佳实践研讨班”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本期研讨班邀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仰光代表处、东亚及南亚地区警察与安全部队合作代表约翰—埃里克延森担任主讲。主讲专家还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副主任凯文胜、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彼得埃文斯,彼得曾在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服役多年。

2014年12月7日,第八届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在吉林大学圆满落下帷幕。经过两天的唇枪舌剑,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代表队最终夺得了比赛冠军,中国政法大学和复旦大学分别荣获亚军和季军。这三支代表队将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资助于明年前往香港,参加2015年亚太地区“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今年是“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举办的第8个年头,共吸引了国内30所高校派队参加,总参赛人数超过150人,是历届模拟法庭参赛队伍最多的一届。

我多年来一直倡导军事法学“走向国际”,从这里再次出发,军事法学走向更广的前程。

二、军事法学走进五大名校

法学有“五大名校”之说,是指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2010年5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成立 “立格联盟”联盟,是全国政法类大学联盟,由英文legal音译而来。选用“立格”二字,有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意思。就是要为中国的“立格”作出贡献,一如既往地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担当重任,努力奋斗。同时,也要为中国法学教育“立格”,即为法学教育的规范化、为中国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而军事法学,走进这些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学府,是我和所有军事法学人多年来努力的成果。

(一)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诞生于1952年,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是院系调整时期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燕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等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1960年被国务院确立为全国重点高校。196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因故被撤销。1979年复办并面向全国恢复招生。1983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

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军事法学也成为双一流学科。

中国政法大学于2003年11月率先在国内地方院校设立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点,这对军事法学学科以及整个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中国军事法治的完善与进步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随后,又设立了军事法学专业硕士点,至此,中国政法大学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军事法学学科体系。在大学和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由马怀德、薛刚凌、周忠海、曲新久、我等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

军事法学研究中心又陆续聘请了我、洪虎、肖凤城、张建田、荀恒栋、丛文胜、谢丹、周忠海、李居迁等军内外著名的军事法学者、教授担任兼职研究人员。2012年9月11日,经大学批准,引进肖凤城、张建田、谢丹、张柔桑四位教授(2013年9月11日后补加丛文胜教授)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学建设导航团队”,为保持军事法学建设的持续领先地位具有重大的意义。

2007年6月,军事法学成为学校新批准的校级重点学科之一,并成立了军事法学研究所这一教研实体,隶属于法学院,学院将其定位为特色学科,这为其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和制度保障。同样是军队转业干部的李卫海博士担任本所所长,目前该学科有军事法理学、军事行政法学、军事刑法与军事审判学、战争法学四个方向。

2009年8月在国际红十字会运动150周年和日内瓦公约开放签署60周年之际,隆重推出中国第一种全面、专门研究战争法的刊物《国际人道法评论》,以填补当下理论研究的空白和满足实践的需要。另外,创建了中国军事法律网这一专业性教学科研网站。

2006年,为鼓励军事法学,中国政法大学校方特例批准设立了以我名字命名的军事法学奖学金,在中国顶尖的一些法学院开设军事法学,这是我多年前的梦想,这一梦想正一步步地在实现。

军事是国之大事,军事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军事法它涉及国防、军事、战争等,是国家法治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各大国均极为重视。美国50卷的《美国法典》有两卷涉及军事(“军事法卷”“国防外交卷”)。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一篇开学典礼致词中说道:“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法律与一切均有关系。”

大学教育的本质应是人格的养成,需要科学、科技、哲学、宗教、文艺均衡发展。军事法学如何融入大学的法学教育,是我多年前思考的问题,今天,我还在思考。大学教育要有广大的胸怀和对他人的理解,同时要对自己的军事法文化懂得反思,明白它的来历,这样才能取长补短,首先要尊重自己民族的军事法文化,培育好、发展好本民族军事法文化。每个民族的军事法文化都有自己的精粹。同时要尊重其他民族军事法文化。在法文化交流中,要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和睦相处。法科学生应以这样的心态来完成学业,其宗旨是弘扬军事法学。军事法学自创立以来,涓涓细流,以汇流成河。

(二)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位于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选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上海市重点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大学前身是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6月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学系在圣约翰大学旧址合并组建成立;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2013年我受聘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受聘为博士生导师。我先后就读了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50多岁后竟与华东政法大学又有了这样的缘份。

2013年11月30日,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召开成立大会。这次成立大会意义重大,它翻开了军事法学发展的重要一页,在南方,军事法学创建了新基地。

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军事法学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几年来的筹划,军事法学跨国长江的愿望又实现了。从2003年的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博士点到2013年的华东政法大学成立军事法学研究中心,奋斗的十年一晃就过去了。

长期以来,建立军事法学科一直是学校历代领导班子和广大教师执着的追求,时至建校60周年之际,借天时、地利、人和等各种有利条件,2012年获得军事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军事法与国际公法学中的武装冲突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学校国际公法学科师资队伍,长期以来既有从事理论研究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学者,也有常年从事对日索赔的国际人道主义法问题研究的专家。此外,筹建军事法学科也得到诸多横向院校、专家的鼎力支持。2013年6月,华东政法大学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学院达成了合作办学的框架协议,为师资的共享提供了保障。

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学科是我国华东乃至东南地区重要的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拥有着多元的教学资源,学术底蕴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管建强教授为军事法学科带头人。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首次招收了六名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又招收了六名。

副校长林燕萍指出,与其他法学学科相比,军事法学科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不能“闭门造车”,要对军事法典型案例进行系统的梳理,同时要加强与军事实务部门和军事专业院校的合作,共同提升军事法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我校与武警政治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于2013年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围绕学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术科研交流、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多形式、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希望继续做实做强已有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共同为军事法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开始招收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2月,与军事法学有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之核心问题研究”成功立项。

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学科是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拥有多元的学术和教学背景,学术底蕴深厚,教学资源丰富。一方面,基于军事法学与国际法学(国际公法)的密切联系,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的学科优势,多位国际法学学科的优秀教师加入到了军事法学学科的教学队伍中。另一方面,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学科也与军队院校达成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同时也聘请了多位军、地院校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授/教师,为学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师资配备。

自2014年招收首届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起,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学学科已招收4届、共计23位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目前,2014级硕士研究生已全部毕业并落实就业,2015至2017级硕士研究生在读。

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学学科的学生培养取得了丰硕成果。在2014级已毕业的6位硕士研究生中,有2位获得“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在读期间,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认真开展专业学习并积极投入学术研究,于较高质量学术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多项学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并参加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rial Competition等多项国际性模拟法庭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016年10月,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共同举办“和平行动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学术圆桌会议。

2017年4月,主办“第七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并被确立为论坛常设主办单位。


(三)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多所大学正式挂牌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特殊的建校背景,使学校既汇聚了法学名流又吸纳了实务精英,既秉承了深厚的法学传统又融入了公安教学的特色,学校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恢复高考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院校中唯一的一所重点大学。199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全国培养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被誉为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

1937年,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为了团结和培养爱国青年、救亡图存,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成立了陕北公学,它就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陕北公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干部学校,在延安时期,与抗日军政大学齐名。

1941年,党中央决定将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老延大。学校以后经历了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等历史阶段。“文革”期间,学校遭到破坏直至停办。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复办,1979年恢复招生。2006年,学校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经过一代代西法大人筚路蓝缕的艰苦创业,今天的西法大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成为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雄厚办学实力的高水平大学。

2014年5月17日,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成立大会暨“亚洲和平安全面临的挑战和法律应对”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西南政法大学78级学子)出席。

研究所成立后主要围绕国际军事法、战争法和军队安全与保卫等领域开展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开展高层次硕博士军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争通过3到5年的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平台。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的成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成立大会上,与会代表围绕“亚洲和平安全的挑战和法律应对”问题展开了研讨,就日本限制武器出口三原则的修改、美国在亚洲军事基地的布局和调整、美日安保条约的非法性与不正当性、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及其完善、民间对日战争索赔、亚洲军控与裁军、亚洲和平安全共同体的构建等具体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四)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省部共建高校,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入选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立格联盟”创始成员、西北地区法学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源于中国共产党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的延安大学,历经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0年划转陕西省;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2005年,在校长贾宇的大力支持下,西北政法大学聘我为军事法学硕士生导师,招收了首届军事法学硕士。迄今已十年有余。并随后成立了军事法学研究中心。该中心隶属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多年来很重视该学科的建设。

