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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 | @农民工朋友:关于根治欠薪,这些你要知道!
年底啦
辛辛苦苦工作一年
拿着工资返乡过年
是最幸福的事
可是,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别担心
关于根治欠薪
最近有这些好消息
农民工朋友们快快看过来!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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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资了?来这个平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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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章 工资清偿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第十七条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希望大家都能带着满满的收获
开心地回家过年
·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统筹策划:王卫峰
· 校对审核:陈晓东
· 技术支持:观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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