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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丨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阜阳人社
2024-11-2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04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根本利益,杜绝冒领工伤保险待遇现象发生,加强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定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对全市2021年度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工伤保险享受定期待遇的人员及已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供养直系亲属。


二、工作方式

为落实好我市“互联网+人社”和“一次不用跑”的工作要求,提供高效便民的人社服务,202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全部通过“皖事通”APP真人实名采像方式进行。


三、工作程序

(一)通知阶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中心将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告此次认证工作安排及“皖事通”APP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流程。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宣传,做到联系到户,通知到人,不漏掉一个人。

(二)认证阶段

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收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在2021年5月31日前及时通过“皖事通”APP做好资格认证工作

(三)处理阶段

根据认证结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中心对确认具有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的,继续发放相关待遇;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皖事通”APP认证的,将从2021年6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并通知社区和各单位再次向认证人员催办认证。待遇人员被确认死亡的,予以终止发放,并依法追缴冒领的各项待遇。待遇人员重新确认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恢复发放并补发其相关待遇。


四、工作要求

开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冒领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工作。各单位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另一方面对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度安排,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有下级分支单位的,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将工作安排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及时通知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做好本年度认证工作。


各单位应强化服务意识,对年龄较大的老人、伤残级别较高、不会使用手机操作认证等情况的,各单位认证人员可到享受待遇人员家中上门开展协助认证。


附件: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皖事通APP”操作指南

长按识别二维码 查看操作指南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统筹策划:王卫峰

· 校对审核:陈晓东

· 技术支持:观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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