(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原隶属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归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9月,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原中原大学财经学院)与中南政法学院(原中原大学政法学院)共同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领导。夏勇教授转业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即创办了军事法学研究所。

三、军事法学民间交流论坛

(一)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

2003年4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在地方高等院校中率先成立了军事法研究中心,法学院长薛刚凌兼任中心主任。

中心以中国军事法的开放性和研究的开放性为基本共识,在“内练硬功,外拓空间”的学科建设思路下,建设了专门的军事法资料室,制订了较完善的博、硕士学位培养教育方案,培养出中国第一位军事法学博士曾志平;并成功举办十届全国性、高水平的军事法研讨会,在此基础上成功打造了“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这一学术平台,与其他院校、军队实务部门搭建了良好的学术联系;编写了适合于本科、研究生教学的《军事法学》教材,并以一年一卷的《中国军事法学论丛》作为学术阵地,在军内外产生了极大影响。

初期,中心有研究人员14人,其中专职研究人员四人,聘请了我、王黎红、钱寿根、肖凤城、张建田、荀恒栋、丛文胜、谢丹、周忠海、李居迁等军内外著名的军事法学者、教授担任兼职研究人员。

2003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军事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科研院所与实务部门的30多名军事法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为繁荣军事法学研究,促进军队法治化进程,中国政法大学建立了非军事院校的第一个军事法研究中心,并聘请了宋丹等3位特约顾问和王黎红等14位特约研究员。

同年聘我为军事法学兼职博士生导师,开始招收军事法学博士,与我同时,西南政法大学的师兄江必新(最高法院副院长)也被聘为宪法学博导,我们在一个导师组。

2004年元旦,在中国政法大学旁边的“贵友餐厅”,宪法、行政法导师组聚会。

2006年7月,年轻的博士李卫海从苏州大学博士毕业,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其后人民大学朱文奇指导的博士李强、冷新宇等优秀的年轻人的加盟,开创了军事法学发展的新天地。

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创办的旨在为地方和军队从事军事法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军事法实务界人士提供沟通交流的一个专业学术平台,目的是团结和联系军事法学研究人才,推进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发展。

之后,这一论坛基本上每年举办一次,每次确定一个重点主题,参加论坛的人员以首都北京军内外军事法专家学者为主,也邀请部分提供论文的京外军事法专家学者。由于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以及军队法制、政法机关的支持,集聚了国内较顶尖的军事法学专家权威,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自成立以来影响力、号召力不断扩大,权威性不断增强,日益成为中国国内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一个军事法学专业学术平台。截至2016年,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已经连续举办十届。

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历届主题及内容如下:

第一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06/4):科学发展观与军事法制建设。

2003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在地方高等院校中率先成立了军事法研究中心。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

第二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07/11):和谐社会与开放的中国军事法。

11月24日上午9时,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举行开幕式,论坛邀请到军事科学院军建部雷渊深少将、丛文胜主任,军委法制局副局长王黎红,以及张建田教授、肖凤城教授等各界专家学者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法学院院长薛刚凌以及部分师生出席了此次开幕式,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主持。

此次论坛持续两天,分为军事法基础理论、和谐社会依法治军与军人法、紧急法治与国防动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专题、国际法与武装冲突五个单元依次进行讨论研究。

第三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第一次学术研讨会(2009/3):国家武装力量的新职能和多样化的军事任务。

2009年3月2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为期两天的时间里,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该校军事法研究中心邀请了百余位军队和地方的专家学者,围绕“国家武装力量的新职能和多样化的军事任务”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同时这次研讨会也是针对新时期军事法研究的一次阶段性总结。

这次学术研讨会共提交论文70余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西安政治学院教授陈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夏勇等近20位军地学者专家就军事法制建设、非战争军事行动、多样化军事任务带来法律新课题等多项内容进行了主题发言和评议。

第三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第二次学术研究会(2009/11):国防动员法制的构建理念、制度规范与现实问题。

2009年11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丁委副主任李飞、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王黎红等40余位军地专家学者受邀参加了学术研讨会。

第四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0/5):信息化时代的中国军队与军事法治建设。

2010年5月29日至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军事法研究所主办,在北京昌平召开。国家和军队法制工作部门、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地方高等院校和法学学术团体等方面的1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分为军事法基础理论、信息化时代军事法治建设、军事立法最新动态以及国际海洋法、战争法前沿发展四个主题,收到相关学术论文80余篇,数十位专家学者作了会议发言。

第五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1/6):战略机遇与军事法治的创新发展。

2011年6月18日至1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在昌平联合举办。论坛邀请了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总政司法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西安政治学院、武警部队学院、武警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46 个机关部委、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100多位军地学者到会研讨。

在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创办5届之际,前所未有地迎来了46个参会单位的积极参与。论坛对我国军事法学学术研究的持久和努力推进,得到了与会军地学者的广泛好评,已经成为我国军事法学领域学术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

第六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2/5):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与军事法学的协同创新。

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同时,这次论坛也是作为中国政法大学迎校庆系列学术活动的一个内容之一。出席本次前沿论坛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全国人大国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姜秀元、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王黎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等,以及来自军事科学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国防大学、西安政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等40多家单位的120余位军地学者。

旨在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所涉及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和构建面向军事法学术前沿、面向国防与军队建设科学发展、面向战斗力生成模式的快速转变等重大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分为五个部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践问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制度构建”“军民融合法律体系的建设与未来发展”“军民融合式发展对军事法的影响”和“军事法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七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3/9):夯实强军之基与军事法创新发展。

6月22日,由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共同举办在京召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法律问题”的专题研讨中,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所长李卫海副教授就“现代海上截击及其国际法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李卫海给出了现代海上截击的定义,分析了现行法律框架下海上截击的国际法依据,并提出建立起相应的规则类型还需要大量的理论探索。

第八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4/11):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法治问题。

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共同举办。来自军内外40多个单位近百名军事法学专家、学者聚焦国防与军队改革的法治主题,对我国军事法治理论研究的现状和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探讨。会议共收到论文67篇,先后有30多位专家学者作了精彩的发言。

研讨会上,一些与会专家学者还针对太空安全监管、南海争端国际仲裁、南海主权权益争端、海上武装冲突法的新发展以及国际法相关问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观点和建议。

第九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5/12):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2015年,12月12至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原部长雷渊深少将、总政治部司法局原局长石成林少将、解放军军事法院原副院长黄林异少将、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副局长朱建业少将、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北京军事法学研究会会长薛刚凌教授等来自军队、院校和相关机构的领导、专家出席了本届论坛。与会人员还包括来自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安政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空军预警学院、空军指挥学院、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种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0多所军地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北京军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卫海教授担任大会主持。

分为五个单元进行研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基本问题研究;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完善问题研究;国际军事法问题研究;军事行动法律问题研究;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第十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6/12):“改革强军战略与国防法的完善。

2016年12月1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召开。本届论坛邀请了来自全国高校、学术机构、实务机构代表共七十余人参加,与会学者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军委法制局、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法学会、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科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南京政治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空军指挥学院、西安政治学院、空军预警学院、武警警种学院、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军内军外机构。

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结合我国国防与军队改革大局,力求通过与会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为《国防法》的修改和完善建言献策。

两天的会议中,论坛就“军事法理论的若干问题”“改革强军战略与《国防法》的完善”“武警法治专题研究”“武装冲突法的新发展”等五个学术单元进行了研讨。

我连续参加了九届,并连续九届担任了论坛学术总结人。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破例正式聘任了张建田、肖凤城、丛文胜、张柔桑、谢丹等军界法学权威,五人退休后被聘为中心教授。2016年12月第十届论坛,我因出访西班牙未能参会。

