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您畅享待遇 | 教您用电子社保卡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答: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根据我国制度,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每个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多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待遇高低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相联系,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因此,参保人在跨省流动就业时,要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保障退休后享受完整的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建立了地区间协作的社保关系转移系统;2019年底进一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了社保关系转移全国服务统一入口,目前支持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
个人可以从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办理;
也可以从手机端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418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
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在上述渠道搜索电子社保卡,先申领再办理。
答:您需要先在北京找到就业单位,并在北京参保缴费后,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答:不可以的,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您在上海居住时的养老金依然由参保地发放。
答:政策规定了确定待遇地的确定规则,简单概括,就是退休时先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是不是户籍地;如不是再看是否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存在多个的,要看哪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10年地是最后一个;以上条件都不满足的,由户籍地兜底。
详细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
如需了解更多社保关系转移相关信息,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