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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公示 | 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0〕5号)精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对县(市、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实地考察。2021年1月13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经信、财政、教育、退役军人等部门对“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进行评审,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2个“优秀创业项目”和4个“返乡创业之星”,上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
安徽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监督电话:0558-2293328
阜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统筹策划:王卫峰
· 校对审核:陈晓东
· 技术支持:观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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