世上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与存在,都有其客观的需求作为前导和支撑,军事法学也不例外,时代造就了一代为法学而生的学子,时代造就了她。在十多年前,我们就创设了“军事法治”这个今天来看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自论坛创建以来,我们一直在找寻军事法治的意义。探求真谛,是在走一条悠远而坎坷的路,是去寻找军事法学的精神家园。经历十万磨难,摸索出归家的路。当军中腐败、军法废驰之时,我们曾不断地问询军事法学存在的意义,我们转来转去找了一圈后,又可能回到军事法治的本源。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不管本身的意义何在,不管怎么过,我们过的终究是生活本身。军事法学亦同理,是研究实实在在的军事法的制定与实施。

(二)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

学术要靠传承来发展,即所谓的“传灯”。

2011年5月21日,经多方的努力,在雷渊深将军、俞正山将军、石成林将军等前辈的支持下,军事法学各大教学科研单位共同发起筹办了“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

首届论坛在八·一南昌起义的地方举办。来自十余家军事法教学研究机构的军事法专家学者齐聚英雄城南昌,成功召开了“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成立大会。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南昌理工学院政法学院等十一家军内外单位倡议发起,南昌理工学院主办,得到了包括实际工作部门领导、资深专家与众多青年学者的积极响应,收到论文45篇,专家学者68人参会。

与会专家学者形成了《“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南昌共识》,认为论坛着眼于提携青年学者,是发扬军事法研究优良传统、推动军事法研究持续发展的盛举。“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有充分的理由成为光大军事法学术、彰显军事法正义的优秀平台。

首届论坛在八一南昌起义的地方举办。来自十余家军事法教学研究机构的军事法专家学者齐聚英雄城南昌,成功召开了“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成立大会。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南昌理工学院政法学院等十一家军内外单位倡议发起,南昌理工学院主办,得到了包括实际工作部门领导、资深专家与众多青年学者的积极响应,收到论文45篇,专家学者68人参会。

与会专家学者形成了《“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南昌共识》,认为论坛着眼于提携青年学者,是发扬军事法研究优良传统、推动军事法研究持续发展的盛举。“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有充分的理由成为光大军事法学术、彰显军事法正义的优秀平台。

2012年5月“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第二届学术研讨会“21世纪的战争与法律:问题、挑战与前景”在毛泽东主席亲手创办的湘潭大学召开。

论坛围绕主题分设了七个子主题,依次逐一展开研讨,归为三个部分:海牙公约体系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日内瓦公约体系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其他与战时有关的军事法律问题。论坛令人深切地感受到年轻人在军事法学研究过程中所迸发出来的蓬勃朝气和无限活力,使人们对军事法学的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

2013年11月9日,第三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在武警学院举行。来自国防科技大学、南京政治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11所学校的教师和研究生60余人出席了这次论坛。

论坛以“边海防法律制度研究”为主题,探讨了新时期如何加快构建维护边海防利益的各项法律制度,包括四大方面:我国边防法制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跨国拐卖妇女犯罪的相关问题、海防法律制度、我国海洋执法体制。

2014年8月23日,第四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安政治学院、南昌理工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南京政治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武警部队学院、武警政治学院、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吉林大学法学院等十余所军地院校从事军事法教学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师生出席了这次论坛。此次论坛共收到论文50余篇。

与会者就如何创新军事法学理论研究,加强军事法学学科建设,以及东北亚军事法律问题、军事法基本理论问题和武警法、边海防法制、港澳居民兵役义务、军队文职干部制度改革等重大现实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专题讨论与研究。

2015年11月28至29日,“第五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举办,这届军事法论坛的主题为“中国国防和军队改革法治保障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空军航空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广州军区湖北军事法院等军事院校和地方院校以及各军区的军队领导、专家、老师、学生广泛参与。

以“国防和军队改革法治保障”为主题,重点研究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中的法律现状、法律诉求和法律对策,讨论探索如何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路径和方法。

2016年5月7日至8日,第六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在湖南长沙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以“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为主题,共收到138篇军事法论文,25所军内外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和青年学子应邀参加了本次学术论坛。

主要探讨了五个单元的主题内容:国防与军队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军事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军事司法制度改革、国防战略利益拓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武警法学专题研究。

2017年4月29日至30日,第七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隆重举行。论坛以“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为主题,近30家军地机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的120余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与会,共提交论文100余篇。

共分为四个研讨专题,分别为:军事法基础理论与基本制度;军事法律制度发展与军事司法制度改革;国际战争法、武装冲突与国际反恐;国家战略利益与国际军事关系。论坛发言人主要为致力于军事法研究的青年学子。

2018年10月11至13日,第八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办,旨在继续发扬论坛助推我国军事法学研究、提携我国军事法学青年学者的宗旨,为繁荣我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本次论坛以“新时代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改革与发展”为主题,诚邀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军事法学和相关专业的青年学者和研究生参会,并围绕上述主题积极撰文、参与研讨。议题包括:军事法基础理论与基本制度;军队改革与军事司法制度改革;军民融合的实践发展及其法律问题;国家战略利益与国际军事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国际战争法与武装冲突法问题。

我曾在会议的学术总结时说:“希望每个人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军事法学是法学十个二级学科之一。《军事法学》正式列入国家十二五普通高校规划教材。军事法学正从边缘走向显学。这个论坛就是军事法学界的“青奥会”。军事法学的传承盛会。这个年轻的学科需要更多的年轻人的热情点燃。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论坛。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军事法学。

结语

我始终认为,军事法学发展的中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研究,也不在司法判断,而在社会交流之中。法学需要与社会融合交流,军事法学亦然,这是我多年以来的强烈信念。未来的战争是国家之间庞大体系的立体对抗,国防建设需要高度的军民合力。只有“驶向大海,走进社会”,才能有效促进这一学科的科学发展和完善成熟,从而解决军事法所关切的重大问题,体现其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核心价值。为了使军事法“走向民间”,近年来,我每次参加全国、全军性的研讨会,都会不遗余力地为军法研究和发展鼓与呼,使军事法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孔子在《论语·泰伯》中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在推广军事法学的过程中,我们听见了来自内心的不宁,不断感到冥冥之中新的召唤,召唤起探索的勇气,在这世纪的苍茫暮色中,坚定了对军事法学的皈依感,有了学术生涯的自觉,并将军事法学变成了一种信仰。军事法学是一门鲜活的学科,你需要面对一个变幻莫测的世界,因而它又是一门无限生长着的学问。军事法学学科形成的历史,就是这样风雨相伴而行的历史,面对这样的历史,你会有庄严的心情。

一个人的一生能够与一种恒久的精神存在互渗,能在一个大的存在中确认自身的价值,并能够传承下去,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军事法学的推广,是军法同仁将学科融入快乐的历程,共同感受着温暖阳光照在脸上的喜悦,慢慢去品味消融于生命自身之中的生命。任何事物不可能达到完满,超越永无止境,彼岸永恒存在,对军事法学的探索和研究也是如此,不断钻研,不断超越,永不懈怠,是我军法人生的不变追求。 


(下篇)法学大家庭的军事法

我国法学发展迅猛,四十年来,已发展有六百余家法学院,法界很壮观。

军事法学是个综合性学科,融贯了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军事法学不可能孤独成长,一定要有各位大咖学科的加持才能发展壮大。

军事法学作为后来的“小兄弟”很早就入了法学的大家庭,受到各位兄长的支持与鼓励。

1、先说刑事诉讼法对与我的关联,以我的经历现身说说军事法。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国家基地”。以老校长陈光中为旗帜,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想当年我七九年上大学时,刑事诉讼法刚颁布,我们还用的是校内自己印刷的教材。后来学的是陈光中主编的教材。

陈光中从那时起,为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他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

在中国政法大学上学时,我专门去拜访了陈先生。

徐静村,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我上西政时是《现代法学》主编。由他和陈光中教授共同主编的《刑事诉讼法》一书,已经成为了国内刑诉法学界最权威的教材。

我的同宿舍的王祖志与徐教授关系很好,曾带我几次登门拜访,聆听教诲。

我当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读硕士时,与同时读硕士的龙宗智就一些问题多次请教交流,他常下午一个人抱着篮球运动。我入伍后,也就军事法学的问题请教当时任某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龙宗智。

