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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 | 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阜阳人社
2024-11-22


关于印发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67号)要求,决定自2022年6月6日至7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就业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营造更好市场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以打击“黑职介”为重点,清理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含网络招聘)活动、劳务派遣业务;未经备案即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其中,对虽未直接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但以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发布第三方招聘信息的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审查其是否涉及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依法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范围。


(二)以打击虚假招聘为重点,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包括未依法履行招聘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签订不实就业协议;未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注销登记,未依法履行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义务;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未依法设立招聘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机制;未依法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询费、证明费、转递费等费用。


(三)以打击就业歧视为重点,查处用人单位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实施法律明确禁止的就业歧视行为;未依法进行就业登记;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及其他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外包等名义对外虚假发包业务,实际按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即“假外包、真派遣”);强制或诱导快递、送餐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


(四)以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财产权益行为为重点,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网络招聘等方式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涉嫌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中介费用之外,以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诱导甚至胁迫劳动者办理借款贷款牟取不正当利益;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等法律禁止的职业中介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6月13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组成专班,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组织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维权须知、警示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4日-7月21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将被投诉过的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认真开展执法活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提前已组织开展该项工作的,要完善实施方案,及时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22日-7月26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7月26日前将总结、数据报表等材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和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抓实各项执法检查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认真解决劳动者求职过程中的各类烦心事、揪心事,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违法线索和执法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及时研究会商执法重难点问题。按照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要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执法扰民和任性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市场监管,切实履行登记注册“双告知”职责,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有关市场主体依法及时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相关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突出网络招聘渠道和自发性零工市场,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招用工,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劳动者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就业,依法理性维权。畅通各类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违法线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最大限度方便维权。对查处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按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布。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发生涉及人力资源服务的重大负面舆情,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适时通报核处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化解舆情风险,防止恶意炒作。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阜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0558-2266563、

ahfysldjc@126.com(邮箱)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0558-2151716


附件


1.2022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


2.2022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期间执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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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统筹策划:巫振

· 校对审核:刘凯强 陈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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