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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示范法院⑱ ┃ 聋哑人讨薪,法院当庭宣判不延迟!





近日,九龙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伍某诉被告某餐厅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九龙坡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伍某是一名聋哑人,谋生之路颇为坎坷,2020年8月,伍某进入某餐厅当服务员,月工资2800元,不久后,餐厅停止营业,伍某也随之失业。后因多次索要工资遭拒,伍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作出《超时未决定受理案件证明书》,伍某作为原告起诉到九龙坡法院,要求被告某餐厅支付工资8100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董少辉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九龙坡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支持原告的起诉。

庭审前,考虑到原告系聋哑人,为了充分保障其诉讼权益,承办法官联系了一名聋哑手语老师前来参加庭审活动,为原告全程提供翻译服务。经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其及时足额向原告支付了劳动报酬,但被告并未举示相应的证据,故对于原告的陈述,法院依法予以采信,遂当庭作出判决,由被告支付原告工资7255.91元。



董少辉法官说法

残疾人士由于身体缺陷,在生活上存在诸多不便,谋生时也常常遭遇困难,他们的成长之路坎坷不断,需要大家给予更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保护,国家历来重视,法律从未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本案原告伍某身残志坚,靠自己的双手谋求幸福,令人肃然起敬,讨薪路上,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人民法院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有力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为民宗旨。


撰稿:民三庭  贾行行

供图:曾令波

编辑:曾令波

审核:向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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