1978年,军队基层干部龙宗智参加高考,考取西政,攻读法律本科。后来,他又先后回校读硕士、博士。1998年底,他从部队转业,被特聘为四川大学教授。再后来,他以校长的身份入主母校,几年后,一直受学生、教师拥戴的龙校长义无反顾地辞官而去,回任专职教授。我开始研究军事法后,龙教授给了许多指导。

中国政法大学的卞建林,中国第一位刑事诉讼法学博士。

卞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我在读法制史博士,及2003年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申报军事法学博士授权点时,卞建林热心帮助,悉心指导,为军事法学的发展出了很大的力。

1985年,我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同级的三位刑事诉讼法的硕士研究生谢佑平、孙长永、左为民住同一楼门,朝夕相处,其间并与谢佑平相伴外出调研。三十年过去了,岁月如梭,岁月静好。他们三人现在已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国家栋梁之才,同为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谢佑平,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孙长永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左为民已是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军事法中的战时军事法,军事法刑事诉讼法的理论,更多是来自刑事诉讼法,前期是移植,现在更多的融通。

                     

2、军事法与行政法密不可分,军事法学科的发展,得到了行政法学极大的推动。

四十年来中国行政法学的成长史,我来从西北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讲起:

1979年,西北政法学院决定恢复重建,但因法学人才断流,缺乏师资,吁请西北各省支持,学院人事处长专程到新疆觅才。人事处长在新疆觅见了应松年。

1956年,宁波的应松年以优异的成绩踏进华东政法学院,1957年“反右”开始,巨大的政治风浪波及全国众多高校,同许多优秀知识分子一样,他也被卷了进去。1960年毕业时,他被“发配”去了新疆伊犁。

1980年,应松年已担任伊犁州教育局的教学研究室负责人。新疆20年的生活经历,已使他深刻认识到,民主与法制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在西北政法学院的召唤下,应松年义无反顾地重返他热爱的法学领域,1981年调入了西北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当时西北政法学院的行政法没有教师,应松年满腔激情开始了行政法学的研究与教学。

当时的西北政法学院的大门,还挂了“西安师范专科学校”的另一块牌子,师专的师生还正常教学,有的军人家属也住在学校,校内的操场还在铺设跑道。当时的政法学院,紧张复校,仓促招生,甚至大部分教材,都是边教边印,许多老师也是边调边教。但是,尽管条件艰苦,准备紧张,全校师生的喜悦心情与和谐气氛却非常浓烈。由于我们79级第一届学生年龄偏大,师生之间,包括学生和工友、和院系领导的关系也非常平等密切。学校主楼后面的不定期露天电影,学校的大广播,大澡堂,各班级不定期文体表演,教室是两排小平房。

在当时学校领导支持下,应松年到其余四所政法高校学习交流,1983年被司法部留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钻研编写(行政法学)。他创造了中国行政法众多“第一”,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培养第一代行政法学研究生,参与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的起草等。

应老师和我们西北政法大学恢复后的首届学生,共同度过了四十年法学的创建时代。

后来,应老师的研究生马怀德、薛刚凌、肖凤城等,对军事法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江必新,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现任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是我西南政法大学的师兄,硕研所学的专业是法制史,他毕业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做一名资料员,从收集的庞杂信息中敏锐地发现行政诉讼法这一“空白点”,后获北京大学行政法博士学位。

我与江必新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兼职博导,江必新对军事法学也大力帮助,我的《周健军事法文集(四卷本)》出版后,他曾鼓励和嘉许。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参军服役,1984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56006部队转业到重庆市,从事社科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毕业于成都陆军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我与莫于川教授多次沟通军事法研究。因为曾是军人,莫于川多次参加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关心军事法学学科发展。

马怀德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系中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

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马怀德教授曾于2005年12月为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讲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马怀德教授对军事法学在中国政法大学的生存与发展贡献很多,只要能排开,他都争取参加军事法的有关活动。我前两年主编《武警法治》论文集,向马教授征稿,他很快就发过来了稿件。

薛刚凌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博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担任多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3年1月,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004年,薛刚凌筹建了军事法学研究所,我依托研究所培养了中国第一个军事法学博士。成立以来,连续召开了九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承蒙中国政法大学对我的信任,我做了八次论坛的学术总结。

与行政法学的良好互动及紧密结合中,军事法学有了长足的发展,军事法学“走向民间”的愿望终于实现。

再说说我西北政法大学七九级的三位同学,毕业三十多年来,他们在行政法学学科发展中有很大的贡献,对军事法亦多有帮助。

王周户,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

在校方支持下,他筹建了西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并招收了许多届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

董嗥,行政法学博士,曾任广州大学副校长,常有对我的鼓励。

关保英,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重点学科“行政法学”负责人。我和关保英两个单位近邻,常在一起切磋学术。

3、军事法学要以法理学为基础而创建。

而法理学界的几位领军人物确实起了这个作用。

曾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曾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法社会学等问题的研究。

当年他曾力主调我入中政大发展军事法学,很让人感动,后徐校长远见卓识,在中国政法大学大力推动了军事法学的发展。今天,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展双一流的法学学科中,也包括了军事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的校长付子堂16岁那年(1981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大学毕业后考上了本校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法理学家黎国智教授。

在黎教授的带领下,他开启了自己学术人生的第一扇门—马克思的法律思想。后考入北京大学,师从赵震江教授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他开始探索一个新的领域—法社会学。后付子堂成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我和付子堂是西政的同届硕士。子堂教授曾指导了一名军人法理学博士,写的军事法领域的博士论文,该博士论文答辩会子堂教授邀我参加,因另有任务未成行。

2014年5月17日,在校方的大力推动下,西南政法大学召开大会,军事法研究所隆重成立。研究所成立后将主要围绕国际军事法、战争法和军队安全与保卫等领域开展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开展高层次硕博士军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平台。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的成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来,西南政法大学正筹划招收军事法学硕博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与军事法有缘,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

西南政法大学78级,有黄埔一期之说,他们之中的宋丹、张建田、龙宗智等,都是军事法学的开创者、建设者。

我们还在内心深处怀念老师曾经给我们的教诲,还有勇气和毅力在点滴践行着西政精神。精神是流淌在血液中不变的那种追求。

西政人永远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

法理学要说北大才子苏力。苏力有国外留学多年经历,回国后力推波斯纳。却得绰号“苏本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成名,《送法下乡》又独霸法理江湖。

法治周末报、凤凰网等机构举办的“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结果揭晓,最后评选出十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即佳作之一。

诗人的感性,法学家的理性;雄辩的文辞,政治的品格。论法律,不忘经济之基础;言变法,终以法治为鹄的。于众声喧哗之际,放胆立言:关注本土,莫忘家国。我1983至1984年曾在北京大学进修外国法制史,读博士期间,专门去听了苏力的课。他的法治本土资源的理论对我创建我的军事法学体系大有用处。

苏力辞掉法学院院长后,更加专心著书立说。

这一两年,苏力开始研究军事法,在各大学做“古代中国的军事宪制”的演讲。探究军事在中国古代国家构成中所起的作用。苏力认为军事是一个重大的宪制问题。当文官系统成功规训了军事将领和军队以后,仍需保持足够数量、有战斗力的军队,因为需要面临国内平叛的问题。这又涉及到军队问题,必须要有支强大的国家军队;而如何提拔忠诚能干的将领,既要武官听令,又要武官有能力,则变成了古代社会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法理学界重要人物还有我的三位西北政法大学的校友:刘作翔、葛洪义、谢晖。刘作翔是西北政法79级同学,成绩卓然,特别是研究法律文化很有成就,葛洪义倡导法律方法,葛洪义典型北方大汉,这些年一直在广州、杭州一带活动。刘作翔与葛洪义两人早年均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谢晖现在湖南大学,桃李满天下,这些年大作频现。

4、刑起于兵,刑法与军事法本来就是一家,军事刑法是军事法的重心。

我来讲刑法与军事法,要从一本书讲起。

1988年参军入伍至西安政治学院第四政工教研室(法学教研室),开始了军事法学的研究与教学,第一个任务就是参与了《军事法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编写。

课题完成后,举办了专家评审会,王家福(学部委员)、王叔文(学部委员)、高铭喧、周柏森等法学界权威是评审专家,对《军事法学》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可以说是当年我国法学界规格最高的专家评审会。

