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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 | 公益性岗位分3种,所领补贴各不同
政策“看得清”待遇“算的清”
这天,人社服务大厅的咨询员小张刚一上班,就迎来了3位群众咨询业务,于是赶紧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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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申领流程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4.受理机构
当地人社部门
·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统筹策划:王卫峰
· 校对审核:陈晓东
· 技术支持:观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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