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班开班
为了创建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仲裁办案效能,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12月15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业务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训班开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晓红作开班动员。
董晓红指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市调解仲裁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截止12月份,全市共收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申请1208件,当期审结案件1203件,期末累计未结案5件,仲裁结案率99.5%,调解成功率75.3%。
董晓红强调,我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目前,全市314个乡镇(街道)、13家国有企业、102家非公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共计1178名调解员,进一步实现了“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今年,在省厅组织开展的仲裁工作质量评学活动,市仲裁院、颍东区、太和县、阜南县仲裁院参加了评比,在黄山、亳州、池州四个互查区内,取得第一名次。
董晓红要求,参训学员要明确目的、端正学风、集中精力,保证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挂起钩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用科学的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劳动仲裁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此次培训为期4天,紧紧围绕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等法规政策、仲裁文书和仲裁庭审程序、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采取理论授课、参观学习、交流发言等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负责人及仲裁员、调解示范组织调解员、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规上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或人事)、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等17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