高铭暄先生在军事法学早期非常看重军事刑法,多次带话西安政治学院,希望军事法大发展,并计划在人民大学开设军事法专业研究生教学。2015年4月15日87岁的高铭暄在多哈荣获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的“切萨雷贝卡里亚”奖。

这个奖规格非常之高,素有“刑法学界的小诺贝尔奖”之称,而此次“切萨雷贝卡里亚奖”的候选人有包括梵蒂冈教皇在内的多位世界知名人士,由于高铭暄教授“在中国基于人权保障与人道主义刑事政策发展现代刑法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最终这项大奖首次花落东方,这个奖项首次颁给亚洲人。

在高铭暄、马克昌、储槐植、王作富、张文以及何秉松等刑法学界老前辈们的不懈努力下,新中国刑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他们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

我曾去家里拜访了高先生请教军事刑法,并拜访了他的学生刑法大家赵秉志。

周柏森先生是我的大学老师,曾任西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自1980年以来共培养了四十多位研究生,如田文昌大律师、贾宇检察长都是他指导的研究生。

周老师一直鼓励我在军事法学研究的路上走下去。

北大教授陈兴良,两翼齐飞刑法学:“走向规范的刑法学”,“走向哲学的刑法学”。他的《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组成了刑法哲学三部曲。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哲学、刑法方法论、刑法知识论方面始终引领着刑法学界。陈兴良的学术特色是“刑法哲学”,

早年我曾在北大多次听了陈教授的课,我即将出版的《军事法哲学》也力图构建军事法学新体系。

当年西安政治学院多次承担司法考试改卷任务,张明楷教授是出题人员,来过几次交流改卷事宜。张明楷是中国规范刑法学研究的旗帜,他先后出版了《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初论》、《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另外,独著《刑法学》教科书。与当前国内千书一面的统编教材相比,张明楷独步江湖,其《刑法学》教科书统篇充满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张明楷的学术特色是“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

陈兴良主张直接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张明楷是用德日刑法学理论解决中国刑法问题,只是不主张直接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理论。

陈兴良和张明楷目前正在致力于实现刑法学的“拨乱反正”,张明楷反思我国刑法学教科书谈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与界限,提倡“少谈点犯罪之间的区别与界限,多讲些犯罪之间的交叉与竞合”。

陈兴良老师学生周光权教授提出的更新中国刑法学的言论已经越来越得到刑法学者的认同。我们曾几次在专家论证会上交流。

在中国刑法学界,堪称“人才”的学者不计其数,但可谓“鬼才”“怪才”的,学界却近乎一致地认为非邱兴隆莫属。24岁写下人生第一部“不堪回首”的法学著作《刑罚论》,却被专业人士誉为“提升了我国刑罚理论的水平”。博士毕业在即,却演绎了一出为学界瞩目的“神秘失踪”剧。蹲了近五年的监狱,出来时却带出了200万字的法制报告作品,以及一部40万字的纯理论著作,里面没有一个注解,令那些整天泡在书堆里扒抄资料的拼书者汗颜,而这部书的学术价值也让一些因爱惜他而担忧他学术前途的师友宽慰。《刑罚理性导论》,在3个月的时间里一气呵成40万字。陈兴良对这部书的评价是:“从严格的学术规范来衡量,它不是一部刑罚理论著作,我更愿意将它定位为一部刑罚思想著作”。

当年我在西政上硕士时与邱兴隆虽然不是同届,但每天中午吃饭时,在歌乐山的研究生楼下捧着碗常边吃边听他发布对刑法的奇思妙想。

前两年又在办案中有过切磋。

邱兴隆英年早逝,他的生命定格在2017年9月20日,距他55周岁尚差三月有余。

曲新久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博导。他常在中央电视台解读刑法。同时,他又是军事法学(军事刑法)博导。我俩多年在一个导师组,曲教授对军事刑法的理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特别要提的是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原校长贾宇(现为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杜发全、王政勋等刑法的研究领域各具特色。贾宇、杜发全是我同班同学。贾宇的博士导师是刑法学泰斗马克昌,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他创先提出希望故意、容忍故意、放任故意和行为故意、结果故意等新分类法,首创容忍故意的概念,在犯罪故意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他在十多年前关于我国应大力限制、减少以至最终废除死刑的一系列研究成果,目前正成为我国刑法学界越来越广泛的共识。

对于法学研究的学术风格,贾宇一直认为在作理论研究的同时,更要多花一些时间关注现实、参与社会实践,他认为,法学研究最终要服务社会。因此,他所关注的理论更贴近实际。

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力主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并常常当面激励这年轻的学科,我的《周健军事法文集1一4》出版时欣然作序。

近来极富刑法实践经验的顾德镳又加盟了西北政法的刑法团队,顾德镳积三十多年刑事司法的实证研究,是学界新生力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夏勇,早期的刑法硕士,我们并肩搞了多年的军事法学,早年曾有“北周南夏”的传说。夏勇与张明楷同为中南政法学院首届刑法硕士,对刑法的研究亦很权威。

当年,1983年在北京大学进修时,我和杜发全专程去拜访了刑法学教授杨敦先,聆听教诲。

5、战争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这都是国际法学的传统领域。

因为关涉战争、军队,所以后起之秀军事法学倾注了大量精力致力于这项研究。

要说国际法学与军事法的关联,还得从一次讲习班讲起。

1988年我参军入伍西安政治学院,之后不久,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与中国军队合作,在西安政治学院举办首次武装冲突法讲习班。

学院指定我参与办班,我订购了解放军出版社的《战争法文献集》(王铁崖、朱荔荪等编),学员每人一册做为教材,国际委员会人员非常惊叹我国有这么好的教材,讲习班很成功。

王铁崖是中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1979年在北京大学创立全国第一个国际法专业,招收第一批国际法学本科生。

王铁崖先生把毕生精力无私奉献给了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他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对中国国际法学界产生深远影响的一代宗师。上个世纪他主持了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北京的海外讲习班;发起举办了“太平洋地区与国际法”系列国际学术会议;作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客座教授,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夏季讲习班讲授《中国与国际法》,出席纽约纪念联合国五十周年世界大会;发起、组织中国第一次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研讨会。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院士;被选为亚洲学会理事会国际理事。被“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基金会”授予“著名国际法学者”名誉奖状。当选常设国际仲裁法院仲裁员。当选为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法官。

王铁崖80寿辰时,《王铁崖纪念论文集》收录了26个国家和地区的58名世界著名国际法专家的学术论文作为礼物。王铁崖说这是他一生中所获得的最高的殊荣。

王铁崖的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周忠海教授也是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军事法研究中心顾问,我们在中国政法大学共事多年。他曾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

他的《国际海洋法》出版后,美国国防与外交政策杂志曾多次引用该书的论点和观点。

朱荔荪早年在燕京大学研究院政治研究所,专攻国际法和国际关系。曾兼任黄埔军校成都分校英文教官和北平第一军官学校教官讲授国际关系史。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法律系国际法教研究室主任、教授。

朱荔荪先生的研究尤以战争法见长。1955年在《政法研究》上发表《使用原子武器与氢武器是最严重的违反国际法的罪行》,开启了我国对战争法的研究。1964年,他发表《战争法之我见》一文,填补了中国国际法学研究中的一项空白,1980年为海军政治部编写国际法教材,负责战争法部分。朱荔荪先生与王铁崖等组织编译出版了《战争法文献集》(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为当时党政军各级干部和大专院校研究战争法提供了重要的辅助资料。他专精战争法,是我国在该研究领域的先行者,推动了战争法在我国的传播和普及。

2010年9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荔荪战争法研究所成立暨军事法学科建设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并同时开设军事法学科。

朱荔荪战争法研究所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战争法研究所,以朱荔荪研究所为平台,开展军队与地方学术界的合作,形成良性积极地学术互动。成为战争法研究的发起者、推动者,促进战争法的研究与应用。

战争法研究所所长朱文奇教授履历包括在欧洲和美国的留学经历、我国外交部任外交官经历、联合国高官经历等。曾是国际刑事法庭惟一中国籍的检察官,也是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司法机构出庭并进行法庭辨论的中国法律专家。

