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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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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



2022年6月29日,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3号(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正式发布,为支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以下简称“种苗”)引进,在有效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口岸验放速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2022年7月5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允许其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的便利化措施。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是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增长、助企纾困降成本的一项重要便利化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进境种苗通关环境,缩短通关时长,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二、主要内容


1.什么是附条件提离

本公告中的附条件提离,是指经口岸现场检查未见异常且已取样送检的进境种苗,可根据企业申请,在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出具前,允许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存放于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出具后,企业凭海关放行通知办理通关手续。



2.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进口企业,可以向口岸海关提出附条件提离申请:

(1)海关信用等级不为失信企业的;

(2)自有或有委托的存放场所,须经海关考核确认符合有关防疫规定,包括具备相对独立的存放空间、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防止有害生物逃逸、环境干净整洁等条件。



3.如何申请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时,勾选“两段准入”项下“附条件提离”申请,随附海关考核报告。口岸检查未见异常,完成取样送检后即可提离至存放场所。



4. 海关提醒

(1)进口企业应遵守海关监管相关规定,未经海关允许,不得将相关货物调离存放场所,不得销售、使用。

(2)运输和存放期间,一旦发现擅自调离、销售、使用的,海关将立即取消对该企业实施上述便利化措施,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3)进境种苗依法应当办理其他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热点问答



1. 公告中种苗的概念是什么?

指栽培、野生的可供繁殖的植物全株或者部分,如植株、苗木(含试管苗)、果实、种子、砧木、接穗、插条、叶片、芽体、块根、块茎、鳞茎、球茎、花粉、细胞培养材料等。

2. 种苗附条件提离收费吗?

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公告》将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种苗是鲜活货物,对储存运输条件和时长要求较高。运输或通关时间长,可能导致种苗成活率大幅度降低,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公告》的实施将提高进境植物种苗通关时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4. 附条件提离适用范围?

适用于存放场所与进境口岸在同一直属关区内,如存放场所与进境口岸在不同直属关区,进口企业可提出申请,由相关直属海关根据风险评估,制定协同监管方案报海关总署批准后实施。

5. 企业在进口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时,需勾选“两段准入”项下“附条件提离”申请,随附海关考核报告。货物现场查验无异常提离海关监管区后,应遵守海关监管相关规定,未经海关允许,不得将相关货物调离存放场所,不得销售、使用。

6. 对存放场所有什么要求?

(1)场所相对固定,具备相对独立的存放空间和视频监控系统;

(2)环境干净整洁,无病媒生物孳生地;

(3)出入库管理制度完备,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

(4)具备防止有害生物逃逸的条件。

7. 不需要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是否可以销售?

未经海关允许,不得将相关货物调离存放场所,不得销售、使用。

8. 未经海关允许擅自调离会有什么后果?

运输和存放期间,一旦发现擅自调离、销售、使用的,海关将立即取消对该企业实施的便利化措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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