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恶财产执行专项行动月”丨深夜赴汕头,他们做了这些事
“涉黑恶财产执行专项行动月”中,九龙坡法院全面清查了非重庆籍的被执行人,其中广东汕头籍、普宁籍被执行人就有88名,9月16日至19日,九龙坡法院对该88名被执行人集中开展了摸排和执行行动。
2020年9月16日凌晨,九龙坡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凯、王蓓、冯遮霜、杨大军及法警颜建军、张亚东一行六人抵达汕头市,当天一早,干警们不顾长途跋涉的劳顿,立即驱车前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到潮南区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深夜乘机奔赴汕头
既讲法又讲情:执行危机中有转机
在与兄弟法院执行局进行工作对接后,干警们掌握到一个关键信息,75名被执行人所居住的村社,处于大家族聚居的状态,普遍存在“宗族观念浓厚”“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执行过程中,如果采取强硬行动,容易适得其反。
冷静分析后,执行法官们认为,“法律意识淡漠”是案件执行中的共有问题,法官的责任就是讲通案件背后的“情理法”。而“宗族观念浓厚”本身可以看成是“血缘亲情深厚”的表现,说明在当地,氏族宗亲之间的相互影响力巨大,如果做通了被执行人亲属的工作,反而可以更好的推动案件执行。
既讲法又讲情,在阻碍执行的困难中,干警们却看到了推动执行的希望。
▲执行法官在当地信访中心约谈被执行人亲属
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兵行两路。
一方面,依托当地法院提供执行协助,向当地基层党组织和综治部门寻求支持,根据案件情况,在当地统一约谈执行人家人、亲属,释明法律规定,动员家属积极主动履行判决。
另一方面,针对个别不愿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庭,主动上门约谈和调查,因案施策,单独开展工作。
▲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现场调查
亲情大过天,子债父母还
88名被执行人之一的李某某,家住在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某社,是家中幼子。
执行法官到达李某某所在村社后,并没有直接到李某某家中开展工作,而是首先走访了当地村民,了解到李某某的父母身体健康,并在当地打工,家中具备代李某某缴纳罚金和退赔的经济能力,李某某父母对幼子李某某疼爱有加,如果工作得当,则李某某的罚金及退赔款执行到位的可能性较大。
▲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家庭情况
在当地法院执行局及当地村民委员会综治办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法官顺利将李某某的父母约至该村民委员会。起初李某某的父母对我院干警心存戒备,不愿多沟通。
执行法官开始对李某某的父母展开“攻心战”,经过我院干警的耐心疏导,向其讲解相关法律常识,特别是当李某某的父母了解到,如果代李某某缴纳罚金和退赔款后,李某某有望获得减刑时,态度大为转变,最后李某某的父母当场代李某某缴纳了罚金及退赔款项共计3万余元。
▲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家庭情况
辗转两地,成效明显
自9月16日至19日,干警们走访广东省汕头市3个市辖区,10个镇街,23个乡社,走访广东省普宁市4个镇街,6个乡社。在两地,对全部88名被执行人完成现场调查。截止9月19日,已执行到位15.86万元。
撰稿人:执行局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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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