管建强教授是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管教授为发展军事法学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了军事法学研究生,承担了军事法学重大课题,举办了两届军事法学学术研讨会。特别要提的是,在对日民间赔偿的问题上,管教授坚决地维护侵华战争中战争受难者的合法权益。2000年12月,他作为中国“慰安妇”原告起诉团的“检查官”代表,出席了在东京举办的旨在审判日本军性奴隶制的“女性国际战犯法庭”。

梁西教授是国际组织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1955年5月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卡麦隆(L.W.Cameron)驾驶美机侵入中国领空”一案,他接受委托担任被告律师。此案在中美关系史上关系重大,举世瞩目。

他是国内“国际组织法”新课程的最先创设者,是“国际组织法学”的奠基人。梁西教授指导的博士生肖凤城是著名的军事法专家。

还有致力于发展军事法学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国平先生,他任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所长。

还有倪征燠,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时,中方因为证据不足,难以使土肥原、板垣等十恶不赦的战犯伏法而处于危急关头。深谙英美法律的倪征燠临危受命,挺身而出,决心为国家和民族讨回公道。倪征燠不辱使命,最终用他丰富的学识和高超的辩论技巧对侵华主要战犯提出了有力的控诉,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尊严。

新中国成立后,倪征燠调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任法律顾问,1984年,倪征燠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享受到国际司法界最高荣誉的国际法官。

当年,在西安政治学院举办的武装冲突法讲习班,教官是一位瑞士山地连的连长,退役上尉,当年我也是上尉军衔。他一见面,就兴奋地说我俩军街一样。

6、宪法学与军事法的关联,要从我大三时的一场讲座说起。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西北政法学院读大三时,曾聆听了吴家麟来院的精彩的讲演。

吴家麟,1951年从北京大学毕业,1983年任宁夏大学校长。他参与编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任该宪法、行政法副主编。他撰写的《宪法基本知识》是新中国第一本宣传宪法的著作,他主编的《宪法学》是文革结束后国内第一部宪法学教材。1951年底,吴家麟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任教,并担任中国国家法教研组组长,主讲中国国家法课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热潮。吴家麟奋笔疾书,在新宪法正式颁行前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论著——《宪法基本知识讲话》,积极宣传新宪法的精神和意义。这本宣传小册子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由于是新宪法颁布前第一本系统宣传宪法的专著,深受读者欢迎,印刷发行了90万册。

在《宪法基本知识讲话》中,吴家麟提出的宪法概念和分析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奠定了“中国化宪法概念”的基本性质与特点。

五十年代末的政治运动曾给他带去了深重的灾难,成了“特级”右派的他,来到了大西北,任职于宁夏大学。在不断地努力和进取中,吴家麟先生从一名普通的教师,成为了宁夏大学校长,为宁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文革”结束后,吴家麟中断了20多年的宪法教学和研究工作重新开始。

正值82宪法颁布不久,在西北政法学院的大礼堂,吴家麟精彩的宪法讲座,给少年的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致30多年后还记得他的讲话内容。

王叔文,1950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57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日本立命馆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及执行委员;中国社科院首批学部委员。

王叔文教授弟子、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先生在去世前一天晚上还在伏案写作,研究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先生一生都在探索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理论。作为一个学者,他是成功的。”

王叔文曾对军事法学极为关注与支持,1994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军事法学》完成,以王叔文为组长的大师们组成的国家鉴定小组对《军事法学》进行鉴定并获通过。中央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我参加了课题的撰写。聆听了法学大师们对军事法的指导与期许。

肖蔚云,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在宪法学的研究领域辛勤耕耘五十余年,为中国社会主义宪法学的发展奉献了毕生精力。

1980年9月10日,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随后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肖蔚云参加了秘书处工作。1982年宪法通过后,肖蔚云先后被任命为制定香港、澳门基本法政治体制小组负责人。

1990年2月17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时,就曾说过:“你们经过近5年的辛勤劳动,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著作。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是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是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曾经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年轻的院长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肖蔚云的弟子。1993-1995年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2006年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武警政治学院曾邀请王振民院长来院讲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后,我带领学生郭宝合、徐安军赴驻港部队深圳福田基地,完成香港法律适应化的军委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保障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一部鲜明体现国家主权原则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军事法律。它不但为香港驻军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在许多方面对我军军事法治建设、军事法学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驻香港部队是一支依法组建、依法履职的特殊部队。香港驻军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驻香港部队是依法进驻和履行防务职责的。香港驻军法是一部完备的良法。

周伟,西南政法大学八五级研究生,我同级同学。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上研究生时,周伟就极为关注现实问题。作为宪法学教授,他的精力与才华更多放在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上。

他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多项获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决策工作建策献言。代理的身高、乙肝、性别、地域、社会出身、基因歧视等全国有重大法律与社会影响的案件,在促进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和男女同龄退休政策、取消公务员体检中的基因检测项目中的起到了积极的社会倡导作用。主要代表作《法庭上的宪法:自由平等与反歧视的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1985-2010年)》等10多部。

我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特聘军事法学博士生导师十余年,与宪法学大家王人博、焦宏昌同一个导师组。

王人博师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政理论和宪政史。主要著作有《法治论》、《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中国近代宪政思潮》和《宪政的中国之道》、《法的中国性》、《孤独的敏感者》等。

1985年我入西南政法大学林向荣导师门下,学习外国法制史,人博是师弟。导师极为严格,不苟言笑,每次见导师都很紧张,因人博是本教研室年青教员考上的,一旦他在场就轻松了许多,所以上学时一直对他心存感激;2008年导师去世,我飞回重庆参加追悼会,人博致悼词,极为感人。后入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导师门下,人博又成了我师兄,在中国政法大学见面时,人博已显大师风范,双眼放光,听说有了很多粉丝。

王人博在一篇学术自传中说: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想既是一种思想史,也是一种观念史、概念史。中国的思想者在表达中国问题时,虽然也运用了西方的概念,如民权、民主、宪法等,然而,这些概念因为夹杂了太多的中国元素,就使得中国的宪政思想对西方的概念的援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顺从,而是一种有力的抵抗。这也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思想史现象:来源于西方的概念,被附加的却是中国的意义。对这些问题的发现与阐释,是近几年来我最为努力也因能力不逮而深感疲惫的地方。从1840年开始中国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构建一个现代国家”。

焦洪昌,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曾是中国中央电视台聚焦“两会”的特约嘉宾。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在一个宪法日,焦洪昌在媒体发声:除去简单的知晓宣传,“宪法日”还应通过实际案例和实际效果,使社会各界深化对宪法内容和效力的直观感受。正如“3.15”这天对侵权、欺诈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曝光,既宣传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公信和企业诚信,“相信宪法日也会有这样的影响。”

(第二排右起第三为本人)

7、传说民法有“四大名旦”,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

要讲民法与军事法的关联,我要从江平讲起。江平题写的“法治天下”的字矗立于蓟门法大桥校园内,成为中国法学人的追求。

江平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江平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则》这部划时代意义法律。江平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成员,《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

江平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主编的《中国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

江平是公认的法学泰斗。他也是跨越法律领域的公众人物。江平一生经历坎坷,应该说他的一生是辉煌、传奇的一生。

2010年9月18日,在中关村图书大厦举行了江老师的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发布会,当时这本书的出版,引起学界和社会的轰动。该书分为“似水流年、廿载逆境、我的教与学、大立法时代、为法治呐喊”五卷,呈现了江平一生中所有的磨难与坚守、坎坷与奋斗、荣耀与屈辱。

2013年1月25日举行了《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首发仪式。它是江平老师的自传的姊妹篇。

江平的一生,沉浮枯荣,出没风波,既是个人命运的沉浮,也是法治中国进程的缩影。

江平当校长时,在很多人毕业纪念册上提了很多字,最重要的八个字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我多次登门拜访过江平教授,还做为仲裁员与江平教授在一个仲裁庭仲裁过案件,教授对我的教诲很多,对我军事法学的教育与研究鼓励很多。

