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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出台27条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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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市高法院经认真调研,制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紧扣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三项重大任务”“六方面目标”“十一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要任务,出台27条具体意见,努力为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入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为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

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紧扣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为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法院职责制定本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市法院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1. 始终牢记殷殷嘱托。市第六次党代会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我市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法院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践行初心使命,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永葆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


2. 深学细悟会议精神。全市法院要原原本本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文件,以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起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起来。准确把握市第六次党代会主题,准确把握过去五年全市工作的主要成就和经验启示,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书写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的工作主线和任务目标,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工作的重点举措,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任务。


3. 全面贯彻会议精神。全市法院要把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思想上更加主动,行动上更加自觉,切实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切实做到把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实下去。在具体举措上更加精准,紧紧围绕“三项重大任务”,始终聚焦“十一个方面的重点举措”,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发挥司法审判定分止争、矛盾化解、利益平衡、确立规则、行为指引的作用,为奋力实现“六方面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奋力书写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新篇章


4. 保障实体经济夯实发展根基。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在审执工作中切实有效实施民法典,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依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健全民营经济“1+X”司法保护体系,建立三级法院对接联络各级商会机制,及时听取需求诉求,针对性出台司法政策举措。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安全生产、侵犯企业、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法审慎适用保全和执行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5. 维护有利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服务企业水平有效提升。妥善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案件,践行合同严守与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强化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行政争议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促进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促进优化投资兴业软环境。


6.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高标准建设重庆破产法庭,强化集约化、专业化审判优势,支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机制,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下企业的实际困难,依法甄别企业运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


7. 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壮大发展。加强数字经济司法治理,准确适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妥善处理涉平台经济垄断“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网络传销等违法风险问题。依法保护数据产权,服务保障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建立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应用,规范数据主体间权益分配,引导数据产业有序竞争。健全数据权利救济及争端解决机制,实现个人权益、公共利益与企业权益均衡。通过示范裁判推动数据权利规则构建,激发企业数据权利经济效能,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助力重庆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8. 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重庆。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严重暴力、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予以严惩。深入开展“全民反诈”、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整治跨境赌博犯罪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贯彻“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针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毫不放松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做好涉疫情法律问题应对,服务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9. 积极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注重防范化解政治风险,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履行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职责,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注重防范化解经济风险,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有效规制民间借贷中的违法行为。注重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推动加强诉源治理24条具体措施落地见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0. 有力提升民生司法保障水平。妥善审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领域民生案件,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落实推动共同富裕政策要求。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四个一”建设,切实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化解养老、育幼等婚姻家庭纠纷,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在司法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裁判中分清是非,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使审判活动成为践行、弘扬和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领域。


11. 全面夯实人民法院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和“代表委员联络站”两个平台、“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两项机制、“车载便民法庭”和“云上共享法庭”两个支撑等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助推高效能治理。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科学调整全市人民法庭功能布局,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更好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三、充分发挥司法作用,服务保障奋力书写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新篇章


12. 服务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持续加强涉外审判,依法适用《外商投资法》,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投资。加快推动重庆自贸区法院转型升级,在服务自贸区建设、保障自贸区创新、参与自贸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内陆开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加强内陆法律研究中心建设,解决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出海出境通道建设、运行中的法律问题,助力重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13. 支持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建立完善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相适应的司法保障机制,助推现代物流业发展,为构建陆海联运、空铁联运、中欧班列等结合的联运服务模式和物流大通道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支持培育国际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助力商务咨询服务水平提升。妥善审理网络消费、电子商务等纠纷,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14. 建立涉外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健全线上、线下解纷平台,支持仲裁和调解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发挥效用,探索引入国内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协助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引入外籍调解员、仲裁员,实现诉讼、仲裁、调解程序有序衔接,三位一体、多元共治,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灵活多样、自主选择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15. 着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滚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政策,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中心工作大局、推动法院改革创新的“试金石”。全面推广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以指数体系为“指挥棒”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国务院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经验,持续巩固落实9项牵头任务、4项配合任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16. 保障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最严密法治,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切实实施《长江保护法》,健全流域一体化司法体制机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强环境审判专门化建设,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组织体系。大力推行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建好巡回审判站,延伸环境司法的地域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推进全方位生态修复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高标准建成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实现从“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再到“熠熠生辉”。


四、加强司法协同联动,服务保障奋力书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篇章


17.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成渝金融法院。全面落实好中央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全国第一家跨省域集中管辖相关金融案件的专门法院优势,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发挥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作用,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加强川渝协作,努力将成渝金融法院建成标杆性法院。以成渝金融法院为支点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金融法治示范和先行区,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优质金融法治资源与成渝金融法院对接。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围绕“跨域”特点探索创新,健全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司法研究和司法智库建设,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


18.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高水平建设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诉讼专门事实认定机制,加强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协调,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落地见效,强化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深化川渝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提高两地知识产权司法“同城”效应,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三级法院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站实体化运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和争端解决“优选地”,助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19. 有力保障川渝互联互通。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打造世界级机场群,保障轨道提速建设。推进生态环保联建联治,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服务保障川渝改革试点联动,深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枢纽。


20. 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积极参与进一步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计划,在产业园区、生活社区、商贸街区、文旅景区建设,在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中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贡献司法智慧。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三变”改革,服务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关中级法院的指导,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1. 健全完善川渝司法协作。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推动裁判标准统一适用,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让市场主体获得统一法治保障。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融合,整合现有诉讼服务平台,加强两地法院在信息化软件开发、平台建设、数据管理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进区域司法资源互通共享,实现诉讼服务均衡化、标准化、便民化,促进区域司法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加强执行措施协作互助,做到双城经济圈执行查控无缝衔接。


五、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抓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


22. 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紧紧围绕迎接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主线,持续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办好重庆法院领导干部大学堂,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办法,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政治督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3.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建立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教育引导法院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认真贯彻落实《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深化拓展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围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不严格不公正行为、插手经济纠纷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滥用强制措施等不规范行为,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进一步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坚决彻底肃清沈德咏流毒影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4. 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优化考核评优机制,建好用好全市法院干警业绩评价系统,构建“以激励为主”的新型业绩评价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严格法官遴选标准和程序,有序开展法官员额递补工作,认真落实法官员额退出办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稳妥推进区县法院班子成员轮岗交流,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发展规划,加强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25.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规范管理,重点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等制度规定的执行。定期通报违反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推动制度规定落实到位。深刻吸取张晓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严肃查处司法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自觉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6.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落实提级管辖、再审审理程序改革,提升全市三级法院整体司法效能。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及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动法官惩戒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完善法官责任追究体系。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推动建立惩治损害法官权益行为的过硬机制。


27. 培育先进法院文化。突出政治统领,铸牢先进法院文化根魂。在法院工作中弘扬红色文化,传承传统文化,尊重民族文化,挖掘地域文化,推动各种文化交相辉映。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法院文化,坚持以文铸魂、以文化人,通过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新时代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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