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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 直接结算!涉阜阳市医院、二院、中医院…

阜阳人社
2024-11-21

不用垫付医疗费

不用跑窗口报销

出院诊疗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

全市25家医疗机构实现

工伤医疗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为更好保障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救治权益,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伤医疗服务等问题,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坚持数据引领,构建高效能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与社保业务系统中的工伤职工就医信息交互,实现了工伤医疗费住院联网即时结算,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伤职工“跑腿”“垫资”的问题,减少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报销环节。




4月8日,在阜阳市人民医院,工伤职工张先生因旧伤复发到医院住院诊治,按照原来的流程,还需要本人或单位垫付医疗费。可这次住院治疗与往常不同,他只需要使用社保卡登记入院,所有的审批流程由数据网络“跑腿”,诊疗费用直接结算,张先生享受上了“一站式”的工伤医疗费报销服务。张先生说:“自己不用垫钱,也不用来回跑腿,只要拿上社保卡、工伤认定书和旧伤复发确认书,在医院当时就可以报销,为我们工伤职工办了个大好事,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此项举措改变了工伤职工就诊资金垫付和事后报销医疗费的传统模式,实现了工伤经办机构与医院端的线上医疗管理审批、线上定点机构结算及系统基金拨付等全流程业务管理,为工伤职工康复开辟了“绿色通道”。


目前,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已在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中医医院等全市25家协议机构开展了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阜阳市(含三区五县)工伤职工就医凭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即可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并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他费用均由联网系统直接结算。相较于传统的手工报销方式,工伤保险医疗费院端联网结算不仅有效减轻了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同时缓解了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线下报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多次跑”的压力,降低了社保经办人员人工审核工伤医疗费用可能存在的经办风险,维护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


这25家协议机构是

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阜阳市中医医院、阜阳市肿瘤医院、中铁阜阳医院、阜阳第九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阜阳民生医院、阜南县人民医院、阜南县中医院、阜南县第三人民医院、阜南仁和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中医院、颍上县人民医院、颍上县中医院、颍上城东医院、颍上九合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临泉泉河医院、临泉华源医院、界首市人民医院。


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

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被认定为工伤的;


3.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未出院仍需继续治疗的;


4.经阜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旧伤复发、需康复治疗、工伤直接导致疾病、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治疗的情形(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报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除外);


5.不涉及第三方责任的。


工伤职工携带本人社保卡、工伤认定书和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就医。(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只需结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部分,基金支付费用由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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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阜阳日报、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 统筹:陈晓东

· 校对:刘凯强


· 审核:贺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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