还有一传说是,“北佟柔、南金平”。佟柔教授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主编《民法原理》《继承法教程》,合编《民法概论》。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金平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民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是西南民法学派的奠基人。从1954年起,先后三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起草工作,是我国唯一健在的第一次民法典起草专家组成员,为《民法通则》的制定与传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新中国民法学界素有“北佟柔,南金平”之美誉,其中“南金”便是指金平教授。2012年9月金平教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金平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硕士阶段的导师。据《人民画报》2008年4月刊报道,金平回忆,周强学习非常勤奋,同学关系也处理得非常好,对老师也很尊重。

1985年夏天,结束了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周强被分配到司法部,北上成为该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规处的一名普通干部,走上从政之路。

此后,周强和导师金平仍有书信往来。金平常勉励他好好为官,并为此曾赋诗一首给周强,“许国不畏身家累,除弊应如金石坚”。金平曾对周强说:“中国是一个大国,要很多优秀的政治家,但是不要做政客。”

我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时,常与金平教授的研究生们在一起,提起金平教授,感到很亲切。同级同学民法学研究生谭启平已是全国民法学会副会长。

王利明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王利明说:法典是法官的宝典,只要法官精通于法典,适用法律也就会得心顺手。在一个法官队伍素质相对不是太高的情形下,更有必要制定民法典,这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整个法官队伍的素质。“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我们应当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宝典。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且已经颁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的民事法律,基本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但法律体系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加快推进民法典的制定步伐。

梁慧星,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民法通则》起草组核心成员。2007年担任中央政治局《物权法》专题讲座主讲人。

他说“在我小时候,乡上有一个阅览室,虽然面积不大,书也不多,可那里却是我的乐园,逐渐培养起了我的阅读和学习兴趣……这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故乡的培养,我理应感恩回报。”梁慧星卖掉北京的房产,出资近两百万在家乡捐建了不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汉阳图书馆,占地面积近三百平米。“我就是从农村出来的,农村的孩子想要走出山村,改变命运,唯一的途径就是读书。”

他意味深长地说,“农村的孩子,如果多一些人爱读书,就会有更多的人改变命运,就会减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也会为国家的建设带来更多的人才。”

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将制定民法典确定下来,并开始了立法进程,梁慧星的“民法梦”正在实现。

当年西安政治学院申报军事法学博士点,梁慧星老师给予了细心的指导。

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合著《民法原理》曾获国家优秀教材奖。

我曾多次听过魏教授的课。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76年至1980年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1980年至1984年在西北政法大学读本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至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1993年获联邦德国亚历山大洪堡基金会(Alexandervon Humboldt-Stiftung)博士后研究奖学金,赴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学习。留学期间,专攻物权法、不动产法。1995年回国,1997年晋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1998年晋升为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命名"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5年5月至11月外出担任德国著名大学明斯特大学客座教授。

孙宪中学部委员在民法典的立法中担当大任。作为同学好友,他对军事法学的指导与影响是多方面的。

韩松,陕西凤翔县人。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主编,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西北政法大学七九级二班学生,毕业后在宝鸡司法局工作五年之后,韩松考上了西北政法大学的民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学报编辑部从事《法律科学》的编辑工作,并任教民法教研室。他做学问极认真,长期坚持研究“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土地问题”。现在是陕西省民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是西北政法大学少数的几个二级教授之一。2008年中国法学第三期,韩松的一篇论文《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获论文类最高奖。2011年12月,获中国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2018年2月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早年他与我多次讨论过军事财产法。

他主编的《法律科学》,两次配发了我的照片宣传军事法学。

作为同班同学,近三十年来,一直是军事法学的有力推动者。

8、要讲民事诉讼法与军事法的关联,要从人民大学法学院说起。

在教育部历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前列。

江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他的《民事诉讼法通论》(1982年)是我国最早、最权威的专著,奠定了新中国民诉法学体系。

江伟蔚为法学界泰斗级人物。治学著作等身,从教弟子“三千”。学界称之有侠者之风,侠之大者为民,所以几十年孜孜于立法为民,呕心沥血三十载,参与、见证并推动了新中国民诉法典诞生、成长的全部过程。

在江伟指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形成了自己的学术风格。

1979年,江伟受邀参与起草民事诉讼法,生活工作都在西皇城根北街2号,就是现在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所在地,一直到1982年试行法律公布,都在那里埋头研究、讨论、起草。

江伟桃李满天下,后来,人民大学的民事诉讼法学科拥有了很多学界著名的中青年学者,如陈桂明、肖建国、邵明等。

经由江伟的努力和带动,中国民诉法学终于由过去的“轻中之轻”,成长为备受世人瞩目的显学。

1983年去北京大学进修时,人民大学有个著名教授范明辛,陕西人,讲课说一口纯正的陕西话,对我很关心,指导我也去人民大学听课,江伟教授的课也是听了的。

多年后,想起民事诉讼法学在法学界的奋斗史,我对军事法学充满信心,也写了一篇《军事法学当成为显学》(检察日报2014.1.9)。

陶秉权老师,他给我们讲课很有特色,基本有三大块,基本知识、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学界对争论问题的不同观点和他自己的见解。他长期在青海从事司法实践,诉讼经验丰富,课堂内容生动。我深受影响。

我在碑林法院实习的时候,他常去碑林法院做疑难案件指导,代理民事案件,特别是他的代理辩论使我佩服。

有一次陶老师代理案件开庭都到晚上八点以后了,我下班过去等韩松,进去旁听。后来我给韩松学陶老师在法庭辩论,陶老师不断有要求宣读证据,请宣读卷第几页,再宣读卷第几页,法官宣读一段,陶老师讲一段,驳得对方无言以对,我说陶老师真厉害。他讲的这些在我们以后的代理工作中都有应用。只是后来法院审理中的环境没有当时好,不会让我们充分发挥,我们就在书面代理词中不断用证据表达,所以我们写的案件材料都讲事实辩法理,反对空洞口号式的写法。陶老师在82年就在法学研究发表文章论民事再审程序,在民事界还引起一段争鸣,直到84年,许多文章与陶老师商榷。陶老师还在政法论坛发表论诉的客体等论文。

张卫平,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毕业、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我与张卫平研究生同学过一年,记得一口纯正的四川口音侃侃而谈,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研究,1996年任《现代法学》主编,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知向谁边张卫平闲文集》为张卫平教授小品文集子,作者以轻松平实的笔调和清新活泼的文风,描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活动中的事项,记述法学圈人物,评论社会聚焦话题,于点滴之中给人启发。作品内容丰富,如:观察世界杯:“精神分裂”中的愉悦,“电话门”事件联想,思考“西政现象”,课题申报:何种需要?精神与物质的“家园”——初访阳明精舍,怎么把钥匙放在大衣里——记陈兴良教授,追忆恩师铁齿铜牙——廖俊常

李浩,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同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师从常怡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任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在西政研究生面试时,李浩遇见了后来成为其导师的常怡教授,以及对自己有着重要影响的王锡三、王洪俊和廖俊常教授。

有报道载:李浩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常怡教授,我见到他时,第一印象是政府总理正端坐在会议室中,王锡三老师则是一位那种你在大街上一眼便可认出他是大学教授的人,王洪俊老师对人特别亲切,从他身上可以感受到父辈的关切,廖老师为人幽默,说话极富有感染力。他的四川话味道很足,说起来抑扬顿挫,特别好听。”

“常怡教授在我读研究生期间对我帮助很大,是我很难忘的一位老师,对他充满了感激。常老师很少系统地给我们授课,因为在他看来,给研究生系统地上课是完全不必要的。”

李浩当年选择“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作为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题,其实是鼓足了勇气。因为在当时,证明责任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民诉理论界普遍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证明责任是无足轻重的。因而李浩在写毕业论文过程中也产生过动摇,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选错了题,想打退堂鼓。

在谈到自己当初这一大胆的决定时,他最担心的是导师常怡教授能否同意这一选题。因为这个题目与常老师在教科书中提出的观点唱反调。

令李浩出乎意料的是,论文开题时,常先生不仅没有反对,而且旗帜鲜明地支持他选这一题目。事后他和常先生谈起此事时,常老师很坦然地说:“古人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这些当老师的,就希望自己的学生有出息,能够超过老师,如果学生为了追求真理而不得不批评老师,我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常怡教授的这番话,后来一直影响着李浩。

常怡教授带的我的同届的研究生有袁岳,现为零点集团总裁,曾为电视台“头脑风暴”节日主持人。

王锡三,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法学教授,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泰斗、同西南政法大学常怡教授等人一起共建了西南民事诉讼法学派。

1926年—1932年就读于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系。1932年—1935年日本明治大学研究院法律系攻读法律,并获法学学士。

解放后王老调任西南政法学院做教授,在西南政法学院期间曾任西南政法学院图书馆馆长。文革结束后在诉讼教研室任教。在当时的民事诉讼法学界,王锡三是内地唯一的民事诉讼法方面的教授。

1978年“西政”复办,“西政”开办了首期全国民事诉讼法教师培训班,王老亲自挂帅授课,打造了我国改革开放后民诉学界的“黄埔一期”,这些人现在已经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顶梁柱——张卫平(清华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诉法学院会长、博士生导师)、章武生(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钢(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汉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蔡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齐树洁(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等。王锡三在民事诉讼法界的弟子有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顾培东。

我在西南政法大学三年硕研,这丰厚的学养,终身受益。

民事诉讼法学也必须说一说我的同学董少谋。

董少谋任西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是西北方向的民事诉讼法学的顶尖教授。1983年,董少谋在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我们都留校了。

作为79级我国最早的一批大学生、最早的一批律师,董少谋有着广泛的实务经验,也代理过大量的案件。所以,董少谋不仅是一个精通理论的教授,而且还是一个可以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教授。

更值得一提的是,董少谋教授的书法很棒,是法学界的著名书法家。他担任中国仲裁法研究会会长,聘我为高级研究员,亲自书写聘书,作为书法作品要保存好。

9、这些法学史的碎片,是我们逝去的青春。我把这些碎片拼起来,就是我们这些经历了四十年法制发展的法律人的大半生了。

说中国法律史与军事法的关联,话题太多,之前已专章说了硕导林向荣先生与博导张晋藩先生,这里讲讲法律史与军事法别的小故事。1983年,我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当时,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的方克勤、杨永华力主我留校任教法制史,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的毕业论文的选题是《试论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法》,该论文查了许多资料,很下功夫,在二位革命法制史大家的指导下完成,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留校不久,就召开了中国法律史学会首届年会。当时由中国社科院法制史研究室与西北政法学院联合主办,我被指定为会务组人员。会务组其它人员有韩延龙、刘海年、杨一凡等。韩延龙待人诚恳,处事精细,安排周到,我们成为忘年交,日后我去北京时到家里多次拜访了他。刘海年精力充沛,他当时正研究“睡虎地云梦秦简”,为考证,他让我陪他用步丈量了阿房宫遗址。

我是会务组最小的成员(21岁),在接待、开会、游玩中处处尽力。一留校就见了这么多大师,我当时很激动。

这是我保存的当时的报道:“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四日至二十日,中国法律史学会首届年会在古都西安举行。这是继一九八一年在长春召开的学会成立大会以来,我国法律史学界的又一次盛会。会议收到专著、论文共八十八种。来自全国三十九个教学和科研单位的一百三十余位代表会聚一堂,以“法律史研究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为中心议题,分别从中外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各个学科,展开了热烈而认真的学术讨论。”

在1983年能召开这样的盛会,在今天是难以想像的。与会者对法制的纯真的热情,对建设《中国法制史》学科的执着,非常感人,至今我记忆尤新。中国法律史学会首届年会上,李光灿先生当选为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

在这次会上,我有幸结识了张晋藩先生,当时我们的教材就是先生1982年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统编教材,(撰稿人有张警、游绍尹、乔伟、沈国锋、方克勤、杨永华、张希坡、王绍棠)。这部教材影响很大,连续印刷了五十余万册。更没想到的是,20年后我成为先生的博士。

1983年8月开完年会后,西北政法学院派我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进修。在北大,我系统认真听了由嵘、王哲、张国华、蒲坚等前辈的课,同时,也抽空去人民大学听了林榕年、范明辛、张希坡等前辈的课。在北大的未名湖旁,沐浴着北大的学风,每天早上背英语单词。

在进修之时,报考了西南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林向荣老师的硕士。国内外国法制史界有“南北二林”(南林向荣,北林榕年)之说。

在歌乐山下,我在西南政法学院读了三年的外国法制史研究生。在西政法制史教研室,林向荣、杨景凡、张警、杨和珏、孙守煌等老师的亲切教诲记忆犹新,与教研室年轻教师俞荣根、蒋庆、叶峰、曾代伟、卢云豹等相处融洽,并得其指导帮助,深深体味了西政精神。

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1988年,我分配至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开始了军事法学的创建。

2000年时,又有了一个机缘,我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先生的中国法律史的博士,完成了40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军事法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作为法制史的硕博研究生,师从我国两大学科泰斗,真正是非常荣幸。

每个人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人都不可复制,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中国四十年法制进程,就是每一个法律人推动的。

10、在整个四十年法学回忆的过程中,我们都是主角。往事并不如意,我们曾经忍饥挨饿、受歧视、被欺负、倒霉、怀才不遇、孤独流浪,然而,我们总是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一次次失败成为成功的契机。现在,你健康地坐在往事末端,作为自己历史的主人翁,栩栩如生地讲述着。我们会发现心灵相通的朋友。我们都有可能从回忆中获得更加成熟的经验和教训。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身心拥有了无法估价的快乐。

如果把中国法学的各学科的集合看作一个大家庭的话,各家庭成员都有其身份证明。

从国家学科来看,法学专业属于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在法学专业以下,中国的法学大家庭包括10个二级学科,这十个学科,领取了国家的“学科代码”,等同于身份证,其代码号如下:

一、法学理论,学科代码030101。“法学理论”学科已形成了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人权理论与人权法、比较法学、部门法哲学、立法学、司法学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二、法律史,学科代码030102。法律史学科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代码030103。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四、刑法学,学科代码030104。该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

五、民商法,学科代码030105。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

六、诉讼法学,学科代码030106。诉讼法学主要有三个分支学科,即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七、经济法学,学科代码030107。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代码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

九、国际法学,学科代码030109。国际法学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十、军事法学,学科代码030110。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在法学四十年的开端,各学科都面临着创建的艰巨任务,与其他学科不同,军事法学没有任何基础,白手起家,更为艰辛的是没有一支创建学科的大部队,太弱小。

每一个学科的成长壮大,都包含着以几个要素。

一是学科泰斗们要有流传的故事。所谓学界,总是有故事在流传,或是传奇,或是有趣。但是不能太离奇。创建学科的故事总是比较精彩,每一位不平凡的学者都有一个传奇的成功故事。比如宪法学的王叔文、许崇德,刑法学的高铭暄、马克昌,法制史的张晋藩,民法学的佟柔、江平,国际法学的王铁崖、韩德培等。

二是学科带头人要有一帮追随的团队。套用德鲁克关于领导力的观点,衡量一个领导者的唯一标准是看他的追随者数量。“用人所长,则天下无不可用之人;用人所短,则天下无可用之人”。大师得有长远的眼光、广阔的胸怀以及顽强的意志等。如行政法学的应松年的一众弟子,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的桃李满天下,民事诉讼法学江伟的弟子“三千”。

三是要有一拨出色的对手。学界盛行侠肝义胆,自然看不起恃强凌弱。能够长袖善舞,那才算是学界中的真本事。否则,只是过客而已。你对手的水准,决定了你的水准。所以,竞争并不总是坏事,特别是高手之间过招,更是如此。这就是学界的魅力所在,你的对手会成就你。如刑法学界几个流派的竞争,民法学对民法典分论的争鸣。

除了故事、团队、对手之外,学科要成就自己在大家庭中的声望,一定还需要其他的因素,比如机缘。

学界的原则是努力、是奋斗。倘若件件事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于有缺陷,就在于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天地。

与一开口就上百年历史的其他学科相比,军事法学因为太年轻了,缺乏这些显学学科的要素,但他一直在努力。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